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启动命案提前介入机制

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清涧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11月14日接到公安机关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通报,接到通报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永利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指派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和犯罪动机,一同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固定第一案发现场及作案工具;确定案发时间及案件发生的情况,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为下一步提请逮捕做好准备。通过初步调查得知:

犯罪嫌疑人惠某某是清涧县老舍窠乡后梅家坪村人,现住在大岔村,今年2月初通过微信认识刘某,与该女子(刘某)从7月份开始同居,惠某某因和邻居惠某要白菜未果殴打了邻居惠某,现已住院治疗。后返回租赁的住处与同居的刘某(具体身份正在核查)言语不和,两人发生争吵、厮打, 在厮打过程中惠谋谋拿菜刀等工具把刘某杀死后将刘某肢解。性质及其恶劣,手段残忍,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通过参与现场勘查、取证,案件讨论及跟踪案件取证进程,适时掌握案件侦查方向及证据变化,以逮捕证据标准与侦查工作同步衔接,力争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全面解决案件证据的确实、充分及合法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和符合逮捕证据标准,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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