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六個抓手”,嚴守“三個規定”

近日,我院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相關要求,積極開展了學習、討論活動,並組織幹警簽訂了《檢察人員嚴格執行“三個規定”遵守辦案紀律承諾書》。

我院堅持以“六個抓手”來保障司法公正,一抓思想政治建設,著力解決政法幹警意識問題;二抓司法公開建設,著力解決群眾最後一公里問題;三抓司法規範化建設,著力解決司法公信力問題;四抓管理規範化建設,著力解決“庸懶散”問題;五抓監督制約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執行力問題;六抓懲戒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廉政問題。

同時,為讓活動取得實效,我院對全院貫徹執行“三個規定”情況開展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全體幹警進行檢查,尤其是對各業務部門、辦案檢察官進行專項檢查,並且公開了舉報電話、設置監督舉報信箱,加強了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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