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五次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景德镇召开

景德镇法院网讯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五次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景德镇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永维出席会议并发言,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主持会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克勤,景德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雄泰出席会议并致辞,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集华、张婧婧、余梅应邀出席会议。

江必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为目标,认真对待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益,更好发挥行政审判保护产权的应有作用。

江必新指出,人民法院的基本属性、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法治的基本要义、行政诉讼的核心功能、现代司法的职责使命、当前行政审判的基本形势、行政法律关系的固有特点,均要求行政审判工作必须认真对待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巡回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坚决捍卫法定权利和正当利益,坚决制止制裁各类行政侵权行为,助力和支持相关权利得到实现,高度重视对行政相对人公法权利的保护,探索建立阻止行政主体侵权行为发生的机制,为权利的正当行使提供明确裁判指引,为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和可接受的成本。

江必新强调,在上述工作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守住权利边界和守住义务底线的关系,正确处理形式保护和实质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实体权利和保护程序权利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法定权利和保护正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特殊保护和平等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诉讼当事人权益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个人权益和保护公共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权益与防止权利滥用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案内行政相对人权益和保护案外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关系。

黄永维充分肯定了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各高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对于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要助力法制政府建设,落实行政诉讼法三大要求;二是要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特别是行政审判管辖改革试点经验;三是要在统一司法标准上下功夫,配套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文件;四是要及时推出一批典型案例;五是要推行行政案件繁简分流。

第三巡回法庭通报了今年1-10月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全国人大代表于集华、张婧婧、余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第三巡回法庭及巡回区五省(市)高院、部分中院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开展了工作交流。

会上,与会代表对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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