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9首歌曲從KTV下架的背後

11月5日,中國音響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發佈公告稱,KTV經營者應該合法使用曲庫,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而在10月31日,音集協就要求所有與VOD設備生產商、卡拉OK經營商刪除涉嫌侵權的6609首歌曲。

音集協公告通知中要求刪除的6000多首歌曲中,既有經典老歌也有流行歌曲,更是不乏《十年》《聽海》《泡沫》等在KTV內點唱率極高的熱門曲目。此事一經報道,引發了廣泛的討論,不少網友表示以後去KTV將無歌可唱。而在此次事件背後又有著怎樣的原因呢?


6609首歌曲從KTV下架的背後



要了解此次事件始末,我們先要明白音集協是什麼。

中國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批准,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我國唯一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簡單來說,因為每首作品都有它的主人,而任何人在商業途徑使用作品都需要向作品的所有人付費,但是因為歌曲這類的音像作品數量繁多,不同的作品對應的版權所有人數量也十分龐大,類似KTV之類營業性組織想要找到所有的版權方去支付使用費是不現實的。於是,我國建立了著作權的集體管理制度,將所有版權人的作品在這個領域裡使用的權利交給一個協會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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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協所做的就是承擔統一管理的職責,所有擁有音像製品版權的個人或組織均可以免費申請成為音集協的會員,然後音集協再將這些作品的使用授權給KTV等場所,統一收取一定的版權費,最後將收取的費用根據作品的數量、價值,通過加權等環節計算的方式分配給版權人。

音響製品版權這一市場其實十分廣闊,根據音集協公告的收費標準,對每個包廂每天收取的版權使用費在8元、10元、11元左右徘徊。假定一間小型KTV,擁有包廂數30間,每間每天收取8元,那麼一年這一間KTV需向音集協繳納8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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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智庫數據中心資料統計,至2014年,全國共有KTV企業數量20496家,假設這些KTV平均擁有包廂數30間,那麼全年收費將超過17億。與此同時,音集協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迷你KTV也是有主人的,我們向他的公司收費,按照他們的房間數量。一天交5元錢,假設全部有5000個,一天得有25000元。”不完全統計。2017年,中國迷你KTV市場投放量超過3萬臺,那麼粗略計算,全年迷你KTV可向音集協繳納5475萬。

當然,由於種種原因限制,成立於2008年的音集協在過去十年中並沒能覆蓋中國100%的KTV經營者,去年收取費用僅不足2億元。同時,人手不足的音集協過去十年來只能將收費這項工作授權給其它公司完成,這家公司就是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不過這項授權在今年11月5日被音集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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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協總幹事周亞平在談到該問題時說:“他們(天合)向我們屏蔽了他們具體的收費信息,這樣的話,我們掌握不了它收費的情況,我們也掌握不了它具體經營的市場信息。”並表示:“天合的收費存在很大的漏洞。我們覺得,他們實際上收了不只這麼些錢。”

那麼,音集協是否有權利要求KTV下架歌曲呢?

一方面,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此次音集協要求下架的歌曲均為音集協未獲得歌曲權利人授權的歌曲,KTV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確實屬於侵權行為,理應依法刪除。


6609首歌曲從KTV下架的背後



另一方面來看,音集協作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如果有人未經音集協授權而使用了其管理的作品,那麼音集協自然有權利要求對方刪除或進行賠償。但此次音集協要求刪除的曲目並不在其管轄範圍內,同時音集協也並非KTV的監管機構,沒有權利發文強迫後者刪除侵權歌曲。有權利要求KTV刪除這6000多首侵權歌曲的,只有這6000多首歌曲的版權所有者。

綜合來看,音集協作為一個全國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在此次事件的處理上似乎略有瑕疵。也有業內人士指出,作為目前官方唯一認證的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想要在肅清版權市場,統一授權價格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貢獻,通過良好的會員服務、清晰的分賬比例以及回款監督程序來吸引更多的會員加入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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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論怎麼說,知識產權保護是合理合法之舉,明晰版權、合理分配利益是KTV行業想要走入良性發展的必經之路。參考視頻行業的正版化之路,內容版權的公開透明只會讓行業走入正向的價值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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