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教育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揚州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教育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如下:

1、江都區浦頭中心小學原校長趙正銀、副校長韓勇違規使用貧困生補助經費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期間,上級撥付給浦頭中心小學貧困生補助經費計41.2萬元,該校時任校長趙正銀、時任總務主任韓勇,僅將17.34萬元發給貧困生,其餘10.82萬元用於學生伙食補助,13.04萬元用於學校食堂維修、購置設備等創建揚州市A級學校食堂工作。2017年9月25日,趙正銀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韓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江蘇省高郵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處原主任金本忠截留預登記未報到學生預繳費用問題

2015年至2017年,金本忠任江蘇省高郵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處主任期間,違規截留用於退還給217名預登記未報到的學生的預繳費用計1.16萬元,其中2015-2016年截留的6865元,用於支付招生處工作人員在招生前期工作中產生的香菸、車費、餐費等方面的費用,2017年截留的4700元在高郵市委巡察組駐點巡察期間已上交該校賬戶。2018年11月11日,金本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繳違紀所得。

揚州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教育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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