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返场!河南省11市于12月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为应对即将来临的新一轮污染过程,加强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减轻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2月7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11个省辖市于12月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响应,并于12月12日升级至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雾霾返场!河南省11市于12月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空气质量最新数值模式预报,在本轮强冷空气过后,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将持续出现较长时间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12月9日,扩散条件开始转差,郑州、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将出现中度污染过程。

12月10日至11日,受弱冷空气影响,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地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 商丘、周口受降水不确定性影响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时段。

12月12日,扩散条件再次转差,12月13日至16日,河南省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雾霾返场!河南省11市于12月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其中,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郑政文〔2018〕177号), 郑州于2018年12月7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8日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为:

(一)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6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在空气湿度大于65%且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2.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2)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停限产措施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本轮停限产批次为H1。

3.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且持有“黄警通行证”或“橙警通行证”的除外)。

(2)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4.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有RTO处理工艺的汽车、空调、电子机械设备等制造企业要加强VOCs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达标排放,并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垃圾焚烧、医疗危废焚烧等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生产计划,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部门及辖区政府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排放超标的坚决关停。

(2)电厂污染防治设施要全部开启,脱硝设施满足工况条件下优化运行降低氮氧化物浓度。

自备电厂压减生产负荷,力争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

(3)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协调,力争全市上网电厂发电量压减20%。

(4)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严查“无煤化”区域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确保使用洁净型煤。

(5)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6)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