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夫妻分居超過十年 妻子兩次起訴要求離婚被准許

(原標題:夫妻分居超過十年 妻子兩次起訴要求離婚被准許)

瀋陽女子鮑某和男子師某分居已經超過十年。

鮑某曾起訴要求離婚,被駁回。之後,鮑某再次起訴,要求離婚。

今日,記者從法院瞭解到,法院認定二人感情已經破裂,一審准予二人離婚。

1974年4月,瀋陽女子鮑某和男子師某登記結婚,兩人婚後先後生育了三個子女。後來二人因感情不合,已分居生活十年以上。

2016年,鮑某曾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師某離婚。 2017年1月,法院駁回了鮑某的訴訟請求,鮑某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4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17年10月末,鮑某再次將師某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鮑某稱,二人已經分居多年,期間師某曾多次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在婚姻存續期間遺棄生活不能自理的自己,二人已無感情。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師某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鮑某和師某為多年夫妻,但因感情不合,現已分居生活十年以上,鮑某於2016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師某離婚,後判決駁回鮑某的訴訟請求,之後鮑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但雙方仍未能和好。

現鮑某再次訴訟要求與師某離婚,應視為夫妻感情已經達到破裂程度,所以鮑某離婚的請求,應予支持。

近日,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一審判決准予鮑某與師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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