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首例!原来“大盗”就在身边!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事儿

离咱们挺远的

但没想到晋城还真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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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首例!原来“大盗”就在身边!

公开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今年9月,该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网站公开出售微信号、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遂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大量工作,锁定了该网站实际运营人身份及活动区域。

近日,在市区文景苑小区,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4岁,城区人)组织抓捕,破获我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非法牟利8万余元。今年4月至9月,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付款方式,从多个“上家”购买实名注册微信号、银行卡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站、微信、QQ等渠道公开售卖非法牟利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深挖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如何保护及防范个人信息被贩卖

警方提醒:

1、大家要谨慎点击通过微信、QQ发送的链接和二维码,含有链接的短信不要点击,可以通过电脑登录网址查看。

2、不运行不熟悉的可执行文件,尤其是一些游戏或游戏插件。

3、各类账单,不随地丢弃,要及时涂抹、销毁。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单据,快递单号要撕掉,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要涂掉;实名车票要撕毁有名字、身份证号、二维码的地方。

4、身份证复印件需写明用途。银行、通信营业厅、考试报名、参加培训班等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在身份信息区域注明用途。

5、网上投递求职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

6、不在微博、群聊中透露个人信息。

7、谨慎在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中晒照片。

8、慎重参加网上调查活动(网络调查问卷、购物抽奖、申请免费邮寄、申请会员卡等)。

9、谨慎连接免费公共wifi。

10、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

原来个人信息大盗就在身边

提醒身边人务必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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