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這些小動作讓你考不上公務員!

在前面的文章中,和大家交流了一些考公務員的心得體會。今天,簡單梳理一下公務員考試中,哪些行為會讓自己被pass:

小心,這些小動作讓你考不上公務員!

(一)作弊。這個理由被pass不需要解釋吧?再普法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國家組織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所以,找個替考的事情就別想了。並且,《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替考被查處,是終身禁考的!

小心,這些小動作讓你考不上公務員!

(二)考場違紀違規。一般情況下,容易犯的錯誤是“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這個會被宣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也就是0分。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筆試、面試)的,也0分,2017年,湖南婁底的一名考生在未向考場工作人員報告的情況下,私自與別人交換了抽籤序號並參加了面試,結果面試成績被作廢,屬於該情形。有同學會說,我另外一門考得好,不怕,所以,針對這種想法,招錄考試會規定:“其中一門成績無效的不得進入面試”。如果是協助抄襲的(幫忙遞紙條)、 自帶的通訊設備(手機進入考場未上繳)或者具有計算(計算機)、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會被取消考試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小心,這些小動作讓你考不上公務員!

以上行為還會被記入誠信檔案,成為一輩子的汙點。

(三)不適宜錄取的其他情形。同學們,這句話是重點,請畫起來背一下。今年的湖北省直單位考試中,湖北省國家保密局拒錄第一名一時成了熱點,各種說法都有,這裡不再討論。只是希望大家在報名的時候仔細看清楚報名附加條件,比如男生優先、英語六級優先、有XX經驗優先......諸如此類的,如果不是很符合,就儘量避開吧,畢竟要招什麼樣的人,誰更合適,用人單位也是經過比較才下結論的,這個大家在報名的時候看清楚條件就行!

在考場上,如果有什麼突發情況,要第一時間向監考老師報告,否則因小失大,可是要後悔一輩子的!

公務員考試拒錄第一名有貓膩嗎 (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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