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务局多招并举,提升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

近年来,南京市水务局在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紧盯引发水生态功能退化、妨碍水安全、危害水环境、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转变,多招并举,着力提升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取得一定成效。

南京市水务局多招并举,提升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其业务水平的高低是处置违法行为的关键。市水务局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系统性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等措施,使日常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提高水行政案件处置的执行力。

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水行政综合执法效率。面对新形势,市水务局与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总队专业执法队伍和派驻式执法模式的优势,及时掌握情况,推进执法程序,并调配执法人员办理一批大案、要案。通过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规范有序推进案件查处,原则上一般程序案件在3个月以内办结。通过发挥管理单位优势,对违法行为频发的地段设置限高、限宽等工程隔离设施,控制违法行为的扩大,并推进强制拆除(清除)的执法效果,使水行政综合执法过程精细化、精准化。

在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上,更新执法装备,提升执法取证能力是重要的一环。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陆续购置了执法装备套箱、执法记录仪、测距仪、皮尺等执法装备,但由于数量少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为提升执法工作效率,采用了一些新装备和新技术。如购置无人机提升装备水平,及时对违法行为的状况进行固化、适时进行跟踪锁定证据。如采用卫星遥感遥测等技术进行执法巡查,统筹使用沿江视频监控系统,并及时进行智能化比对,对变化现象进行分析,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还通过建立集执法巡查、执法统计、案件办理、监督检查、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便捷、快速、高效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在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部门综合执法水平要充分运用河长制、湖长制等平台,构建部门之间、层级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令行禁止。特别是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渣土、建设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许可等综合程度比较高的行为,市水务局主动加强与市城管、市环保、市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绝不手软,提高执法管理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细化执法与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在巡查督查、案件交接、现场管控、整改验收、长效措施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对违反水法规定,涉及刑事犯罪的违法分子,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提高水行政执法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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