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務局多招並舉,提升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

近年來,南京市水務局在水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方面緊盯引發水生態功能退化、妨礙水安全、危害水環境、破壞水資源的違法違規行為,實現由事後治理向事前預防、事中監督轉變,多招並舉,著力提升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取得一定成效。

南京市水務局多招並舉,提升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

執法人員是執法隊伍建設的基礎,其業務水平的高低是處置違法行為的關鍵。市水務局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組織開展系統性執法業務培訓,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制度等措施,使日常管理工作和行政執法工作緊密結合,提高水行政案件處置的執行力。

加大執法力度,提升水行政綜合執法效率。面對新形勢,市水務局與我市相關執法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充分發揮總隊專業執法隊伍和派駐式執法模式的優勢,及時掌握情況,推進執法程序,並調配執法人員辦理一批大案、要案。通過落實執法辦案責任制,規範有序推進案件查處,原則上一般程序案件在3個月以內辦結。通過發揮管理單位優勢,對違法行為頻發的地段設置限高、限寬等工程隔離設施,控制違法行為的擴大,並推進強制拆除(清除)的執法效果,使水行政綜合執法過程精細化、精準化。

在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建設上,更新執法裝備,提升執法取證能力是重要的一環。近年來,我市相關部門陸續購置了執法裝備套箱、執法記錄儀、測距儀、皮尺等執法裝備,但由於數量少不能滿足執法工作需要。為提升執法工作效率,採用了一些新裝備和新技術。如購置無人機提升裝備水平,及時對違法行為的狀況進行固化、適時進行跟蹤鎖定證據。如採用衛星遙感遙測等技術進行執法巡查,統籌使用沿江視頻監控系統,並及時進行智能化比對,對變化現象進行分析,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同時,還通過建立集執法巡查、執法統計、案件辦理、監督檢查、信息共享等功能於一體的執法信息化管理系統,便捷、快速、高效開展執法管理工作。

在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工作中,構建長效機制,提升部門綜合執法水平要充分運用河長制、湖長制等平臺,構建部門之間、層級之間合理分工、協調運作的工作機制,確保令行禁止。特別是針對河道管理範圍內亂倒渣土、建設項目未辦理水土保持許可等綜合程度比較高的行為,市水務局主動加強與市城管、市環保、市公安等部門的聯合執法,發現一起制止一起,絕不手軟,提高執法管理的效果。在實際工作中細化執法與管理的職責和流程,在巡查督查、案件交接、現場管控、整改驗收、長效措施等方面加強溝通協調。對違反水法規定,涉及刑事犯罪的違法分子,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提高水行政執法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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