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後男子的車被砸,男子不要賠償要求挪樹,卻被要求先簽字

大雨後男子的車被砸,男子不要賠償要求挪樹,卻被要求先簽字

夏季多雨水,南方已經進入了汛期,每年因為大雨造成的水災、樹木折斷、房屋傾倒等問題都很多。所謂天災人禍,對於這種自然規律造成的影響,我們沒有辦法阻止,但是我們可以在一些方面注意防範,儘量避免這些傷害。最近在鄭州,因為大雨刮風導致路邊的大樹倒了,就砸了徐先生的車,在挪樹的問題上,徐先生卻遇到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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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眼看著就要下大雨了,徐先生就趕緊開車回家,把車停到了家門口的路邊,平時也是停放在這裡的。徐先生回家後不久,就聽見外面狂風大雨,還有打雷聲。這場大雨沒有持續很久,沒有一會就停了,徐先生看見外面為了好多人,那個位置不就是自己停車的地方嘛,於是徐先生就走出去看。走近就看見自己的車被倒下的砸了,而且大樹把整條路都擋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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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看到自己的車被砸凹進去一大塊,但好在沒有人受傷。徐先生打電話報警,被警察告知如果沒有人員傷亡的話,可以聯繫市政管理部門將書挪開。隨後徐先生就撥打了市政電話,但是工作人員說這個地段的樹不是他們管理的,不能挪。沒有辦法,徐先生就只好求助媒體,希望可以把樹挪走,不然會影響道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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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瞭解情況後,聯繫這個路段的街道人員,街道人員又聯繫了市政,經過協調才有了市政人員到現場進行管控。市政人員看過之後說:這種樹是楊樹,楊樹屬於直根系,但是這棵樹已老化了,直根已經蛻化萎縮,所以雨水浸泡後外力稍大一些,它就倒了。要挪樹的時候,市政人員拿出了一張紙要求徐先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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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一看,內容是要自己保證不找他們賠償,因為這棵樹的產權不是他們管理,所以要挪樹可以,但是要先簽了這個協議。徐先生對這個做法感到不解說:如果我不簽字,你們就不挪了?如果下面砸的是一個老人,你們就不扶了,難道你也讓他先簽字嗎?兩方又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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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看見就勸說市政人員說,先不要糾結樹的產權,不是一時半會能查出來的,先把樹挪開,因為這影響到交通了,等事情結束了,再慢慢查樹的產權問題。後來市政人員同意了,才組織人員挪樹,清理了道路。街道人員說關於徐先生車損的問題,他們後期會協調,會聯繫相關部門查找該樹的產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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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產權問題,很多人可能沒有意識,道路兩邊的綠化樹都是屬於市政部門的,別人無權進行砍伐等行為。在徐先生這件事情中,市政人員謹慎的態度是應該的,但是一切都應該一大家的出行方便為重。不知道網友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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