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美羚要向經銷商索賠六十萬,因其竄貨,且銷售任務不達標!

獲得一款奶粉的代理權,就能高枕無憂嗎?

顯然是不能了!

如今獲得註冊的奶粉數量已經很多,但是,每個工廠只能獲批3個系列,因為必須儘快做大單品,才能維持住工廠的運營成本。

因此,經銷商的作用就凸顯出來了,一個好的經銷商,不僅能夠迅速打開區域市場,還可以為工廠創造更多回款。

不過,也不是所有經銷商都能如此!

日前,作為羊奶第一股的紅星美羚專門向劉守強發佈了一份《通知函》,函件顯示,2018年9月底,因劉守強違反雙方合同約定及書面承諾,在授權區域銷售竄貨產品,嚴重影響市場銷售秩序。

為此,紅星美羚曾給劉守強發出過一份溝通函,並通知劉守強,立即停止銷售竄貨產品行為,並於5日內回購竄貨產品,同時,按照回購產品金額給予被竄貨地區經銷商五倍賠償。

然而,截止函件發佈之日,距離劉守強收到通知已經逾5日!

“貴方2018年年初與我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因銷售政策變動及合同簽訂不規範,我方已多次提醒貴方原合作作廢,需要補籤新的銷售合同,然貴方至今未補籤新合同,”紅星美羚方面表示,雖然劉守強未與公司補籤新的銷售合作,但考慮雙方長期合作關係,按照新的銷售政策仍保持與劉守強的合作往來,劉守強對此並未提出異議,並以實際行動表示承認。

但是,紅星美羚發現劉守強2018年連續多月銷量任務不達標,已經完成銷售量合計170餘萬,月均銷售量不到20萬,與約定任務量相差甚遠。

“貴方作為我公司授權的四川地區重要經銷商,既不遵守合同,也不積極開展銷售,不僅嚴重影響我司產品四川地區銷量,也給了我司競爭對手搶佔市場之機。”紅星美羚方面稱。

同時,紅星美羚銷售人員多次與劉守強協商敦促解決問題,然而,劉守強以各種藉口推脫,並無實質進展。

終上,紅星美羚方面認為,劉守強種種行為表明,其根本無意願、無能力經銷公司產品,已經明顯處於違約狀態。

根據《溝通函》、《銷售合同》第九條“甲方權利和義務”1.3款及1.5款,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2.9款與2.10款及2.13款,第十七條“合同變更、解決與終止”2.1款與2.2款及2.4款,第十八條“違約責任”1款,紅星美羚作出如下決定;

“自收到該函之日起正式終止與貴方的合作,請貴方於5日內與我公司聯繫清算賬目,並賠償我公司違約金60萬元。”


紅星美羚要向經銷商索賠六十萬,因其竄貨,且銷售任務不達標!


該函一出,便在圈裡“炸鍋了”!

支持者告訴五穀君,紅星美羚嚴肅處理竄貨經銷商,這是非常正確的行為,因為只有嚴格控貨,才能穩定市場,並讓下游渠道“賺到錢”;

若是各個渠道都如此竄貨,就會把一個地區的市場“搞死”,甚至長時間都做不起來,並讓競爭對手趁虛而入;

不過,紅星美羚向經銷商索賠60萬,更多地還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因為經銷商根本不會賠的。


紅星美羚要向經銷商索賠六十萬,因其竄貨,且銷售任務不達標!


反對者則向五穀君指出,紅星美羚獲得註冊產品價格偏高,尤其是德瑞蘭帝,單價高達498元/罐,渠道出貨乏力,完不成任務的經銷商只能通過竄貨的形式,才能去試著完成廠家給予的銷售指標;

當然,竄貨對於其他經銷商來說,構成不利影響,因此,這麼做並不值得提倡,但也說明廠家為自己的羊奶粉定價過高,會直接影響終端銷售。

截至目前,劉守強並未作出回應,五穀君會持續關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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