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辆险被卖掉的肇事车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董帅麟)凌晨3点多的省道311冷冷清清,偶尔呼啸而过的大货车闪着耀目的远光。“嘭”的一声,一辆三轮车被撞翻至道路北侧边缘,现场掉落了一些汽车大灯碎片。

初步判断肇事车应该是小型客车,而且车龄较长,价格普通。

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后,邯郸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陈晓光、胡杰立即驱车赶往10余公里外的事故现场。折断的车把、翻落的电瓶、满地的蔬菜,衣服和车垫在一米之外的地方,还有直径超过50厘米的血迹,可以看出发生事故时,肇事车的车速不低,而且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经了解,三轮车驾驶人正在医院抢救,情况非常危险。陈晓光和胡杰面色凝重,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交通肇事案。

案发地周边没有路灯照明,只能借着车灯和手电的光亮进行勘察,为避免漏掉任何的线索和证据,大队又派来一组民警武社红和张作森支援。中午时候,初步勘察接近尾声,医院却传来消息,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气压有些低,民警们总觉得胸中憋着气呼不出来,大家交流一下眼神,命案必破是底线,也是准则。

交警大队当即成立专案组,破案的黄金时间一刻也不能耽误。一组就地走访,寻找目击证人;一组排查案发地周边的公安和民间监控;一组携现场遗留物到4S店和修理厂确定车型;一组联系死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案发地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大小监控调了一遍,但是最近的一处监控也距离现场将近300多米,而且还是一家门市的监控,由于清晰度的问题,再加上光线昏暗,连通过车辆的颜色都无法分辨。该处监控西侧还有一处较大的路口,这意味着从监控中还会看到从该路口不同方向驶入的车辆, 4名民警昼夜轮班观看,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走访目击证人那边也铩羽而归,所有的希望都系在4S店和修理厂能否成功确定车型。然而,跑遍了全市大小4S店和大型修理厂,机修师傅没有一个能够确定与现场遗留物吻合的车型。

案件侦破走到了死胡同里,所有线索都断了。 案情进展调度会上,所有人都低头不语,担子压在了心上,此案不破,如何还家属公道,如何将肇事者绳之于法!

重新定心凝神,重新缕定思路,一定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分析到。经大家商议后,决定将现有线索重新梳理,再次“过堂”。民警到停放事故车辆的停车场,对三轮车的撞击点进行再次勘察、测量,估算肇事车辆的受损位置,从而判断可能车型。有时候,案件侦破过程中需要一点运气。就在刚要离开的时候,门口拐弯处停放的一辆黑色小客车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辆车的大灯内罩和现场遗留的大灯内罩看起来十分相似,当场拆卸后放到一起,一模一样,就是这款车:一汽夏利。至此,方才确定了车型,案件侦破出现转机。经询问,这辆车是案发后第三天因为另外一起事故被暂扣至此的,机缘就是这么巧合。

马不停蹄,民警第一时间通过公安交管信息系统调取案发地周围三个乡镇17个行政村内的150余辆黑色一汽夏利车,逐一联系车主,要求见人见车。

殊不知,在民警日夜奋战侦破该案的时候,车主已经将车修好准备交易了。

事故发生时,是由曹某某驾驶车辆,车主郭某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事后,俩人驾车直接回到曹某某家中,并将车暂置于此。当日下午,郭某某将车送往修理厂进行修理。几日后,郭某某见车已修好,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售卖肇事车辆,当日,便与买家达成意向,并一同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因为程序上的问题,二人没有马上办成,买家先行将车开走,相约第二天再来办理。

而第二天,正是民警找到车的那天。

功夫不负有心人,天平总是倾向正义的一方。

排查过程中,民警先后多次与车主郭某某取得联系,但是其在电话中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前往其家中,虽然没有见到郭某某,但是其母和其妹反复打听案情的表现,又在这份怀疑上增添了砝码。

接下来的几天,民警从各个方面开始调查郭某某,并撒网布控准备对其实施控制。可能是感觉到自己已经漏了马脚,郭某某在电话中,说出了其名下一汽夏利车的停放位置。对该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崭新的右大灯、水箱和风扇,明显是刚修好不久。

乌云尽散,案件侦破走向曙光。在民警进一步施压下,郭某某说出自己修车的地点。修理厂老板韩某某将其车换下的零件找出来后,与现场遗留的碎片完全吻合。确定了,肇事车就是该车无疑。

两天后,也就是10月17日,肇事司机曹某某和车主郭某某投案自首,曹某某对自己驾驶黑色一汽夏利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10月18日,驾驶人曹某某被以交通肇事罪予以刑事拘留,车主郭某某移交有关机关作进一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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