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納入保障房

2018年11月5日,深圳市規土委官網正式發佈《深圳市城中村(舊村)總體規劃(2018-2025)》(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的徵求意見稿,針對深圳市城中村居住用地劃定了綜合整治分區範圍。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納入保障房

  規劃範圍

  本規劃研究範圍為深圳市城中村用地,主要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原村民實際佔有使用的土地,包括已劃定城中村紅線範圍內用地、非農建設用地、徵地返還用地、舊屋村用地以及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原村民在上述用地範圍外形成的區域,不包括國有已出讓用地,但包括登記在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繼受單位名下的用地。規劃範圍為深圳市城中村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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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分區規模分配

  規劃期內綜合整治分區用地規模為 55 平方公里,佔比 56%。其中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綜合整治分區劃定比例不低於 75%,其餘各區不低於 54%,具體規模見下表: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納入保障房
深圳城中村整治方案公示 城中村有望納入保障房

  城中村住房可納入保障房

  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城中村租賃管理,要求企業控制改造成本,並參照租賃指導價格合理定價。改造後出租的,應優先滿足原租戶的租賃需求,有效保障城中村低成本居住空間的供應。加強市場秩序整治,嚴厲打擊城中村租賃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將違法違規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政府相關部門可通過計劃引導、規劃統籌、價格指導等手段,引導各區在綜合整治分區內有序推進城中村規模化租賃改造,滿足條件的可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經政府統租後實施綜合整治類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進行統籌管理。

  現《規劃》正處於公示期

  目前,該《規劃》正處於公示期,為期15個自然日,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期間,市民對此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以書面形式向轄區城市更新局反饋。(如郵寄,請將意見寄至各區城市更新局地址,並在信封註明“城中村規劃徵求意見”字樣,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一)個人反饋的,需附個人地址、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饋的,需附每個反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地址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地址和聯繫方式;

  (三)單位反饋的,需附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地址和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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