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借力“三推送”制度破解执行难题

“我们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在某公司有一笔生意往来款,请求前往一同调查。”接到麻山镇办公室的电话后,萍乡市湘东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某公司进行调查。

据悉,该案于2018年5月10日经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刘某赔偿原告何某11168.7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履行义务,何某于同年8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已被判处刑罚,法院在完成执行查控、惩戒、调查等措施后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即刻启动向乡镇单位、民政部门、综治网格员推送被执行人信息的执行“三推送”程序,以便发动社会力量协助本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收到法院的推送信息后三日,乡镇部门便搜集线索至法院,称被执行人刘某与某公司有生意往来并且有一笔款项在该公司,法院即刻前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并非与该建筑公司有生意往来,只是在该建筑公司工作过且工资已经结清离职。后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又陪同执行法官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居住处所并联系上被执行人刘某家属,在执行干警与乡镇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下,被执行人家属提出了相应和解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被执行人是麻山镇一普通村民,执行过程中刑罚正在执行。该案在“三推送”程序进行后,通过法院与乡镇单位的配合,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由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推动了该案的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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