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施十條“道”的邏輯推理,其中五條的邏輯推理是怎麼樣的呢?

惠施的十條“道”的邏輯推理,就是所謂惠施十事;這十事所論證的就是關於田駢莊周和慎到的“棄知”的道理,“齊物”的道理和“得其所一而同焉”的道理。今天我們就來具體瞭解他十條“道”中的其中五條,那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一下。

十事之五:“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這條法則所論證的是:依俗流的眼光,是以天地方為大而“秋毫為小”。但從“道”的邏輯來推論,只有“無外”的,才能說是“至大”“無內”的,才能說是“至小”。

所謂“至”,並不是“最”,而是“真正的”意思,故“至大”不是“最大”,“至小”不是“最小”,而是真正的大與真正的小。可是一點,這所謂“無外”的真正的大與“無內”的真正的小,到底是不是有呢?

當然是沒有既是沒有,那麼,天地四方自也不能說是大,而秋毫自也不能說是小,因而整個的宇宙自也無所謂大與小,而只能說是“一”,所謂“大一”與“小一”。所謂“大一”與“小一”,也不能說是有大小的兩個“一”,而是一個“一”,而是“大一是小一之積,小一是大一之分”的一個“一”。

從惠施的這一論證,於是我們得知,莊子的所謂“六合(指天地四方)為巨,未離其內;秋毫為小,待之成體”,所謂“毫末”不足以“定至細之倪”,“天地”不足以“窮至大之域”,就是認定這宇宙只是一個整體,只是一個整體的“一”十事之六:“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裡。”

按“無厚”,據莊子說“刀刃者無厚”,意即如刀鋒一般的薄。既至如刀鋒,自是薄之極,自不會有體積,而只能有如幾何學的“面”。所以這一條法則所論證的,就是這刀鋒雖“無厚”雖“無厚”至“不可積”,而只是“面”可是,這“面”“其大千裡”。

怎的“其大千裡”呢?就是這“面”雖只是一面,但還不失為整體之一面既是整體之一面,就可以說是一個整體,就可以說是一個整體的“一”。於是,當然可以說“其大千裡”十事之七:“日方中方,物方生方死。”

按“”字作“側視”解。意即日頭方中方側,方側方中,而萬物則“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是這樣連續不斷地運動著,因而這條法則所論證的,就是:由於它們本身各自的連續不斷運動著,於是本來有中有側的日頭,也見不到它的中與圓,來有生有死的萬物,也見不到它的生與死。

好象電影一般,本來是一片段一片段的,但由於影片的連續不斷的運動,見到的就不是它的一片段一片段,而是整個的事實。這個,也是一樣,也就只見到它是一個整體的東西,是一個整體的“一”

十事之八:“連環可解也。”意即連環從任何一點都是可以解開的,其間並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解開的起點。既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解開的起點,自也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結尾的終點;換句話說,也就是任何一點既可以做解開的起點,自也任何一點可以作為結尾的終點。

因而這一命題,就是論證一切事物都是無始無終、無先無後、無上無下的,而只是一個整體,一個整體的“一”。於是我們得以知道,莊周慎到的所謂“得其環中以隨成,與物無終無始,無幾無時”,所謂“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得其環中”,就是要握住這一如連環般的整體,這一個整體的“一”。

所謂“一”就是“道”,就是要握住這一整體的“道”握住了這一整體的“道”。於是便可如連環般的,連環之解開沒有一個決定的起點而“道”之運用也是無窮無盡。即是運用之無窮無盡,自當可以與萬物“無終無始,無幾無時”,自可與萬物化。

十事之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連環之解開,即是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起點,從任何一點都可以,於是說明時間,也就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起點,從任何一點都可作為時間的開始。

時間即無始,自也無所謂終,所謂時間是無始無終的。時間如此,可是空間呢?空間也和這一樣,比如說“天下”的“中央”吧,也沒有一個所謂決定的,不論燕國的北面,或越國的南面,都可說是“天下”的“中央”;於是說來,所謂空間也是一個整個的,也是一個整體的“一”

第十事:“愛萬物,天地一體也。”這個是最後的一條總的法則。就是說:“知”去了,自無我無知無我,自然無有所謂俗流的一切區分而與萬物齊;萬物齊,則進一步自是見到萬物之歸於一。於是“天地”豈不是“一體”的嗎?

所以惠施所論證的歸結,就是莊周慎到所闡述的所謂“以道觀之,何貴何賤”所謂“萬物一齊,孰短孰長”所謂“天下也者,萬物之所一也”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以上就是“得其所一而同焉”的道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