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红棠湾:投资5亿元怎成“诈骗犯”

  河北省秦皇岛市臻宝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臻宝源公司”)负责人王永新投资5亿多元,用以帮助杨某俊、于某、高某等人回购都市国际公司81%的股份。时隔6年,王永新的投资款不仅未获收益,反而债台高筑、企业濒临破产,甚至被控诈骗罪遭逮捕,已被检方提起公诉。

拖入泥潭

  三亚红棠湾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公司”)拥有一块887920平方米沿海文体娱用地土地使用权。三亚红棠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拥有33394.41平方米综合用地及45677.78平方米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两公司均由都市国际公司100%控股。杨某俊与高某拥有都市国际公司约19%的股权,其余股权归南丰公司所有。

  2012年,杨、高成立盛福国际公司,并以此公司名义与南丰公司签订一年期限的股权回购协议,约定以港币现金8.5亿元对价支付与南丰公司,用以回购都市国际公司81%股份,并交付两亿港币定金。如到期前尾款未能支付,则定金不退。

  而同年6月25日,北京某公司向北京二中院起诉高尔夫公司并申请查封了其土地。

  直到2013年5月,杨某俊仍未找到投资人。杨与王永新的共同朋友于某联系王永新,多次游说其投资,并许诺王永新事成后共同开发该项目。但因臻宝源公司当时尚有8个亿的贷款,王永新便回绝了。6月25日,股权回购协议到期。后南丰公司延期两个月,并表示如再违约,回购协议作废。

  杨某俊为尽快买回股权,让于某仅花六千多美元便买入盛福国际公司62.94%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股权回购后,于某将间接持有高尔夫公司和置业公司51%的股份。

  于某告诉王永新,置业公司有500亩综合用地、高尔夫公司有1331亩土地,其中830亩可变性为酒店、住宅开发用地,并提出高利润回报“方案”。他承诺,买回股权后6个月内即可收回投资款,后续投入他来解决。

  于是,王永新与杨、于、高三人约定回购股权后,杨负责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再根据实际批复面积,整体购买或共同合作开发;王永新用自有资产做抵押,以月息4至4.5分的高息,按6个月期限,向民间借款5亿余元。于可以获得都市国际公司51%的股份,杨和高则免于损失两亿港币订金,且占有股份从19%增至49%。

  而股权回购完成后,王永新才知道高尔夫公司的土地竟已被法院查封。后杨某俊称能解封并办好土地变性手续。

还钱路漫漫

  2014年3月,王永新民间借款期限已到,但未能还款。

  4月26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三亚红棠湾高尔夫球场1997年开始建设,已经营了17年的高尔夫球场仍有大片闲置土地未开发。至今球场发生了数次企业变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不断增加,土地已升值60倍。原来,公司老板杨某俊向新股东承诺,球场一部分用地将改为旅游度假用地,可以建酒店。但酒店一直未建起来,年年亏损的股东无法支撑,杨某俊便以低价收回了此前高价卖出的股份,套利6亿元。

  王永新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已不是第一个受害者,遂决定撤出。

  直到11月,杨对王永新说,能借到4.8亿元还款,并拿出提前起草好的《还款协议》。协议规定,欠款本利5亿元整,两个月内先还本金4.8亿元,其余2000万元一年内还清,同时于某退出股权。

  此时5亿余元的民间借款本息已高达8.5亿元,但因王永新已濒于破产,为能止损,其只得同意。而于某却不肯退出,提出同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杨某俊不能把4.8亿元如期支付与王永新,则《还款协议》无效;《还款协议》部分内容不可作为诉讼依据。杨同意后,于才签字。

  此后,王永新得知,这4.8亿元是杨私下与另一公司谈卖红棠湾项目的款项,可签订40余亿元的出让合同。但杨某俊此次出让并未成功,王永新未能止损。

  2015年下半年,于某与某公司就红棠湾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协议。而2016年年初,王永新着手起诉他们。此时正是谈判的节点,于与王永新协商,并与臻宝源公司财务对账后签订《2016年协议》,确定了债权金额,以便谈判。再次违约后,为让王永新放心,双方还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了民事调解,约定本息共7.5亿元。

  可谈判仍以失败告终。

  2016年9月29日,于和杨签订公司内部的《买卖37%股权之协议》和《确认函》,以便于某对外出售项目。股权转让协议附件中明确,臻宝源公司和高尔夫公司、置业公司的调解金额本息7.5亿元,并在《确认函》中确认股东高某和杨某俊完全知悉该股权转让协议并予以同意。但当于某拿着这份协议转让公司时,杨却称不卖了。

无法承受之重

  2017年年初,王永新再也无法承受巨额债务,遂向法院申请拍卖项目土地。

  2017年4月13日,杨某俊突然联系王永新说他可以按照法院调解数额7.5亿元还给臻宝源公司,条件是王永新先申请缓拍土地,并劝于某在《还款协议》和《出售协议》上签字。此时的王永新已不再相信他们的承诺,便未答应。

  15日,杨某俊再次找到王永新,称给其10亿元,给于某1亿元,让王再劝于在协议上签字。于未同意。杨说于不签字,他便无法还钱。

  当日,法院以26.3亿元的价格将土地拍卖与河南建业有限公司。

  此时,王永新的臻宝源公司投资已达44个月,讨款时间38个月,造成臻宝源公司直接、间接损失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土地拍卖后,由于高尔夫公司原始投资不足1亿元,若完成缴纳60%的土地增值税、扣除还款,杨、于、高则会破产。他们当即拿着2014年的《还款协议》到三亚市公安局报案,以诈骗立案。后检方以虚假诉讼罪将王永新批准逮捕。

  检方起诉认定,王永新指使自己的“股权代持人”于某偷撬保险柜盗用公章,私自与臻宝源公司签订《2016年协议》,并据此到河北省高院做民事调解,二人合谋以虚假诉讼诈骗高尔夫公司资产2.7亿元。

  针对虚假诉讼罪,法律明确规定,管辖权在原虚假诉讼所在地。那么本案的管辖权在石家庄,应由石家庄警方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把虚假诉讼界定为纯粹虚构性的。而本案中,债权债务是真实存在的。

  5年超10亿元的利息损失,王永新不仅把自家居住的房屋和北京的几套房产全部变卖,而且将其与朋友在秦皇岛合作开发的一楼盘低利润卖出,均用以支付利息。但最终,自己还成了“诈骗犯”。

  而王永新的利息损失依然在高额发生。近日,记者联系了三亚市中级法院宣传部门,该部门领导和法官答复称:“这个案子不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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