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品大員出差,如果被暗殺或投毒,意外死亡,會有什麼後果?

豔陽雪


一品大員被刺殺的案例是非常罕見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清末的“刺馬案”以及唐代的“武元衡遇刺案”

古代官員出行一般都是攜帶隨扈的,一品大員出巡更是有大量武士傍身,並且布衣百姓碰見官員出行的隊伍是必須迴避的,普通人很難接近官員所乘坐的車馬或轎子的。

而且高級官員在外的吃住也一般是在衙門裡,有專門的人員負責,飲食安全也是有保障的。所以古代刺殺一名高級官員是很困難的,除非有更加強大的勢力在幕後指使,這其中最為人所熟知的刺殺案件就是清末的“刺馬案”。

(古代官員出巡前呼後擁,刺客根本無從下手)

1864年7月19日,湘軍轟塌天京太平門附近城牆10餘丈,隨後湘軍蜂擁入城,城內的太平軍將士全部力戰而死,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運動就此宣告終結。

太平天國運動是清朝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農民起義,太平天國的北伐軍甚至打到了天津附近,猶如當年的李自成,以至於咸豐皇帝哀嘆:明末之鑑,猶在眼前。此時的清廷甚至已經做好了放棄北京,退守東北的打算了。

為了剿滅太平天國,清廷下令允許漢人自辦團練對抗太平軍,並且咸豐帝還許下承諾,誰能剿滅太平軍,就封其為王。

但是就在湘軍攻陷天京之後,曾國藩並沒有等來朝廷封王的恩旨,反而遭到了清廷的嚴厲斥責,追問其天國聖庫中鉅額財富的去向,到最後曾國藩也只是被封了個一等侯爵。

清代爵位非常繁雜,也非常多,一等侯爵距離王爵還差著起碼四個等級呢!而一等候也不是侯爵中的最高級,清代在一等候前面還有一個“一等侯爵兼一雲騎尉”。

曾國藩為清廷立下了曠世神功,按理說應該被封王,跟曾國藩一起平亂的蒙古將領僧格林沁都被封王了,而曾國藩卻僅僅是個侯爵。這顯然是清廷對漢人的一種歧視,也表現出清廷對曾國藩的不信任。

不過雖然爵位不高,但在拿下南京之後,江南各地督撫要職卻都落入了湘軍手中。而曾國藩也就地擔任兩江總督一職,在江淮一代可謂是隻手遮天。面對手握重兵實權的湘軍,清廷是寢食難安。於是在1868年,清政府下旨調任曾國藩為直隸總督。

直隸總督是清代封疆大吏之首,地位比兩江總督稍微高一點。不過這個調任對曾國藩而言其實是明升暗降,這明擺著是一則調虎離山之計,目的就是讓曾國藩離開自己在江蘇的根據地,防止其傭兵作亂。並且調走了曾國藩也可讓湘軍群龍無首,便於朝廷對他們進行控制和裁撤。

面對朝廷的旨意,曾國藩也不敢公然抗旨,若是抗旨則如同造反,曾國藩四年前都沒敢造反,如今就更不敢了。於是他接受了調令,起身北上。曾國藩離任之後,清廷立即命令閩浙總督新貽一擔任兩江總督。

馬新貽,回族,

山東菏澤,是清代官職最高的回族人。當接到朝廷的旨意時,馬新貽非常恐懼,因為他知道南京的“水”很深,這個活不好乾啊。但是身負朝廷重託,馬新貽也不敢遲疑。

在到任兩江總督之後,馬新貽立即著手裁撤湘軍,打擊湘軍勢力,試圖重新恢復中央對兩江地區的控制。不過正當馬新貽欲大展宏圖之際, 他本人卻在上任僅僅兩年後遇刺身亡了!

1870年8月22日,馬新貽在箭場參加完閱射後步行回官署,剛走到官署後院門口,突然從人群中衝出一人,口呼冤枉。而正在眾人遲疑之際,這人迅速拔出匕首,直刺入馬新貽的右肋。隨後馬新貽被侍從迅速抬回總督府,但是很快就因失血過多斃命了。

兩江總督可是從一品的朝廷大員,在光天化日之下遇刺身亡,這可是大清開天闢地頭一回。而且刺客張汶祥僅以一人之力就輕而易舉地衝到了馬新貽的身邊,試問馬新貽身邊的數十位侍從在幹嘛呢?

在此要說明的是,在通常情況下即便是馬新貽同意接見喊冤的張汶祥,張汶祥也必須跪在距離馬新貽七八米遠的地方,不允許靠近馬新貽。而他的訴狀只能由差役接下,再轉交給馬新貽,張汶祥跟馬新貽是不能發生身體接觸的,也不可能近距離接近馬新貽。

相隔這麼遠的距離,即便是張汶祥想拔刀行刺,周圍的武士也有充足反應時間將他擒獲,決不可能讓他直抵馬新貽面前。

但在馬新貽遇刺那天,張汶祥偏偏就被直接帶到了馬新貽面前,並且一刀直插其要害。如其情形,確實讓人大為生疑。

(《投名狀》中李連杰所飾演的龐青雲,其人物原型就是馬新貽)

清政府得知馬新貽遇刺的消息後大怒,急派滿洲人富察魁玉代理兩江總督一職,並命令富察魁玉會同江蘇布政使梅啟照和漕運總督張之萬一起審理這件驚天大案。但是這仨人磨嘰了許久也沒有給朝廷審出一個結果,最後只是以“私仇報復”結案。

對於這個審問結果朝廷根本不相信,但此時清廷也意識到了事情的本質,於是慈禧太后下旨調曾國藩火速回任兩江總督,並加派刑部尚書鄭敦謹為欽差大臣,令二人再度趕赴江寧複審此案。

鄭敦謹是出了名的幹吏,做事雷厲風行,在來到南京後就開始提審張汶祥。但是與鄭敦謹一同審案的曾國藩卻總是一言不發,這讓鄭敦謹非常疑惑。在連續審問多日之後,鄭敦謹終於按耐不住,詢問曾國藩對此案的看法。而曾則表示:看來只能以之前的供詞結案了。

鄭敦謹聽聞之後,心中已然是水落石出,立即以“聽受海盜指使並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為理由定案並向朝廷結案。而鄭敦謹也自知案件涉及重大,在結案後沒有回京述職,走到半路就辭職了不幹了。

很明顯,“刺馬案”就是湘軍一首策劃的,而前來調查的各路官員也深知其中利害,所以一個個皆裝聾作啞。而慈禧也擔心繼續查下去會逼反湘軍,於是被迫放棄了對湘淮勢力的打壓,自此南方諸省徹底被漢人所控制。

1871年10月,清廷將張汶祥凌遲處死,並將其被剖腹挖心,祭奠馬新貽。

除了“刺馬案”外,中國歷史上著名的高官遇刺案件還是唐代“武元衡遇刺案”。公元815年唐憲宗時期的丞相武元衡在上朝途中遭遇刺客暗殺身亡,而這件驚天大案的幕後指使者則是平盧淄青節度使李師道。

由“刺馬案”和“武元衡遇刺案”可見,在和平時期刺殺朝廷大員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是亂世中的朝野政治鬥爭,否則一般的老百姓連靠近官員的機會都沒有。

(古代官員出巡所使用的寫有“迴避”和“肅靜”的牌子)


千佛山車神


這個後果很嚴重的,天子一怒伏屍百萬,當然你這是假設,一品大員出門隨從保護的軍隊肯定多,還有貼身死侍保護,哪那麼容易死,刺殺一品大員全家抄斬,一般人做不出來,肯定上升國家層次,敵國刺殺,政敵對手謀殺都有可能。一品大員除了地方上將軍,在北京城的是很少出門的,清朝地方上的一品大員,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應該是一品大員吧,這樣的人怕死肯定會保護自己。到了明朝,一品大員只有駐守邊疆的大將軍和南京中央機構裡的老頭子了,那更不容易死了。不過還真有刺殺的案例,同治年間,兩江總督馬新貽就被刺殺,這和朝廷的爭鬥有關,同治年間皇帝威信為不咋滴!後來不了了之,再後來曾國藩調任兩江總督位置。可以去看看。


慕容晴兒


欽差出巡被弄死了,有啥後果咱不曉得。但史書記載了古代一皇帝,在其鼎盛期被弄死事件

,這後果還是蠻嚴重的

那是很久以前,距離今天大約有一千六百多年了,事情發生在東晉

晉朝大家都曉得,算是中國史上最憋屈的大一統王朝,憋屈到都沒幾個人願意提。西晉成立之後,除了開國帝王司馬炎,其他繼任皇帝都是死於非命。比如老二晉惠帝司馬衷,被他叔叔司馬越毒死了;比如老三晉懷帝司馬熾,讓人攻破都城鴆殺了;比如老四晉愍帝司馬鄴,讓人攻破陪都,逮走殺了……

上面幾個皇帝死的都憋屈,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也沒什麼好說的,筆者提的被弄死皇帝,不是他們

317年,西晉滅亡後,晉朝宗室弟子司馬睿,在江南世家支持下,於南京建立新的政權,叫東晉,也開啟了世家門閥共治時代

在東晉存在的絕大部分時間裡,皇帝就是一個擺設,或者叫人形圖章。王家衰弱,庾家起來了;庾家衰落,桓家又上了;桓家衰弱,這又冒出一個謝家……

皇帝憋屈啊,但也就這麼過了六七十年

終於,上天也看不下去了,在362年,讓司馬家生出一個高絕人物,史書記載:帝之在孕也,李太后夢神人謂之曰:“汝生男,以"昌明"為字。”及產,東方始明

這個高絕人物,就是孝武帝司馬曜,字昌明

以淝水擊敗前秦功勳,和他兄弟司馬道子攜手,掌控了朝堂,掌控了東晉軍政大權,成為兩晉自司馬炎之後,唯一一位實權帝王!

史書記載:孝武登朝,奸雄自消

這樣一位帝王,要是被暗殺、投毒,意外死亡會發生什麼後果呢?他還真就這麼死了

公元396年,司馬曜和寵妃張貴人喝酒娛樂,酒酣之際,司馬曜開玩笑說,美人已經長到被廢的年齡了……

史書記載:貴人潛怒,向夕,帝醉,遂暴崩

至於後果,史書也有記載:不推其罪人

無人因此獲罪,死了白死


靈石蘊珠寶


按著當時的律法,所有戰死的護衛隨從一律嘉獎當烈士,而活著的護衛人員則一律斬首。這是從戰國時候魏國開始施行,然後歷經各朝各代後一直保留下來的,這是為了防止有護衛人員在危險的時候丟棄自己的主官逃走,同時也鼓勵護衛英勇殺敵救主。

其次,該案件事發地點的所有州牧郡太守府衙等三品以下七品以上官員一律就地免職並押送刑部受審,因為這些人都有作案的嫌疑。所以必須先拿下來抓起來關,然後朝廷還會派出欽差大臣手握尚方寶劍來地方督察案件真實情況。但是,不管真實情況如何,這些被關起來的官員政治生涯就完了,即便查明自己沒有參與暗殺那麼失職之罪也足以讓人罷官奪爵並充軍流放。所以呢,一般有朝廷大員要下來巡查,那麼地方的安保工作那得怎麼一個捉急,一般是要把所有行程事先敲定下來,然後開始清場排查,戒嚴,所有有犯罪前科的一律先抓到牢裡關起來。因此歷來朝廷大員出巡都是勞民傷財的事。

最後,一旦被查實暗殺事件為某人作為,那麼不管成功與否,這個行事之人必然會被案誅九族。


優己


古代一品大員出差,那就相當於欽差大臣,他們代表皇帝外出辦事。如果被殺或者意外死亡,那就相當於打皇帝老子的臉,按照法律而言後果會非常的嚴重。尤其是權力空前集中的清代。



法律規定

一般來說欽差出行的當地會有地方官員實行戒嚴,負責保護欽差大臣的人身安全。一旦有匪徒刺殺欽差大臣,首先第一步就是將地方官員扣押審訊,然後擒拿真兇,其次懲治欽差身邊的護衛人員。

案件審理結束之後,真兇歸案必死無疑,而護衛人員因為護衛不利全部處死。經過查實之後,地方官員如果參與其中,處以死刑,如果沒有參與全部革職,治失職之罪。



清朝欽差大臣被殺

1808年嘉慶得知淮安地區發生水災,五萬餘名百姓食不果腹,已經有了民變的跡象發生。因此嘉慶迅速下撥了20萬兩白銀作為救災之用,不料受災的百姓每人只領到了一二錢的銀子。也就是說真正用到百姓身上的銀子最多也就一萬兩,這件事讓嘉慶十分惱火,於是迅速派了新科的進士李毓昌查辦此事。

當地知縣王申漢等人得知嘉慶欽差到此,所以準備鉅款賄賂李毓昌等人。但李毓昌出身貧苦知道百姓的困苦,而且其為人品學端正,所以拒不接受賄賂。



經過李毓昌的私下查證,蒐集了所有當地官員貪汙受賄的證據。正當李毓昌準備返回京城時,王申漢等人買通了李毓昌的家奴護衛三人,這三人在李毓昌的飯食中投下了劇毒將其殺害。之後偽造了李毓昌自縊身亡的現場。

當李毓昌的夫人看到丈夫的遺體時,從其遺物中看到了王申漢等人的貪汙證據,所以推測丈夫死因不簡單。經過仵作查證,李毓昌死因真相大白,嘉慶因此盛怒,下令追查此事。



案件水落石出之後,嘉慶親自批示處死當地所有貪官汙吏,將其拋心挖肺祭奠李毓昌在天之靈,之後也將這些刁奴全部凌遲處死。

這件事發生之後兩江總督鐵保、江蘇巡撫汪日章因為失職革職流放新疆。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也可以看到朝廷對於欽差大臣的重視,一旦有人暗殺欽差大臣,那造成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的。



當然如果暗殺欽差大臣背後的勢力龐大,能夠公然抗衡皇權的話,只需要替罪羊即可。比如張文祥刺馬案,這件事發生之後,由於其背後勢力的阻擋,所以僅有一個張文祥落案,最終結果只有張文祥被拋心挖肺祭奠馬新怡。


我是越關


起源於明清的一品大員是中國官員的最高級別,但是一品一般只是榮銜,真正的實權封疆大吏其實是從二品開始,但是實權的封疆大吏又要在朝中掛一品的中樞榮銜,權力才算完整,說話才算數。

一品又分為正一品和從一品,正一品對應的官職為——

1. 太師,太傅,太保,光祿大夫

這幾個是典型的榮銜,表示皇帝信任你,皇子接觸你。

2. 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體仁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這幾個,相當於皇帝的貼身秘書,代表了決策權,知情權。

3. 領侍衛內大臣,鑾儀衛掌衛事大夫,建威將軍

這些相當於貼身保鏢。

4. 子爵(清朝時期)。

這個表示待遇。

從一品對應官職為——

5. 少師、傅、保,太子太師、傅、保

也是和皇家親近的,不過低半級。

6. 協辦大學士

也是貼身秘書,不過低半級。

7. 六部尚書,理藩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內大臣

這些屬於幹實事的各部部長,公檢法最高領導,警衛部隊最高領導。

8. 滿洲、蒙古、漢軍八旗都統,駐防將軍,烏魯木齊都統,察哈爾都統,提督,榮祿大夫,振威將軍(清朝時期)。

這些屬於有一點點實權的,帶兵的。

一般來說,1-6 都是在京中的,到地方出差的幾率比較小,而且一旦出差,也都是專門的管道。

而7-8,因為工作關係,就有可能到地方了,尤其是提督,但是提督是武官,到了地方是受總督、巡撫等文官管制的。

真正意義上的實權大員,實際上是二品的總督、巡撫。

如果這兩個職務又掛了一品尚書銜,那就是真正的封疆大吏,一方大員了。

那麼歷史上有沒有這樣的大員遇刺呢?

還真有。

清朝有兩個。

第一個是著名的刺馬案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1870年8月22日),兩江總督馬新貽到金陵校閱場參觀射箭訓練。這個時候兩江總督只能算是二品不能算一品。

返回總督轅門的時候,半途遇到有人攔路鳴冤,刺客張汶祥乘亂用匕首刺殺馬新貽,第二天,馬總督不治身亡。死後,朝廷賜予他少保榮銜,可以算是一品了。

作為晚清四大懸案之一,這個案子在當時一直沒調查清楚。有說是馬新貽之死是因為不守信用被兄弟報復,也有說是馬新貽被指派查曾國藩在攻打太平天國天京時吞沒的財產因而遭到曾滅口。

但是最終也沒查出來個所以然,也就不了了之了。朝廷為了權力平衡,也沒有大動干戈地去查,除了懲治刺客,也沒牽連其他人。

這個改變為了很多電視劇,比如《刺馬》、《投名狀》等等。

第二個是林則徐

1847年,林則徐已經是雲貴總督了,1848年,又封太子太保,咸豐帝非常重用他,希望他南下去平定剛剛有點苗頭的太平天國。但是林則徐那個時候身體一直不好,在南下的時候,因為痢疾不止,不治身亡,享年66歲。

很多人覺得林則徐就是積勞成疾病死的,但是也有人分析說,他是被人下藥,下了巴豆導致腹瀉不止而死。因為林則徐死前大喊“星斗南”。有人說這個發音像是“巴豆瀉”,就是說是被人下了巴豆導致腹瀉,也有人說這個發音像是“新豆欄”,是指以前他禁菸時候得罪的一些當地仇家。

如果這種傳聞是真的,那麼林則徐就算是中國歷史上在出差時被投毒致死的最大的官了。

對此,是當作正常病故處理的,也沒有什麼牽連一片。

連自己的功臣,封疆大吏的安危都無法保障,足以說明一個朝代的腐朽沒落了。


HannibalLecter


封建社會的官場,講的是排場。這場面可不是吹的。自開始封官為吏那一刻起,沒有人不是不企圖爬得更高的。地位越高,官位就大,排場也就更喧囂,威風八面,極能滿足為官爭風光耀祖宗的目的,讓鄰里側目而敬畏之。

至若在位為政,在地方在朝廷。官員的出行是雙重保護的。一是官位上的相應配製。比如,蕭何在相國位,劉邦增二千人保護。二是,私人的保鏢,家將(這在歷朝歷代官方允許),比如,秦朝李斯上班,護衛人馬走了半條街,讓秦皇大為不滿。——這些位極人臣的一品大員,平日裡尚且如此,一旦奉了皇命外出赴任或調研,那戶部,禮部,吏部,甚至兵部也有所安排,更別說私人武裝,沿途地方,江湖俠客的拱衛了。這樣一來,想行刺,劫道的綠林人士遇到的困難就非常的多了。外人想靠近也沒辦法。至於下毒,人家有試吃的奴才先嚐,先死的中毒的是別人。只有意外死亡,如秦始皇崩在沙丘,才叫天意。

總之是,官員一去,大多能安抵目的的。 有如意外死亡。六部中的刑部就有事幹了,該怎麼著,按刑條辦理就是了,後果是誰,逮誰就是了。這一點不困難。





劉一千五


說實話古代這種一品大員出差被暗殺或者投毒的事情,在歷史上並不是沒有發生過。像這種暗殺一品大員的案件,就和謀反差不多了。

要知道一品大員外出辦事,那是得到了皇帝的派遣,可以說他們就是代替皇帝出差辦事的。若是在地方皇帝的人被暗殺了,可想而知,這件事情有多麼的嚴重。不用說直接兇手的話,查出來那肯定是要掉腦袋的,嚴重了滅族的可能性都有。

那麼護衛一品大員安全的地方官員呢?

地方官員當然也逃脫不了干係,因為一品大員去地方辦理案件。他的人身安全就有地方官員來負責保護了。

一旦皇帝派來的一品大員被暗殺了。經過審查得知,若是這件事和地方官有牽連,那麼地方官也會被殺頭。

若是地方官不知情,那也沒有好果子吃,基本上是被查辦革職或者發配到邊疆。總之,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我們舉一個清朝發生在嘉慶年間的實際例子,來加以說明。

嘉慶年間,南方的淮安一代,發生了水災。災情十分的嚴重,此次受災的百姓多達五萬餘人。為了解決百姓吃飯的問題,嘉慶趕緊從國庫裡撥出來二十萬兩白銀。

可是,這些銀兩經過層層的剋扣,真正的到了百姓的手中,只剩下了兩錢。

這也就是說,嘉慶皇帝撥下來的二十萬兩白銀,真正到了百姓手中的僅僅只有一萬兩。無意之中十九萬全部被貪汙了。

這件事反應到了嘉慶皇帝那裡,嘉慶聞之震怒,真的是太猖狂了,連救命錢都敢貪汙。

嘉慶派了李毓昌來辦理這個事情,李毓昌出身十分貧苦,因為科舉考上進士,被皇帝重用,他深知百姓的不容易。

當皇帝把這麼重要的事情交給他辦理之後,他就盡心盡力地在當地搜查證據。

等到他覺得證據確鑿,要去給嘉慶皇帝報告此事的時候,當地知縣就想通過賄賂李毓昌,讓他網開一面。

李毓昌拒絕了他,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他那裡敢同流合汙,再說了他也不是那樣的人,否則,嘉慶也不會用他。

當地知縣覺得李毓昌不給自己面子,那他只能對李毓昌下黑手了,反正是不能讓李毓昌回到嘉慶身邊。

他們就買通了李毓昌的家奴和護衛。

這些小人因為見財忘義,就在李毓昌的食物裡投入毒,假裝李毓昌是意外死去的。

當李毓昌死後,有人通知他的妻子,來給他收拾遺物的時候,他的妻子發現李毓昌之前搜索的證據,她覺得此事絕對沒有這麼簡單。

所以,她讓驗屍的人化驗李毓昌的內臟,結果發現他是中毒而亡的。

這個結果報告給了嘉慶帝,嘉慶就更加的憤怒了。真的是無法無天了,索性嘉慶就把害死李毓昌的家奴、護衛和地方官員全部給處死了。

另外,當地總督,江蘇巡撫也因為這件事被革職發配到了新疆。看到了吧,這就是刺殺皇帝外派官員的結果。


史學達人


欽差大臣遇刺,龍顏大怒,必大動干戈

一,問責地方官員,扣押查其失職之罪。一品大員巡視,當地官府會戒嚴,安保措施嚴密。地方官員若參與暗殺,必處以死刑無疑;即便沒參與,負責欽差安全的地方官員將被全部革職查辦。

二,懲治欽差護衛隊。為保護欽差而犧牲的護衛,會被嘉獎(類似後來的烈士);活著的護衛則會被調查審訊,無論是否有內鬼,活下的護衛一律斬首。這麼做的目的:鼓勵(其實是逼迫)護衛隊衷心護住,防止臨危而逃。

三,緝拿真兇。朝廷一品大員位極人臣,皇帝心腹和顏面,刺殺一品大員,甚或牽扯謀反,可想見,查出來必然不難。一旦真兇歸案,包括與其相關人員,必死無疑。

亖,外部力量刺殺一品大員。當然也有一種可能,或許是外部力量。唐朝詩人宰相武元衡,在十多個護衛兵保護下,在上朝路上被潘鎮刺殺。大唐直接派兵攻打這個潘鎮,包括與其來往的割據,一律打擊,一個不放過!


成功暗殺幾率極低

首先欽差出巡,朝廷和地方官員皆知。除了護衛隊和地方官員,所謂吏戶禮兵刑工各部,能夠照應到的必然都會做出安排。

另,大家都知古士大夫有食客,官員也會有私人護衛隊,這些人肯定都是高手,或牽扯江湖人士,這個私下力量不但強,還是個隱秘的關係網。

至於投毒這個古老的辦法,就算在知己知彼,看似有無限機會的後宮,都不容易,何況被動地投毒出巡官員?想太多了吧

鰲拜:別跟我扯“品”這種檔次,岳飛來,鰲拜現。


所以,無論從暗殺難度,還是暗殺後果,敢動並且有能力動一品大員的勢力實在難找出來。刺殺欽差,難度最大,風險最高!還是洗洗睡吧!


上弦月M


一品官員是古代最高級別的官職,但這是從明朝開始才有,直到清朝末期結束,比如太師、太傅、太保、光祿大夫就是正一品,相當於現在正國級的官員,正國級是什麼概念,這種官職的官員在古代出差被刺殺,這就是因公殉職,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中國唐朝時期出了一部書,叫《唐律疏議》,也是中國現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裡面就描述了犯故意殺人罪的處置措施。

大致是這樣,“犯謀殺罪名的判處三年;造成他人傷害的判處絞刑;造成他人死亡的斬殺;如果是刺殺、謀害府主、刺史、縣令及吏卒謀殺本部五品以上官長者,判處流放二千里。”

別小看流放,流放在古代是非常殘酷的,很多人寧願被賜死也不願意流放,這就是我們再電視劇中經常看到,為什麼被流放的犯人大多都會死,只是時間問題,這點電視劇裡面並沒有誤導。僅僅是刺殺五品官員就流放,可想而知,要是一品官員,那下場不忍直視。

那麼歷史上有沒有一品官員被暗殺的案例呢?

肯定是有的,“張汶祥刺馬案”就是典型的刺殺一品官員,馬是指的當時的兩江總督馬新貽,不過這也是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不論真假,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刺客會有什麼下場。

馬新貽是兩江總督,官居一品,1870年,馬新貽例行閱軍,結束後準備回府,畢竟是一品官員,身邊還是有人保護的,回去的時候有巡捕給自己開路,後面還有士兵保護,然而張汶祥早已經在附近等候,待馬新貽經過自己身邊時,突然衝出去,直接撲到並用力捅了幾刀,馬新貽雖然很快被抬入督府醫治,因為傷得太重,在第二天便去世。

而張汶祥也並沒有逃跑,被抓的時候還大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馬新貽被刺殺之後,朝中立刻發出上諭,必須嚴刑拷打,查出幕後主使,經過幾天的詢問,張汶祥並沒有交代出幕後人,聲稱自己對馬新貽心懷憤恨,為自己的朋友報仇,並沒有受人指使。

張汶祥最後也被凌遲處死,處死的手段非常殘忍,直接將其心、肝掏出放在馬新貽的棺木前祭奠,清廷也加封馬新貽太子太保銜。

張汶祥刺殺一品官員馬新貽的後果?

“刺馬案”的幕後主使究竟是誰不好說,有說是曾國藩,有說是他的弟弟曾國荃,不論是誰,從這裡可以看出一品官員如果被刺殺,可以說驚動全國,一般來說普通刺客根本不會刺殺一品大官,要知道弄不好是會株連九族的。而普通的人也沒有能力刺殺或者謀害一品官員,古代要想刺殺或者謀害一個縣太爺都費勁,因為他們身邊都是有士兵或者隨從保護的。

另外一品官員如果因出差無緣無故被殺,朝廷得知後第一時間就是派人徹查,將附近一帶官員全部革職,如果官員牽涉此案件,同樣會遭到重罰,輕則革職,重則賜死,禍及家人。還有這些隨行的士兵同樣會因為保護不周而受到懲罰,情節嚴重的也會被處死,因此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殺到回去殺掉這樣一個大官,而保護的士兵也大多會拼命保護。

一品官員對國家的影響力也非常大,好比宰相級別的,已經可以決定很多地區的事情,所以他們的行動路線也都是保密的,況且一般這樣的大官很少在外溜達,出差那肯定是受到皇帝的旨意,去特定的地點辦特定的事情,結果事情沒辦成,還被人給殺了,讓皇帝的臉往哪擱?讓國家的威嚴放哪裡?

綜上,刺殺一品官員,首先自己下場很慘(當然,如果刺客跑了自然啥事沒有,頂多過著被通緝的日子),其次連累當地官員,最後連累士兵護衛,如果官員是辦大事的還可能耽誤事情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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