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理情理并重 兄弟二人重归于好

法律在很多时候担负着挽救亲情伦理危机、重建亲情伦理价值的双重功能。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亲兄弟之间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因经村委会调解其父母由其赡养,其父母责任田由其耕种,陈某便到本村其弟弟陈某某家索要其母亲的承包地,与陈某某夫妇发生矛盾并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陈某利用木柄排叉将其弟陈某某右手打伤。经法医学鉴定,陈某某属轻伤二级。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陈某某此次伤害所有损失6万元,且已履行完毕,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该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当庭认罪,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祥符区司法局对被告人陈某进行了社会调查,陈某符合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本案事实情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法官表示:本案原被告双方是亲兄弟,矛盾源自于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考虑到父亲去世,母亲已经年迈且身体不好,结合法理情理,遂做出此判决。严肃的法律不应该回避人性冷暖,兄弟二人重归于好,对于其母亲来说,也是莫大的欣慰。本案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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