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乘客遺忘手機聯繫的哥送回,被索要百元“跑腿費”後感到不滿?

jamie1987


如果說伯元的回車費的話,這樣你可以投訴他。就算你的東西落在出租車上,你讓出租車幫你送回去,出租車可以要一定的費用。傳到你手機打了一遍車一樣。收取一定費用是應該的,但是收取超額費用就不應該了。如果人在打車的時候。和你手機一樣,做出了超過的。範偉。司機可以收。一定的費用,但是不可以超出這個費用範圍。如果超出這個費用範圍的話,你就可以舉報投訴他。亂報價亂收費。收個幾十塊錢的話,可以理解,收到幾百的話就有點超出限額了。所以就可以。投訴他。


暢談威海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幾個小故事;

某司機拉了一位遼師大的教師和他的三位學生,到大連黃河路四海宴飯店慶生,下車時,將手機遺落在出租車上。這位教師聯繫司機時,車上還有一位顧客。司機答應將顧客送達後,就送還手機。等司機將手機送還時,這位教師接過手機,只是說了聲謝謝,連起步費都沒有付。

還是這位司機,從大連的香工街,拉載一位準新娘到大連的雅樂軒大酒店,為第二天的婚禮進行彩排。準新娘將兩件非常重要的婚禮物品,遺忘在出租車上,通過嘀嘀打車,聯繫到了司機,司機送回後,也是收到了兩聲謝謝,連一盒喜煙都沒有得到。

在這裡我想問問:司機不需要養家餬口嗎?司機不需要交份子錢嗎?司機做好事不需要成本嗎?

社會風氣的提高,不單單是拾金不昧者的責任。那些拿回遺失物品的“菜先生“們,他們的責任更大。在這方面國外是有立法的,“拾金不昧“者,會得到遺失物品價值的20%作為回報。只有如此才能改變社會風氣,人們才會樂於助人,真正體現“好人好報“。





孫忠漢不像壞小孩


司機拾到客人物品應及時與主人取得聯繫,司機肩負的責任就是保證乘客的安全,同時也要保護好乘客遺落的物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

對於蔡先生要求司機親自送回手機一事感到詫異,蔡先生為什麼不自己親自去取順便說聲謝謝呢?司機也是在工作送和不送是自願的,來回跑路還得油錢不是嗎?二者一個不親自取;一個送回要100元跑腿費,我覺得司機要100元跑腿費合情合理,蔡先生8分責任;司機沒有聯繫客人2分責任。


華174684508


乘客乘坐出租車遺忘手機,是乘客自己犯的錯誤。自己犯的錯,就應該乘客自己承擔責任。相應的損失,自然也應該是乘客自己承擔。

題目描述:

11月29日下午兩點,蔡先生乘坐出租車到達井灣子後,發現手機落在車上。他隨後聯繫司機,卻被告知需要給100元才能送。雖然通過支付寶掃碼支付了100元,

但事後,蔡先生並不甘心,在網上發帖曝光司機,並批判了收跑腿費的行為,指責出租車司機並沒有想象中好。

冉兄點評:

乘客自己把手機落在了出租車裡,是乘客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後果。這個後果,就應該乘客自己負責。造成的一切損失,也是乘客自己承擔。

乘客自己犯的錯誤,不能讓別人承擔自己犯錯誤的責任。別人憑什麼,為你犯的錯誤買單。乘客自己犯的錯誤,讓別人買單,是強盜邏輯,不可理喻。

在乘客知道自己的手機,落在了出租車裡。就應該自己去找出租車司機,取回自己丟失的手機。讓出租車司機,給你送回去,就應該付出費用。

出租車司機,給你送回手機,要求出一百塊錢的費用,理所應當。乘客自己找出租車取手機,也是要花費費用的,難道不是嗎?

出租車司機,給你送回手機,也是要產生費用的。乘客自己犯的錯誤,把手機落在了出租車裡。產生的費用,讓出租車司機承擔,不合理吧。

原本這件事情,在出租車送回手機,乘客支付一百塊錢的費用,就結束了。可是,這名乘客卻發帖,指責司機收一百塊錢的行為。

乘客的這一做法,是拿著不是當理說。自己的錯誤,自己不承擔,還要批判指責,出租車司機收取一百塊錢的行為。這恰恰說明,這個乘客素質低下。

冉兄認為,人與人之間,要相互理解。在批判指責別人的同時,也要反思自己的行為。不能要求別人做好人好事,來彌補自己犯的錯誤。這樣是很不道德的,也是不可理喻的。


冉兄說事


這位蔡先生曝光司機的同時,恰恰也把他自己曝光了。

這件事說明,司機師傅沒有什麼不對,蔡先生認為司機應當免費無償為他的失誤買單,司機師傅就應當是活雷鋒,就應該捨己為他,而不管自己一家的生活來源都在自己的車上,也不管自己每天一睜眼就欠著多少份子錢,就應該放下一切,無怨無悔鞍前馬後為他效勞。

而這,還是他本人把手機忘在了人家的車上。他給人家造成了麻煩、耽誤了時間,都是應當二該的。人家僅僅跟他要100元錢的勞務費用,他就不滿了。

難道說司機師傅直接把失物交到公司讓他自己去取、還耽誤他用就對了。

難道說司機師傅說沒看到、不管不問他就高興了、就滿意了。

100元錢,僅僅是勞務費用,你手機失而復得的的補償呢?應該不應該有?你去掛失一個手機卡、找回那些通訊錄、你手機上的各種理財軟件、微信支付寶等等,如果這個手機找不回來,或者短時間找不回來,你會受到多大的困擾和損失,你想過嗎?

這一百元,不是太值了嗎?

不希望這位司機師傅因為這個白眼狼的曝光就灰心失望。拾得遺失物,及時送還失主,並領取適當的報酬,既是法律規定,也是道義的要求。

我先在這兒感謝您吧,司機師傅,謝謝您。


潘衛霞律師


自己犯了錯,最起碼的“買單”還是必要的,總不能指望別人“賠本”來替你買單吧!上個月我一個同事遇到同樣的事情。同事出差打車去機場,手機不慎落在出租車上。為了趕航班,同時用助理的手機和司機初步溝通後,就委託我來拿回手機。

我直接打電話給司機,他沒有否認手機在他那,說自己忙,暫時沒時間送過來(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司機沒有拉到我們附近的客人,空車跑過來給我們送手機,這純粹是“活雷鋒”。而當今社會,就算別人真的是“活雷鋒”,只要你沒有潦倒到需要別人施捨的地步,不要企圖去佔別人的便宜。

我問司機現在在哪裡,司機說他現在在番禺,我一估摸,離我們大概30公里(打車大概100塊)。我就告訴了司機我們律所的準確座標,因為下午還要去看守所會見,我就說您如果方便,能不能麻煩上午給送過來。因為可能會耽誤司機的正常工作,如果是空車過來也要燒油,我說您這300元油費我們給出,就當打您的車來回了。


當然這類事情真的溝通起來,多少都會有點小曲折,反覆幾輪是必要的(司機嫌錢少的意思)。因為之前提到過我們單位是律所,失主是律師,司機也覺得不好糾纏。司機後來就說“你們先等著吧,我有空會過去。”

沒過十多分鐘,司機就打電話說已經到了,讓我下來取。我當時覺得好笑,因為從番禺到我們這裡,十幾分鍾是絕對到不了的。


既然別人已經送過來了,我當然也沒什麼好說的,下去取了手機,表達了感謝,支付郵費,皆大歡喜。

此類事情,個人感覺錯誤在自己一方,只要對方不是苛刻的提要求,錯誤的成本是需要自己來負的。即使對方真的是活雷鋒,非必要的情況下,我們學習雷鋒精神就好,沒必要佔雷鋒的便宜。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我做過網約車司機,撿到過3個手機。

第一個是最貴的蘋果,他剛下車我接到下一單,在再往下一個乘客的起點方向去聽單車上有鈴聲在想,但又不是我的手機鈴聲!我停下車從後排拿起手機告訴乘客手機在我車上不用擔心。讓他就在他下車的位置等我。因為下一位乘客的路線走他那裡去也順路。接到乘客我就跟他們說明這個情況他們也同意!要是不同意也只能等我幫他們送到了再回來。手機送到他手上了,他說了一聲謝謝,我也很欣慰!

第二位是一位別人幫他打的車,大半夜酒也是喝醉的!是第二天早上打電話來說他手機掉了,讓我看看有沒有在我車上,我頭天晚上跑通宵,8點才回家睡覺。我12點去車上找了一下沒找到。我就告訴他沒看到,讓他去別的地方也找一下。我就開車去小水溝邊洗車,把腳墊拆下來了看見坐墊底下有個手機,我覺得應該就是他的,我就馬上聯繫客服。客服那邊就通知他。4點左右他打電話來給我,說我能不能給他送過去,他願支付車費!但哪個時候恰巧暴雨來了,在街上開車就像划船一樣。雨很大路都看不清楚,所有的車都是開著雙閃比蝸牛還慢的速度行駛,有的直接靠邊不走。我就告訴他等雨停了我再給你送過去。我離家很近,我就往家的方向開。到晚上7點過的時候,雨小了點他說他自己過來拿了!我把手機遞給他的時候,他拿了2包26 塊錢一包的煙給我。我說不用,他非讓我拿著!

第三個坐的前排,他下車了我又接到另外一位乘客。第二位乘客剛下車就聽見車上有手機鈴聲響!我接了我以為是剛下車這位乘客的,我就說我還沒走就在你下車這位置,等了幾分鐘也沒見人來,他電話又打來說他的起點和終點,我才知道是上一位乘客。他讓我給他送過去他支付車費給我。我說好的!我過去了,他給了我30元,要是按計費算才12塊左右,還一個勁的說謝謝!

我只想說明出來跑網約車我是想掙點錢!手機是你自己弄丟的,告訴你手機在我車上我看到了,最起碼你還有點希望。你哪個手機哪怕幾萬塊錢也買不來我的名譽!你補貼點司機的油錢是很合理的!我遇到這幾位還不是我提的錢!人家打電話就直接讓我送過去給我點油費!你不願意出,那我為什麼要自己貼錢來彌補你的失誤了!真要你那幾十百吧塊錢?我要是說沒看見,你哪個手機我直接拿去賣,100塊錢能賣得到不!!!還省得跟你扯!這樣問的人就是他跌倒了大家不能去扶的人,會碰瓷!


王921262765129


失主把手機丟在了出租車上,司機放下自己的事,遠遠的把手機送還給失主,即便要了100元的開銷錢,失主都應該慶幸自己是遇到了好人。出租車司機可以有幾種方法來處理你的手機。一、通知失主到某某地方去取。二、交給某公信單位,由單位通知你去取。三、親自送給失主。四、品德不好的自己留著用,壓根就不承認車上有你的手機。誰能來證明你的手機是落在出租車內,而不是落在其它的什麼地方呢?我兒媳有次把兩臺電腦落在出租車內,好在是個小縣城,千找萬代找到了司機,人家就是不承認。報警警察說也沒有辦法讓司機承認。遇到這樣的司機那才真叫煩。我們應該為送回失主手機的司機點贊!收費是應該的,人家也有妻兒老小,需要生活。


一生好人2262


這件事情當中,乘客和司機都有責任。

一方面,作為司機,在乘客下車之前提醒他不要遺失東西是服務中的一部分,顯然這件事情當中的司機是沒有做到的,所以這構成了一種失職,但是也不算嚴重,自然也不是這件事情當中應該負責任的主要一方。

另一方面,作為乘客,自己的東西遺失在車上,聯繫的哥送回,本身就是對自己的過失的一種補救,那麼司機提供的這一次服務沒道理一定是無償的,當然如果司機抱著行好事的心態不收失主的錢,我們只能說他是一個很善良很慈悲的人,但是他提出“跑腿費”,那也是一種人之常情,畢竟每個人的時間精力都是有成本的,何況還有車輛行駛的相關費用。

最後,換做是我,自己丟了手機,能夠找回來,得高興成什麼樣,司機能夠送回來,別說跑路費,給一筆感謝費都不應該心裡有怨言,該司機還針對跑路費斤斤計較,也真的是太小肚雞腸了。


席越


將手機遺忘在出租車上,司機沒有昧著良心不還給你僅索取100元的跑腿費,個人覺得該司機已經做得不錯了,至於你還為那百十來塊錢耿耿於懷的話,那也只能說明你這個人的人品也強不到那裡去!

畢竟是你犯錯在先,自己粗心大意將手機丟在車上,而且該司機也沒有矢口否認並且還答應給你送過來,只不過要索取100元的費用。我覺得司機做得合情合理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因為司機就是靠開出租掙錢來養家餬口的,掙得也是個辛苦錢,如果單純為給你還手機而空跑一躺,那麼這油錢還有功夫錢你覺得讓司機承擔合適?況且收你100元錢也在合理範圍之內,還不至於訛你吧?而反觀你的所作所為呢?不僅不心懷感激反而將此事捅到網上,本想搏一同情,誰知卻弄巧成拙反惹一頓罵,早知如此何苦來著?

而反觀出租車司機只能說是好心辦錯事,錯在就不應該問人家要跑腿費,人家坐你的車是給你面子,既然坐在你的車上就應該為乘客的一切負責,發現手機應該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人麻溜的送過去,至於費用什麼的壓根就不該提,不僅不提還要向其道謙,是你沒盡到提醒義務才讓人家將手機忘在你的車上,當然如果人家還不滿意你不妨再送上100元作為給他的精神補償,以此來討一個滿意給個好評!

看來有時想做個好人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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