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大詩人,又是個外交家,在保護華僑方面都做了哪些事情

他是個大詩人,又是個外交家,在保護華僑方面都做了哪些事情

黃遵憲(1848—1905),字公度,號人境廬主人,今廣東梅州人,清末著名的愛國詩人、傑出的外交家、政治活動家。

他是個大詩人,又是個外交家,在保護華僑方面都做了哪些事情

作為外交家的黃遵憲,曾任清政府駐外使館官員長達十四五年之久,足跡遍及亞、美、歐、非。在長期的外交生涯中,黃遵憲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儘量做了一些有益於我國人民及維護國家主權的工作,保護了華僑的正當權益。

1882年,黃遵憲奉調改任美國舊金山總領事。在任期間,適逢美國種族主義者掀起排斥華工的浪潮,他作為一位貧弱國家的外交官,敢於向種族主義者展開面對面的鬥爭,做了不少保護華僑利益的工作。如當地政府以居住場所衛生條件不合格為由,逮捕了許多華僑,滿滿地關在囚房裡。黃遵憲便去監獄交涉,他讓人丈量了監獄面積,做了仔細調查,然後嚴厲反詰美方官員:"這裡的衛生條件難道比華僑居住的地方更好嗎?"黃遵憲的詰問,使得美國官員無言以對,只好把關押的華僑釋放了。

黃遵憲保護華僑更大的功績是在創設護照一事上。他任舊金山總領事時,瞭解到華僑回國因無有效的身份證件,往往在進出海關時被百般刁難,甚至被無理拘留、罰款,即使回到國內,也有被誣為"壞人"的危險。為保障華僑的正當權益和人身財產安全,使他們回國往返自便,黃遵憲首創了為華僑頒發護照的制度,為華僑回國往返創造了極大的方便。

在新加坡總領事任上,黃遵憲也為該地的華僑同胞回國發給護照。但這個在美國並未碰到什麼麻煩的事情,當時卻在新加坡遭到英殖民地當局的無理指責,妄言中國領事越權,並盛氣凌人的發出《公告》宣稱:"凡居本島之華民,在其居留期間,乃受女皇陛下政府所管理與統治,絕不容中國總領事從中干涉"云云,但黃遵憲也不是軟骨頭,他理直氣壯的援引《國際法》,義正辭嚴的予以反駁,並鄭重指出,保護本國僑民,天經地義屬領事之職責,毫無"越權"可言。在黃遵憲據理力辯和新加坡僑胞的支持下,有力的批駁了英殖民主義者的無理刁難,維護了當地僑胞的正當權益,廣大僑胞無不拍手稱慶,至今仍津津樂道。

他是個大詩人,又是個外交家,在保護華僑方面都做了哪些事情

黃遵憲任新加坡總領事期間,還了解到新加坡居民共有十八萬四千多人,華僑就佔了十二萬左右。此外,附近的檳榔嶼、馬六甲等地,還有華僑十萬多人。黃遵憲巡視各島,瞭解華僑的情況、要求,積極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

長期以來,清政府一直實行"海禁"政策,對於去海外的中國人一概以"通敵""通盜"論罪。一八六0年以後,清政府和英、法等資本主義國家訂立了條約,允許華人去海外當勞工,但對於華僑歸國,卻沒有明文保護。一些歸國的華僑,常常受到清朝官吏、當地土豪、惡霸地痞的各種訛詐勒索,被指為逃犯、人口販子,甚至被扣上"接濟海盜"、"勾結洋匪"的罪名,於是財產被掠奪,歸國後所建造的房屋被拆毀,受到各種迫害。因此,許多華僑都不敢回國。黃遵憲瞭解到這一情況後,便上書清政府,建議立法保護華僑。經過黃遵憲的一再力爭,清政府不得不於一八九三年頒佈了有關保護法規。

黃遵憲作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的一位外交官,為了祖國的主權、民族的尊嚴、僑胞的 利益,能做到力爭國權,對殖民主義者敢於鬥爭,不卑不亢,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盡力保護華僑利益,做了許多維護國家民族尊嚴和有益於海外僑胞的工作,他是當之無愧的有卓越貢獻的愛國外交家。日本歷史學者稱譽他是清代最有風度、最有教養的外交家;海外僑胞讚頌他是舊中國少數幾位能關心和保護華僑正當權益的外交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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