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明年起实施 变更行政区划名称应体现历史、文化等特征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王洹星):中国国务院1日公布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对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等做出了程序性规定,将从根本上保障行政区划设置的不断优化和调整的科学合理。

中国是文明古国,现在的很多行政区划建制延续了成百上千年。新出台的《条例》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但是“必须变更时”,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等原则。

中国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1日在就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介绍:“《条例》规定,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必须提交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以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此次新出台的《条例》,力求切实解决近年来行政区划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需要,是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必然要求。

《条例》还规范了行政区划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同时,优化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适当向地方放权,也被视为《条例》的一大亮点。唐承沛说:“《条例》从统一事权、便于管理、简政放权的角度出发,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批权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同时,为确保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事项规范有序的开展,规定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针对社会上关于“撤县设市会不会一哄而上”的担心,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回应说,中央要求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从严掌握、成熟一个、办理一个的原则,把握好撤县改市申报审核的节奏,切实避免出现一哄而上的情况。”

对于网络上关于深圳将升格成为直辖市的传闻,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明确回应:“毫无事实根据,纯属个别网友的猜测”。

该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还将研究制定行政区划档案管理办法,对行政区划的历史脉络、文化传承进行档案说明。省级政府审批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备案和信息报送制度、行政区划变更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代码管理等制度,都将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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