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忽悠大師太史慈

“太史慈是個混蛋!”一個人和幾萬人同時這樣說。

“不,太史慈是最讓人信得過的人。”孫策和他的謀士、將領們這樣說。

那麼該相信誰呢?太史慈究竟是不是個混蛋呢?

不一樣的忽悠大師太史慈

 一、一個人說

太史慈是青州東萊郡人,那一年正在郡中擔任奏曹史。當時東萊郡守和自己的上司州牧結下了仇怨,下屬和上司爭,官大一級壓死人,唯一有利的一點是根據東漢當時的制度,誰先向朝廷報告自己的文書誰就處於有利的位置,更容易被採納。而州牧的文書已經被先一步送走了。郡守想要自己的文書不落在後面,必須挑選一個特別能幹的送信人,選來選去,就選中了太史慈。託付給他的不僅僅是一份文書,還有自己的前程,所以按這個遴選的標準,太史慈無疑是當時郡裡最頂尖的人物。

太史慈的確很能幹,日夜兼程,終於在京城洛陽的公車門趕上了州牧派來送文書的州吏,對方正要呈報文書。但能幹的人不止趕路快,否則梁山的頭把交椅就該神行太保戴宗來坐。風塵僕僕急奔兩千多里(煙臺至洛陽),現在終於到了衝刺階段,只要搶上幾步插個隊,就能完成先遞交文書的任務,太史慈卻不趕了,停了下來。

只見他好整以暇,整了整自己的衣服,讓自己看起來端正些,然後走到競爭對手州吏面前,擺足架子問:“您是要呈報文書嗎?”州吏聽這語氣,瞧這神氣,以為是他是公車門的官吏,回答說:“是的。”太史慈又問:“文書在哪裡?”州吏說:“在車上。”太史慈說:“文書的書寫、簽署該不會有錯吧?”州吏想京城的官吏辦事果然細心,於是取來文書,遞給太史慈檢查,心中暗自祈禱千萬別出大的紕漏,否則自己這兩千里路白趕了。

太史慈接過文書,打開認真檢查了一下,書寫、簽署都沒有錯,確實是州牧的文書,點了點頭。州吏放下心來。但緊接著就發生了一件州吏做夢也想不到的事情,只見這個“公車門的官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懷中掏出一把利刃,將文書砍了個稀巴爛。州吏眼珠子都驚出來了,下巴都驚掉了,急得直跳腳,高喊:“有人毀壞我的文書!”

趕了兩千里路碰到這種活見鬼的事!州吏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太史慈為什麼要毀壞對手的文書?這就要細細分析。當時的情形,兩人是前後腳到達,即便太史慈插了個隊,搶先遞交了文書,但這文書並不會立刻呈交上級。按照辦事處的習慣,收到的文書至少是一天一交,州吏隨即也會呈遞自己的文書,所以兩份文書算同時到達。其實就算太史慈比對方早個一兩天,作為有重大爭議的事未必一兩天就給批得下來,朝廷會給壓一壓,等一等州牧的文書,這時比的是朝廷裡的人脈、關係。所以搶先遞交文書只能說有利,並非完全妥當,只有一個有文書而另一個沒有,才萬無一失。

太史慈趕了兩千里路,他可不想只得到一個可能的結果,他要的是萬無一失。

按史書裡的記載,太史慈是剛趕到公車門就遇見了州吏遞交文書。時間上能有這麼巧嗎?想想都不可能。再說憑你這剛剛趕到的風塵僕僕的樣子,熟悉的鄉音,就去偽裝公車門的官吏,能不讓對方生疑?所以我覺得太史慈是早有預謀,搶先趕到後做了充分的準備來使州吏上當。但不管充分的準備還是臨時的隨機應變,都顯示出太史慈心機深遠、慮事周全,郡守只是要他搶先遞交文書,他卻前前後後都想到了,佈下一個萬無一失的局。他所做到的比郡守要求他的,更完美。

一番偽裝冒充順利毀壞了對手的文書,你以為太史慈的心機就到頭了嗎?還沒呢!

州吏在那裡大呼大跳的,一時卻沒人來幫他(說明太史慈選擇作案地點很用心),不知如何是好。太史慈說:“文書都沒了,叫有什麼用?不如我們商量個辦法。”把州吏帶進了車廂。

在車廂裡,太史慈推心置腹地說:“假如你不把文書交給我,我也不會把它毀壞,我們兩人的吉凶禍福是相同的,我不能一個人受懲罰。為什麼我們不一起逃走,還可以死裡求生,不要做使我們都受懲罰的蠢事。”

州吏懷疑地說:“你為郡守出力,毀壞了我的文書,已經使他滿意,為什麼還要逃?”

太史慈說:“問題就在這啊!郡守派我來,只讓我看看州牧的文書送了沒有,沒讓我毀壞文書,我過分賣力,做了這樣的事。現在回去,我也擔心被譴責,所以要和你一起逃。”

太史慈忽悠的邏輯是這樣的:我毀壞了你的文書,你雖然成了受害者,但其實我也是受害者啊!兩個受害者何必留下來受懲罰呢?不如一起逃,也好有個伴,都有活命的機會。

不一樣的忽悠大師太史慈

作為洗腦大師,太史慈的真正目的,是讓對方逃走。但直接勸對方逃走,對方肯定不會逃,那麼就得換個說服方式。一是說自己也沒贏,是無心的,減輕對方的損失感與牴觸感;二是強調自己逃跑的心思,我都逃了,你大嚷大叫告發我也沒用,只會讓你留下來受懲罰,所以你最好的方式是逃跑;三是提出一起逃,讓對方有個伴有個照應,增加對方逃跑的籌碼。

總而言之,是把勸對方逃走的邏輯經過巧妙包裝,變成兩人一起逃的邏輯,從而達到讓對方逃走的目的。是不是心機很深?

州吏一想有道理,就和太史慈一起逃了。

太史慈之所以非要忽悠對方逃走,在於他對毀壞文書的後果思慮周全。出了毀壞文書這種大事,若對方去告,自己就會陷入很大的麻煩之中,搞不好會被以毀壞文書的罪名抓起來。而鬧到上級知道了,就會懷疑這是郡守的惡性競爭,有理由把郡守的文書押下來不辦,而等州牧的申訴,這種情形下先交了文書也沒用。

所以太史慈不僅要毀文書,還要充分善後。只要這個州吏逃走了,毀文書這樁犯罪就神不知鬼不覺,自己遞交的文書才能成為名正言順的唯一的文書。這是《唐人街探案》裡所說的完美的犯罪。

當然其中還有一個細節,如果州吏在被要求逃走的條件里加上一條——把你送的文書拿出來也毀壞了,我才跟你一起逃,太史慈不是傻眼了嗎?這就要仔細去看太史慈前面的表述,太史慈說的是郡守派他來看州牧的文書送了沒有,沒說自己也是來送文書的。州吏雖然最終沒有這樣問,但不代表太史慈沒有這樣防,他已使自己的解釋讓人抓不住把柄,心思可謂滴水不漏。

太史大師,請收下我的膝蓋吧!

兩人一起逃出洛陽,太史慈卻又悄悄折回來遞交了自己的文書。等到後來州牧獲知情況補交文書時,這場州郡紛爭已成定論,不再受理。

州吏從此下落無蹤,而太史慈卻名揚州府。

州吏能被州牧委派送文書的重任,想必也是經過挑選出來的能幹的人,一個趕路高手。但委派一個人做事,不僅要考慮單項素質,同時也要考慮綜合素質,尤其是智力因素。州吏趕路倒不差,奈何智商被碾壓,對於一心只想做好一個郵差的他來說,世道真是太險惡了。

但也不能說他冤。在大的政治紛爭中的任何一件小事的執行,都會牽涉到很複雜的智力因素,頭腦簡單者註定被淘汰。

不一樣的忽悠大師太史慈

“太史慈是我這生見過的最大的混蛋!”州吏在此後逃亡的那些年裡,祥林嫂般地念叨著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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