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設“幸福基金” 樹脫貧新風

為深入推進精神脫貧,倡導鄉風文明,塑造文明村貌,為決戰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按照決戰決勝脫貧摘帽和鄉村振興工作要求,縣醫保局和縣交通局共同為大佛鎮東禪寺村籌資1.2萬元,設立“幸福基金”,建“幸福超市”,用於引導村民樹脫貧新風、創文明典範,增強主動脫貧意識、激發內生脫貧動力。

為確保“幸福基金”切實發揮作用,縣醫保局、縣交通局、大佛鎮政府將積極指導東禪寺村開展“幸福基金”積分評定活動,根據村上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十個好”作為村民積分評定的具體標準,引導廣大村民以表現換積分,以積分換物質的方式,將精神激勵與物資獎勵掛鉤,推動構建鄉風文明、村貌整齊的長效機制。在積分評定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示評定結果,接受群眾監督,對優親厚友、違規操作等評定行為要嚴肅問責。同時,加強“幸福基金”監管,安排專人負責,全程監管,確保基金管理規範、運行有效、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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