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滑,买贵了的业主们,有权利要求房企退还差价吗?

王乾


房价下滑,买贵了可以找开发商退款吗?如果买房各种手续已办齐全,是没有理由退款的,明知高房价自己要去买,有些人真正为了居住,但很多人是为了买来赚钱,人都有自私的一面,不管别人怎样宣传,首先自己愿意买,任何事情都有界段性,各个界段是各介段形成的事情,如果反悔,是错的。网上农民喊高工资降低工资补老农民,还没有人在网上自愿降低申明支持。网上喊国内游,支持贫困山区,这些人还是要到国外游。中央早就宣传房住不炒,还是有些人炒房,明知高房价是坑人的,自愿去买,一句话自作自受。可能有些人会骂你没有房竞说大话,错!我的子女也买了房,亲友致少都是两套以上,多的十多套,还是为了买来赚钱。还有搞建筑的,帮别人修的房子才一千多元一平方扫地进门,明知贵还去买,都是想不劳而获赚大钱害的,怪谁呢?不要认为城里人才买有房,现在农村有部份在城里买有多套房。有些人总说社会不公平,不平等,不公正,任何时候都只有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就是大集体评工分也是有差距的,也奖勤治懒,也不是网上污蔑的那样全是大锅饭,那些说一好百好,一孬百孬就不顾实际的人就是睁起眼睛说瞎话。


用户6959947596821


一期500万买的房子,二期开发商才卖270万,业主有没有权利要求退款?我认为要看如何定义房子的属性,也就是房子到底是什么?是带有商品属性的居住用品?是具有居住属性的商品?还是只赚不赔的投资品。

带有商品属性的居住用品

我非常赞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所以我认为房子的本质是居住用品,当然现在我们所说的房子已经几乎没有过去的福利分房和公租房了,都是商品房,也就是有商品属性的主要用来住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是没有理由退款的,你花6000块钱买个苹果手机,用了一年苹果出新款的,你买的那款成了旧款,降价1000,没听说过谁去苹果公司要求退款。

带有居住属性的商品

这里我想引入一个经济学上人类社会第一个经济泡沫-郁金香事件,当初在荷兰,由于郁金香是一个新奇的、具有观赏性的“商品”,所以价格很快被炒作到很高的一个价位,但就在一夜之间因为一个谣言所以人都争相抛售这一商品,一个星期之后价格只有最高点的一成,回归了该有的价格。

房子也一样,如果你把它看作是商品,那么它是什么价都很正常,都是由市场决定的,开发商也不会傻到市场价500万非要卖270万,我早上10块钱买的面包,晚上下班发现在清仓2块钱就卖,我能要求店家陪我8块钱?

只赚不赔的投资

这么些年,房价的一直上涨以及把很多人“惯坏了”,觉得放假只会涨不会跌,只能涨不能跌,但如果合同里有相关条款,签订之后未来的价格只高不低,如果是这样的话开发商降价无疑是违约,应该给予补偿或赔偿,而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没理由退款。

但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听说万科已经同意赔偿,一套房子退100万,因为就怕人闹,影响二期销售,一百多套也不过一个多亿,我想二期压的资金远远不止这个数,破财免灾,赶紧把事情平息回笼资金最重要,比较万科也说过,“要活下去”。


鑫财经


这种要求跟耍无赖差不多!

房价下降了,你要求开发商补差价!那如果是房价上涨了,你是不是得补差价给开发商呢?

今年的房地产跟过山车一样,前一秒还在高房价,下一秒房企就打折或是降价促销。今年的金九银十奇迹并未出现,房地产并未出现旺季来临的状态,一些房企来时采用降价促销的手段,房子是卖出去了一些,但是后果就是引起了旧业主的维权和抗议!最近房产因为降价维权火热,有直接冲进售楼部打砸的,也有在媒体平台投诉的,也有到法院去起诉的。

房民一闹,还真有房企补差价的,比如万科白鹭郡,就退还了差价,算是开了先河了。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补差价仅仅是为了安抚老业主,树立行业口碑,这也许跟房企的实力有关,但是对于实力不强的房企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另外退差价也会培养出这样的恶习——降价就退,不退就闹,破坏了整个楼市的健康环境。

对于房子降价要求退差价,你有什么看法呢?


如意岛会理财


最近房价下跌的消息不绝于耳,网上关于“房子买贵了还能退,万科计划退还前期业主1个亿”的消息在市场传的沸沸扬扬。


之前有人传言说万科退款方式简单粗暴,买贵的业主只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补充协议,取缔之前约定的精装修和赠送的车位等等,相应降价部分约100万,直接抵偿按揭部分。后万科出来辟谣,因为温泉入户技术上做不到,愿意每户退款20万,如果业主不接受20万的现金补偿,那么万科愿意退房。


万科这么一搞直接带动了很多因为高价买房收到损失业主的愤怒情绪,最近就传出了有些地方业主因为买贵而打砸售楼处的消息。

比如国庆假期期间,上饶某盘因价格从10000降到7000,被大量业主维权,导致售楼部被“真刀真枪”打砸,成为2018年中国楼市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砸”!

那房价下跌了业主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或退款呢?

这个就要分情况了。


如果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那要求补偿或退房没问题。

现在有一些开发商为了提高房价,不惜巧立各种名头,比如带温泉,比如海景房,花园房等等,结果往往事实与宣传不符合,如果是这种情况,业主在房价下跌后要求开发商补偿或退房没问题,因为这个是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所以用户要求补偿或退房合情合理,就像万科厦门白鹭郡说温泉入户,但是最后没有做到可以给用户补偿现金一样,但是这种补偿不是因为房价下跌了,而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履行宣传或购房合同上的协议而做出的补偿

如果开发商是正常买卖,不存在虚假宣传或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那业主就别想着让开发商补差价或退房了。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市场买卖行为,房价上涨的时候大家就算借钱也要分一杯羹,现在房价下跌了想要让开发商补差价,这种做法就好比:

年轻的时候取了一个漂亮的新娘,后来姑娘变成老太婆了然后你说让丈母娘把礼金退还给你;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

首先大家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强制让你购买,是大家觉得房价可以接受才购买的,而房价不可能永远上涨,有涨有跌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这个只要是正常的人都知道,所以在购买房的时候就应该意识到房价有可能下跌的风险。

如果房价下跌了,大家都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这就相当于空手套白狼,炒房没有任何风险,反正房价上涨的时候涨的部分是自己的,一旦房价下跌了有开发商补偿价格兜底,那市场就全乱套了。

这样全国人民只要是正常的人都可以借钱去炒房了,反正没有风险,到最后倒霉的只有开发商。

显然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买房卖房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开发商过完户之后就不需要对房价的涨跌负责任,房价是涨是跌得由业主自己承担。


贷款教授


退还差价是房企的义务吗?显然不是,买贵了的业主们按照法律上来说并没有要求房企退还差价的权利。

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买卖自由,又不是强制性交易。那么业主买房也是一样的道理,买房是业主自发购买的,无论出于投资的目的也好或是居住的目的也好,这些都是你自愿的,那么你自己就要承担后续降价的风险。

如果买贵了就要求房企退还差价,那么购置房产的风险就全部转接在企业身上了,买房就真的成了稳赚不赔的买卖,然而这些都是有背于市场规律的。一降价就去闹事去售楼部打砸,这也是违法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大致是因为房产总价较高,集中了一个家庭大部分的收入,所以大家才会将其视为命根子,房子降价了就感觉吃了亏所以会不顾法律,不顾常理,不顾规律去闹事。但是这些是不对的,如果一直这样做房地产这个行业更加不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房产降价是供需关系使然,风险还需业主们自行承担。


牛熊交易室


没有权利要求退钱,签合同了就要按合同办事,买卖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是认可这个价格的,不能说房价下滑了,购房者就要求赔偿。这样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这个问题其实总有人提出来,那么同理房价上涨了,开发商是不是可以要求购房者不差价呢?不能只想着占便宜,请尊重合同遵守法律,有最基本的契约精神。货买当时,挣也好亏了也罢。


个个都能用


真是啊,吃进去的东西还能吐出来吗?吐出来也不是原味儿了。


老张121143586


房价上涨时,为什么不去把差价补上去。房价跌了就闹,岂由比理。现在法制时代,想进去享受的就闹吧。


韩东良903


房地产销售 中介 卖房时候嘴里喊着 “房价只涨不跌” 口头承诺! 所以才会吸引大批接盘侠买房。纯属骗人!!!!

7-31遏制房价政策出台后,还有中介打电话坚持说房价只能涨不能跌!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大老板叫板!

房地产行业作恶,接盘侠花掉六个钱包三十年积蓄买房,房价下跌肯定不高兴。罪魁祸首就是房地产行业贪婪与黑心,一年暴涨三倍,透支房价十年上涨空间,买的人少了,政策不支持了,又着急回收资金,房价必定会下跌。


新青年杂志网版


权利是开发商给的,配合造声势,施压政府:房价跌了会出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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