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职业应该存在吗?

kdkyditsi


虽然我不喜欢律师,但我觉得律师还是应该存在的。

律法作为现代文明司法制度的一部份,他的产生存在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律师和教师医师一样,首先是一种职业,是对法律知识有专门研究并利用法律为他们服务的人,在司法制度比较健全、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律师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在我国律师队伍亦已很庞大,但社会上普遍对律师没有好感,诟病较多,具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律师队伍良莠不齐。受社会风气影响,律师虽是法律的专门家,但同样有许多不顾职业操守,一切向钱看,为了钱有的颠倒黑白,不择手段,这样的律师不在少数。

二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虽然律师是司法制度的一部份,但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只是一种附庸或摆设,在庭审过程中,律师的意见大多只是参考,案件的最终决定,除了庭审法官外,更要听命于审委会。

三是律师为了打赢官司,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名律师,都必须和法院保持良好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律师代理了当事人的诉讼委托,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凭借自身的真才实学去打赢官司,而是更依赖于和法官之间的交情。这就导致了许多律师看起来人模狗样,但私底下都行贿依附于法官。尤其是法院里这长那长的,前后都有一批律师围猎着,送钱送物的有之,请吃饭请嫖娼的有之,这些并非我凭空捏造,而是时不时的见诸报端。律师要混饭吃有求于法官,法官则把律师当作权力寻租的工具。

所以,律师是应该存在,但律师的素质有待于提高,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应该进一步完善。在这些提高完善之前,除了对法律不甚了解的人之,正常打官司请不请律师并不十分重要。当然,最好不要有官司,因为在以法冶国还没达到全面之前,最好敬而远之,绕开他们为好。


崖柏009


这不是应该讨论的问题,封建社会都允许状师存在,何况是现代社会。律师业务基本分两大部分:诉讼业务及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就是打官司,主要是为当事人调查取证向法官建议,决定权在法官!非诉讼业务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在业务谈判、合同签订中把关,如果涉外经济中没有律师,中国公司肯定无法开展业务,更不必谈赚钱了。其他附属的职责还很多,包括受国家指派,按照现在的国家法律,没有律师参与,不能开庭,更不用说判杀人犯死刑了。想多了吧?没有律师,社会永远不可能变成法治社会,只有闭关锁国!现在国家已经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把关!喷子老喷律师,但是遇到家属受冤,马上求律师了!


陋室浅谈之草


中国律师制度在文革前废止,八十年代中期恢复,到今天,道路曲折,发展艰难。虽入职门槛高,但仍然良莠不齐,坑蒙捌骗被投诉查处曝光者不断,但由此质疑律师制度存在发展的重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就太幼稚了。

律师不是体制内的人,没有财政供给。初入行的律师或社会资源不足律师,生存维艰,往往饥不择食,挺而走险,或陷入圈套。有的律师为求名利,剑走偏锋。严重损害了律师形象,也不怪旁观者诟病。加上权力机关对律师的误解,挑剔,甚至攻击陷害,律师形象短期无法彰显。

但请相信,随着法制完善,依法治国强化深入,律师制度不仅不废,反而会茁壮成长,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断上新台阶。


德豪艾律师


巨额索赔、大事小事都去诉讼,是无良律师们导致的,加剧了社会矛盾发展,让解决矛盾的成本大大增加。现行的法律设置,使律师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角色。律师的第一要务是赚钱,其他都是不重要的,为了赚钱会极力鼓励索要高额索赔,过度诉讼。首先要改变的是律师的收费制度。另外,都是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收费真的要那么离谱吗?


宽怡安


司法公正的情况下,律师根本没多大作用,甚至只会造成成本的提升,增加当事人负担,可以在司法系统下,下设法律咨询机构,非赢利的社会公益部门,事实清楚的话,可以与法官的判决基本一致!所有的一切都要保证司法公正,没有灰色地带,不然都是形式,啥法官,律师,都是一种名词,不具有实际意义!


教父在路上


当智能机器人能够普遍应用的话,律师这个职业至少会有80%面临失业。智能机器人能够“熟练快捷”地运用法律和司法实践为诉讼当事人服务,这样更准确的、更节省时间、更客观地为诉讼当事人写出各类法律文书及辩护词。同时也能为诉讼当事人节省(几乎无)诉讼代理费。


霜石满天


法官是人民群众最好的法学老师,任何律师都无法替代,他们肩膀上扛着国家赐予给他们主持公平正义的权力,头顶着人民群众赐予给他们的信任,通过法律程序当事人也可以学习一下法律知识,法官也能更好的了解各种事态有效的提高执法水平,对任何一方及社会普法都有好处!


鼎赫农业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首先为作者点赞!大中国法律定的不可改变.律师维护政义.为弱势群体打官司,如果律师只为钱财我认为就等于失去大中国法律要公平的意义了,对不维护政义的律师或任何执法人员还是不存在的好.这应该是人民群众想要的结果更是党和国家所希望的。


用户58284936890


理论上,律师也是法律工作,其地位並不低于法官、检察官、警察,但当律师在法庭上执业与法官产生不同意见时,犹如老鼠看到猫一样,畏畏缩缩,甚至还会被法官羞辱,凌辱,这种司法环境下,律师已经失去存在的价值。


阿福150298048


说实话,虽然一直喊依法治国。但实际中国人99%的人不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所以在实践中,控辩双方都需要懂法律的人士指导。这就需要职业律师。另外,为保证司法公正,防止法官发生误兰州,也需要有律师监督。所以社会文明需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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