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减刑裁定书披露 狱中获三次奖励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12月2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首次披露了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的减刑裁定书,其曾由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2年。根据这份裁定书,其曾在2014年度获得监狱嘉奖奖励、2015年度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6年获得监狱嘉奖奖励。原判其犯罪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

吉林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减刑裁定书披露 狱中获三次奖励

田学仁。 图/视觉中国

田学仁1947年生,2012年7月,田学仁因涉嫌受贿,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并收缴违纪所得。 2013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田学仁的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1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 田学仁放弃上诉,判决已生效。

根据21日首次披露的北京市高院刑事裁定书,田学仁现在秦城监狱服刑。秦城监狱于今年1月9日提出减刑建议,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送高院审理,1月23日立案,25日至29日予以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罪犯田学仁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按时完成劳动任务;2014年度获得监狱嘉奖奖励、2015年度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6年度获得监狱嘉奖奖励。原判认定田学仁犯罪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可以减刑。遂作出上述裁决,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即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40年6月2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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