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官遇刺案,你怎么看?

流浪的风666666


造成的社会后果很严重,毫无疑问,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具体怎么处理,交给法律解决。关键是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以避免悲剧重演。



一、应对司法心存敬畏

1.司法是公正的底线。司法腐败依然存在,个案也有失公正,但不能否认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刑事案件中,两审终审,如果不服判决,还有两次申诉机会,最后还有检察院抗诉,以最大可能保障公正和冤假错案。

2.给予司法人员尊重和敬畏。法官是一门特殊职业,对道德操守和职业水平有更高要求。

既然法律在程序上赋予其法官地位,未经正当程序,就不能否定其正义的代表性。



二、刑事惩戒

1. 刑事惩戒要达到效果。本案犯罪嫌疑人曾两次因抢劫共判有期徒刑13年,出狱后多次吸毒被行政拘留和强制戒毒,可谓劣迹斑斑。

在刑满释放时,应全面评估其社会危害性。像肖申克的救赎中,弗里曼饰演的瑞德一样,内心真正悔罪,才予以减刑和假释。

2.社区监察和矫正。司法和社区机构应尽力帮助两劳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给予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杜绝歧视,防止再入歧途。

英雄一路走好,正义必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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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闲谭


在南川暴徒曾川杀伤法官、警察的新闻评论区内,阴阳怪气的评论如同潮水,总结起来,基本是两种看法:一,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法官判案不公,所以导致凶手报复,如果判决体现了公平正义,当事人自会心服口服,断不至于行凶;二,狱警刘彦是履行职责,不属于见义勇为。

其一,凡是发生杀伤法官的事件后,键盘侠们一定要鼓噪质疑判决是否公正,背后有无猫腻,凶手是不是曾经受到“冤屈”。

南川法院已经公布了曾川寻衅滋事案的判决书,据判决书显示,被害人辜某仅仅因为多看了曾川两眼,竟被曾川持刀砍为轻伤。要知道,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田晓法官判处曾川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不算得上是“重判”。

难道,一定要田晓法官判决持刀砍人的曾川无罪或者缓刑,键盘侠们才会觉得满意?才会认为那就是公平吗?可是,那对受害者来说,还能叫作公平吗?

众所周知的昆山龙哥事件,如果用键盘侠们的观点来套一下公式,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于海明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立得端行的正,怎么可能会遭人殴打呢?

前没几天,辽宁建昌多名小学生被车撞,难道是因为孩子有什么过错吗?

再举个与尚晓法官几乎完全一致的例子,那就是贵阳市白云区法院的刑事女法官蒋庆。

十四年过去,很多人已经遗忘了蒋庆这个名字。

1991年,16岁的赵湘阳因犯抢劫罪,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蒋庆时任该案的审判长,并在赵湘阳入狱后将其作为自己的帮教对象长达十年之久。2004年,出狱后的赵湘阳向蒋庆“借钱”遭到拒绝后,持刀杀害了蒋庆。

典型的农夫与蛇。

其实,赵湘阳,刘海龙,曾川,韩某华,等等等等,都是不折不扣货真价实的人渣,垃圾,坏种。

其实,键盘侠们也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种人,叫做渣滓。并不是他们之不愿意承认,也不是他们可以逃离来自人渣的伤害,而是他们在借机在宣泄夹带的私货。

民警牺牲,为凶手点赞的,大多是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法官被伤,将行凶原因宣扬为判决不公的,基本上都是打官司败诉者。

在键盘侠们看来,他们可以随处停车,但交警绝不可以贴条罚款,他们可以随意打人骂人,但公安机关绝对不能处理,他们可以欠债不还,但法院绝对不能强制执行。否则,就是不公平,就是不正义。

可是,也就是这些人,在被人渣、垃圾、坏种们伤害时,第一时间还是寻找他们所质疑谩骂的对象的庇护,还是会要求他们所质疑谩骂的对象来讨回公道。如果他们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没有觉得“满意”,照样还是会质疑,会谩骂。

说到底,无非就是极度的个人利己思想在作祟。处理结果什么时候能达到“我的东西是我的,不属于我的东西也是我的”,或者“我打了他是应当的,他多看我两眼就应当处理”的程度,他们才会觉得是“公正”,才会觉得“满意”。否则,就是不公平不正义,什么时候再发生杀伤法官的事件,他们照样会狼一般的嚎叫。

这些人,不是在用大脑在思考,而是用屁股来想问题,找结论。

这些人,你觉得你真的是昆山的龙哥吗?永远都不会被人欺压侮辱?当你被人欺侮的时候,你会不会觉得欺侮不是“无缘无故的恨”?会不会认为欺侮者自有他的道理?会不会认为欺侮者在受到处理时会遇到“冤枉”?

这些人,你们在如此疯狂叫嚣的时候,同时也是奋力的为自己掘墓。

这些人,正如许多被捏着颈子的鸭,向上提着,一面鉴赏,一面喷溅恶毒的唾液。然而,当郑民生、赵湘阳、曾川、韩某华们挥起屠刀时,他们会发现,暴戾的赞美者必将被暴戾所毁灭。

又有人说了,要“真相”,公布完整的视频,键盘侠们一向认为他们的判断力等同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只要有了视频,他们就能拿出永远正确的结论。如此发问的键盘侠们,你怎么不公布你出生的完整视频呢?要不,你怎么能够证明你确实是从你娘肚子里钻出来的“真相”?

其二,英雄刘彦是监狱机关的司法警察,司法警察的职责不同于公安机关的警察,刘彦的行为,当然是见义勇为。不懂,可以百度人民警察法,但不要把你的无知当成个性来卖弄。

悼念刘彦,愿天堂里没有人渣和喷子。


迟钝老刀


      (转自同事11.24) 当刘彦同志毫不迟疑追出去的那一刻,他的光辉已然照亮这座城,当刘彦同志急需A型血消息一发出,全城各行各业的人们不用号召,纷纷前往排队献血,刘彦同志抢救中情况危急时,全城人民为他祈祷,刘彦同志不幸牺牲,大家用各自的方式表达敬意哀思,街头巷尾、朋友圈无不是对刘彦同志的称赞痛惜……今天,全城人民自发站满了刘彦同志将要经过的每条马路旁,送英雄最后一程。英雄已逝,但他的精神感动着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人,它催生了人性中的良知。

我们的法官,现在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50多岁的人了,承受的这两刀对其身体和精神是多大的伤害!审判庭是没有刀枪的战场,在法院每天都是矛盾纠纷当事人或者犯罪的人,法官用法律来裁判是否曲直,惩治犯罪,他们有什么错要让当事人挥刀相向?施暴者没被曝光前,有人为他叫屈,认为肯定有冤假错案;施暴者曝光后,还是有人冷嘲热讽,认为法官有问题判轻了,请想想如果法官真的判轻了,会被报复砍伤吗?审理过程按规定公开、裁判文书要上网,案卷会归档保存,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如若你是法官?请你来教一教怎么做到枉法裁判?

就在今天,星期六,我们的干警含泪告别英雄后,又踏上了工作的征程,加班写判决、出警拘传被执行人、走访信访当事人...我们每年收的案件数不是假的、我们干警年纪轻轻就花白的头发不是假的,不要怂我们干不下来可以辞职,我想回怂你一句,你既然这么羡慕嫉妒恨,你可以考进来。

今天全城人民自发送英雄就是对网络暴力最好的反击,公道自在人心,和平年代,英雄仍在!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不尊重英雄的民族更是没有前途的民族!希望大家对给予我们安稳、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这群人多一点理解。


枳子树未青


年轻的英雄~刘彦已经牺牲了!




千寻16066231


对于重庆法官被刺伤事件,我感觉应该是客观的看待,它首先是一个刑事案件,案件的起因可能是嫌疑人对于原来案件的法官审判有意见造成的。社会纷繁复杂,一个犯罪的人对其自己的判决不接受不理解是正常存在的,因素很多。对这种情况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没必要大惊小怪,这是工作过程中的正常存在现象,以后国家要加强两劳人员更多的关注,司法机关在整个过程中做到更加细致,从思想上让他们做出更彻底的改变,能更快的融入社会。


盈科马律师


偶有发生,但时常被过度解读,过度放大。也偶有违纪的法官。但是,根本原因不只此。现在的入额法官一年平均二百到四百案子,每个案子都是判也好,调也好都要走一道流程。现在还多了电子工作。说吃了被告吃原告,那是不了解的人云亦云,不服你可以上诉,发回重审必换法官,二审终审你的不服证据在哪里。怎么吃你。

认真分柝,刑事:恨法官,判重了,大家可以探讨,你上诉就是了,二审同判,你应得。

民事,特别是离婚案,很容易发生恨死法官的情况,这一块,怎么判,双方很难满意,这块也是司法工作不易之处。要不你有条件去旁听一下,你就知道有多难了。

了解问题,要了解再说。


秀秀说


公布嫌疑人之前的刑事判决书,他之前犯了啥事,判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法官是否用语言形式激怒过嫌疑人,冤有头,债有主,如果判决确实存在原因,这个法官虽然受伤,同时也必须追责,如果没有原因的报复,依法判处嫌疑人死刑,那是他活该。


杭嘉湖348


从重庆南川区法院法官被刺一案,案情走极端行为报复杀人,犯罪人对法官量刑与判决是极为不服,心存不满,实施报复行凶杀人。也虽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法律的天秤,量刑的尺寸,在这方面争议很多,由偷盗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量刑的尺寸是否适当,服刑期满后是否造成进一步恶化,到底为什么?值得大家思考?法律是党和人民意的体现。怎样去体现?做好司法公正、避免矛盾转化,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以法律之剑去除邪恶,伸张正义,稳准狠的打击各类犯罪。


14885143955


这是件很让人伤心的事情。

如果法官判决是公正的,那么杀害正直的法官的人就是穷凶极恶之徒!

法律应当与以严惩。

如果那位法官不公正呢?伤害他的人在百姓眼中是什么形象呢?

当然,现在各媒体只谈法官受伤,没空谈及法官是否公正。

在不知法官是否公正的前提下,伤人者一定是万夫所指。

法官如果真正作到公正,公开,公平的为人民服务,再有人伤害法官,那就是与公平为敌。



龙啸九天令


首先,这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不应该把这件事无限制渲染夸大,甚至进行不负责任的联想。

其次,犯罪分子对法官泄愤报复肯定是对其之前的判决心存不满。罪犯对法律制裁心存不满是正常的,出现打击报复也是正常的,与法官素质高低没有绝对关系,与社会负面现象也没有绝对关系。社会没有必要因这一孤立事件过度神经紧张。

第三,既然是犯罪,那就按司法程序处理,该逮捕逮捕该判刑判刑。见义勇为牺牲的狱警也应依法得到相应的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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