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自建房承包给包工头,包工头请来一个63岁的老人才做了2天半掉下来死了,责任如何分?

Anky丿灬魑情


个人观点:农村自建房,包工头请的工人出现伤亡。责任应该主要在于包工头,房主要看是否有过错来承担部分责任。

要划分清楚责任,要分清楚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这种农村自建房不属于建筑合同,首先,建筑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一般农村盖房都没,而且,建筑法规定农村自建房不适用本法,也就不存在审核资质的问题。

二、这种情况更符合承揽合同的特点,农村房主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包工头,到时验收交房。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对施工中发生的伤亡承担责任的,定做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房主对于选用承揽人、指示承揽人不当的也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且,农村建房房主一般都在现场,对于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也是有责任的。

农村盖房是大事,还是应该尽量找正规的盖房,建房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管律师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今年暑假我们镇发生了一件类似的悲剧。

房主也是把自建房承担给包工头,工人都是包工头的老班底。因为升降机没有停好,升降机掉下来砸到楼下的一个工人。脑袋直接砸出一个窟窿。还没送到医院就已经断气了。

因为那个工人比较老,经过协商后。房主赔了8万,包工头赔了16万。

一般来说这种自建房都是没有签合同的,各个地方赔偿标准可能略有不同。算是给你一个参考吧,我没有去仔细了解,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划分是有一定依据的。

我们稍微学过一点保险,我想重点说一下因意外死亡,老板或者肇事者活或者说保险公司到底应该赔多少钱。

这就要考虑到死者的年龄,越年轻肯定要赔得越多。死者有没有子女无需要抚养,有没有老人要赡养。如果死者的未成年子女比较多,那这赔偿金就会比较高。死者的父母又还比较年轻,那也需要赔更多的钱。题目中的这位死者66岁,存在老人需要赡养的可能性比较小,存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且死者年纪比较大了。因此需要赔的钱应该不会太多。


嗨锵学长


家里自建房承包包工头,包工头请来一个63岁的老人才做了两天半掉下来死了,责任该如何划分?


请注意划重点,是包工头请来的63岁老人来干活,也就是说房主并不熟悉或者并不认识这个63岁老人,老人正常的工资领取是找包公头来结算的,对房主来说没有一毛钱关系的,既然房主把自家房子的承建权承包给包工头,自己只管出钱或者建筑材料,那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自然应该由包工头来保障,毕竟房主对于如何保障工人安全并不懂,这在很多地方的农村都是约定成俗的规矩。


在盖房子之前,房主和包公头都会草拟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协议里自然包括工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而一般情况下,房主会明确工人的安全不属于自己保障范畴,至于真的出了事故,房主会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适当的慰问金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其他赔偿基本上不会有。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农村盖房子的房主很多都是奋斗了好多年举全家之力量相当于城里人几十年积蓄来买房的道理,因此在盖房子前一定要跟包工头签订适当的协议明确自己和对方的责任,免得出了事说不清楚。


诗词公寓


大实话:从法律上来说要看是承揽合同还是雇佣合同,但是,从实际角度来说,赔钱是跑不了的。

一般来说,农村家里盖房子往往都会找一些当地的小包工头来做,或者说在比较忙的时候招呼邻居来帮忙做事。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双方之间都不会签什么合同。基本上就是房子盖完了,然后盖房子的人给对方结算工程款完事。而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情基本上都不会有明确先前说明。

最近,一个网友李某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件事,故事说的是自己家去年盖房子,请来了当地一个小包工队来做事,但是,在盖房子的过程中,一个63岁的老头从楼板上掉了下来死了。然后,死者家属就索要20万元的赔偿,但是,这个小包工头没有那么多钱赔不起,所以,死者家属就要求户主和包工头共同承担这20万元的赔偿。而户主李某则感觉老头是跟着包工头做事的,现在摔下来了,不能说包工头赔不起就让自己赔。

从死者家属的索赔要求来说,20万元的赔偿真的不多,而死者家属要求户主和包工头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首先,就从“包公”的性质来说,一般分为雇佣合同关系和承揽合同关系。如果双方是雇佣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户主拿钱,然后工人在户主的安排下做工。那么,这种情况下工人发生了意外,户主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毕竟,人家干活是由你安排和指挥的,而现在工人出意外,就可以认为是户主指挥不当。

然后,如果说双方之间是承揽合同的关系,比如说户主把工程全部包给雇佣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包工头,户主不参与房子的建筑和施工。就好比说,我们现在买房子,一般都是房子订好了,然后开放商才开始施工建造,这就相当于业主把房子建造的事全部包给了开发商,那么在建房子的过程中如果说工人出事了,肯定是不用买房子的人承担责任的。

而就李某的情况来说,一般农村盖房子也不会说有什么合同之类的,大多是口头约定。所以,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具体责任了,通常都会算是半承包半雇佣的关系,基本上户主和包工头都是有责任的。所以,这20万元的赔偿理应由户主和包工头共同承担。

当然,如果说双方之间有明确有效的法律合同,那么则可以按照合同来。该是雇佣责任就是雇佣责任,该是承揽责任,就死承揽责任。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这个问题我来说下,我们村里前段时间就发生了一个这类的事情,因为村里盖房子用的工人大部分都是本村的或者是邻村的都是不远处的,也都互相认识,包工头也是,发生工伤的是一个砌墙的老师傅,59岁了,在砌墙的过程中由于踩空摔下来了,把腿摔断了,刚开始因为责任问题也是没有谈下来怎么赔偿,医院的费用也没有结算,后来在村里一个长辈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医院所有的费用包工头负责65%,盖房的主人负责35%的费用,误工费包工头出了10000元,房主出了5000元,然后这个事情就算达成一致了,

以上的问题主要责任还是在包工头身上,工人的年龄,防护措施,是不是高危工种等等,当然房主也有连带责任,


乡村丰情


恰好我家这段时间就在修房子,农村自建房,就给我推送了一个,真的好奇妙。

在修建房子之前,我们家是和包工头签了合同的,整个工程是全部承包出去的,我们家只负责提供材料。

其中合同中有一个条款就是工程是承包给包工头的,我们和包工头不存在雇佣关系,包工头所找的工人和我们无关,其中也提到了包工头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出了问题和我们无关。



说来也真巧,在一楼封顶的时候,一个工人的脚被压到了,骨头破裂,有合同在先,我们没有负任何责任。都是包工头的责任。

但是出于情义和道义,我们家还是给了几百块钱的慰问金。


佳说


乡村自建房这种应属偏雇佣形式的经济活动。带有部分承揽性质。



乡村自建房,一般是请附近村落的散工,一名包工头负责联络召集,并对施工质量负责。这种方式带有一定的互助性质,甲方并不能脱开干系。比如说,通常甲方安排一名妇女负责施工人员的午餐,如有加班还要负责晚餐。

施工人员未必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既使甲方与包工头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关于施工安全责任的约定,更是模糊不清。发生安全事故,如果包工头不是一力承揽的情况下,甲方也会被牵扯进事故赔偿

根据各地乡村的实际情况,乡村自建房承揽建造多不是正规的建筑公司,人员也不稳定,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监管基本没有。

又不是正规的建筑安装公司,事实上甲方和包工头对于现场的施工人员都监管中止施工权力,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包工头和甲方都没有及时发现且制止,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在乙方不肯负全责的情况下,两人都需要负责。

既使甲方与包工头签署了建筑承揽合同,约定了安全生产事项要求,由于包工头所组织的队伍没有建筑建造施工资质,甲方也很明确的知道这一点,那么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合同条款有效性会大打折扣,甲方不能因与乙方(包工头)签过承揽合同而免除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

这个讲白了就是乙方(包工头)没有资质,签了也是白签,甲方不能免责!

就本案而言,63岁老工人因高空摔落而亡,明显得缺少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足,甲方和乙方(包工头)是有责任的,承担赔偿也是应该的。


老包有时不在线


我是农民进城小帮手头条号,本人作为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比较详细的给你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要分几种情况来讲。

首先要看你和那个盖房的包工头之间是工程承揽关系还是劳务雇佣关系。一般来说,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应该是工程承揽关系。这个工程承揽关系的话,要看那个包工头有没有建筑工程资质

如果说包工头有建筑工程资质的话,你和他签了工程承包合同,那他雇的人摔死了,不管是不是给你家盖房,都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全部是工程承揽方负责。你甚至还能因为工程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了安全事故,耽误了你的竣工工期,而向承包方索赔。

如果说包工头没有建筑工程资质,既使你们是工程承揽关系,你也要负连带责任。因为建筑工程发包方,在向外发包工程时,有义务审查承揽者的建筑资质,他没有工程建筑资质,而你找他干了,那你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他的责任还是会大一些,你的责任会小一些。但这个连带责任是跑不掉的。

如果你们是雇佣关系,就是你只是雇他干活,他只拿这个干活的劳务费,那你的责任就更大一些。如果是你通过包工头雇那些人来干活,你直接给工资的话。那主要责任就在你,包工头是连带责任。

我是农民进城的小助手,如果广大进城的朋友们和准备进城的朋友们,有什么法律方面政策方面的疑问,欢迎向我咨询。我会尽力解答。点右上方"关注",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这样就能及时在头条上看到服务进城农民的相关消息了。


红领申论


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给予你准确的答案。

老王要娶儿媳妇了,打算把自家的房子翻盖一番,准备迎接儿媳妇进门。恰好老李是个小包工头,十里八乡盖房子都找他,老王一合计,对老李说“老李,我们家房子你帮忙翻盖一下,等翻盖好了,你找我结算工资就行。”老李点头答应了,两个人也没有签合同。


老李找了一位63岁的老人帮忙,结果没想到两天时间,老人就死了。

老人家属不干,找老王和老李索赔:

第一种情形

老王说“我把这个翻盖房子的事情都交给老李了”,

老李认可老王的说法 。

二人之间系承揽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系“交付工作任务”为目标,那么老王不用赔偿老人家属的损失。

第二种情形

老王说“我把这个翻盖房子的事情都交给老李了”

老李不认可老王的说法。

此时要看当初对老人的工资如何约定的,是由老王发放,还是由老李结算。

如果由老李结算,二人之间依旧是承揽关系,老王不用承担责任。

第三种情形

老王说“我把这个翻盖房子的事情都交给老李了”

老李不认可老王的说法,并且拿出证据说,说好的,我只负责找工人,你负责发工资。

那么老王和老人之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雇工如果不是故意跳楼,那么雇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买卖还是其他,如果能够订立协议尽量订立协议,先小人后君子,免得日后生了麻烦,纠缠不清。


秘语相传


农村自建房因为一些设备和工匠工作经验缺乏,导致工人伤亡的事偶尔是会发生的!这是很不幸的!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碰到的!

现在的农村自建房一般都是包工包料或包工承包给工头来建造,一些具体细节、合同条款大部分没有,只是口头上的约定。一旦发生事故在责任赔偿上往往就难以区分。


碰到这些情况,一般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按合同条款执行,谁的责任谁承担。二是由包工头负全部责任,房主按事态大小凭良心道德、人情味给予受害人适量的补助。

农村自建房在没有签订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赔偿,往往都是参照当地惯例的,也是这个理!一个土理!而这个土理在处理事故赔偿是比较行得通的!因为房主认为:自己请你来建房,什么事你就应该去做好,在安全防护措施、工人的质量等事情是你工头的事,我只负责出钱或按你的要求买材料就是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