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中國法律就是笑話


結婚時男方全款買房,全款裝修的房子加不加女方的名字,這都不重要。因為,有連貫性的證據鏈證明,這是乾乾淨淨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就算加了女方的名字,對這套房屋,妻子也只有居住使用權,而沒有處置該房產的決定權。

女方為了給自己一個安全感,也就是說防範於未然,一結婚就想到了離婚,好像結婚最終的目的就是奔著離婚而去的。而不是為著結婚以後好好過日子,夫妻相敬如賓,恩恩愛愛,共同撐起和維護這個家牽手百年為目的。壓根就沒有愛情,只有自私,和丈夫就不是一條心。

為了自己所謂的安全感,可算是頗費心機,要15萬元彩禮,自作主張的去交購買另一套房屋的首付,每月要還貸4500塊錢,而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多元,忘了自己有多大的塘,才能養多大的魚,犯了沒有自知之明的大忌。只想到坑丈夫的錢,來實現自己擁有一套房子的目的。

要是丈夫同意和她一起還貸的話,丈夫只要留住完整的還貸證據鏈,這套房產在房產證上雖然沒有丈夫的名字,實際上是屬於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就算離婚,法院也會這麼判的。

象這種心機女,一心只想著在經濟上坑丈夫,寧肯要物質,也不要愛情的人。只要丈夫看透了這一點,不講情面的話,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絕共同還貸並要回彩禮。女方還不起貸款,在銀行就會失信,房屋就會變成泡影。到頭來就是;大白天做黃粱夢,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結局,會死得很慘的。


老蔣閒言


剛剛才看了一個離婚房產糾紛案例,父母花一百多萬全款給還在讀研的兒子買了一套房,房產證寫的兒子名字,讀完研的小夥子沒多久就結婚了,組成新的家庭,小兩口日子應該挺好過的,畢竟有100多平大房子住著而且沒房貸,公婆也不一塊住,女方也不是省油的燈,經常以房子沒有自己名字沒有安全感為由碎碎念,小夥子瞞著父母去房產局加了女方名字,房子成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過了幾年,夫妻過不下去鬧了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此房產一半的權益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只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少分了一點給女方。這可是實打實父母積蓄全款給兒子買的房產啊,憑啥女方要以沒安全感為由加名??如果我是這個小夥子,女方一定要房產加名,我寧願不結婚,結婚是什麼?結婚是從結婚這一刻起,同甘共苦,婚後不管誰掙得多誰掙得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婚前財產加名就是耍流氓,在我看來,這個小夥子就是不孝子,如果是小夥子婚前自己掙的錢全款買了房,婚後加了老婆名字,我反而會為這小夥子點贊👍,那些說房產證沒名字沒安全感的女的,該醒醒了,選一個人結婚,選的是以後的日子,想在婚前房子上加名的就是想不勞而獲!再回過頭看這問題,女方拿彩禮買房付了首付,要求男方承擔月供,在我看來是沒問題的,前提應該是,新買的房子應該是兩個人共同共有,就當是房產投資好了,這樣也給了女方一個保障,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離婚了,女方婚後買的這套房子的權益也是一人一半,結婚最重要的還是兩個人能相親相愛攜手到老。


湘A2552


他們要結婚了。婚房是男方買的,全款。

這天,兩個人甜甜蜜蜜地去挑婚紗,突然,女的臉睛轉陰,長睫毛下居然掛上兩顆晶瑩的水珠。

小夥兒慌了,忙摟過姑娘:你怎麼了?怎麼突然一下就不 高興了?

姑娘用蔥管一般的玉指抹抹淚:你的房子,不加我的名,我這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沉吟一下。轉而笑道:傻丫頭,我的還不就是你的,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了,我的地盤,你作主,行了吧?

姑娘還真不傻,聽明白了這小夥的意思,也沉吟一下:不加我的名,那給我15萬彩禮吧,反正都帶回來,好嗎?要不我心裡就是不踏實。

小夥眼看快要煮熟的鴨子,也想反正彩禮最後都能帶回來,心一橫,牙一咬:好,賣血賣腎我給你去籌備!

小夥子回家去,幾天時間,求爺爺告奶奶湊了15萬,交到姑娘手上。

婚,風風光光地結了。

小夥兒這屁股債還欠著,可是好幾天過去了,新娘絕口不提自己帶了多少彩禮回來。

終於一天忍不住,小夥問:你的嫁妝?

姑娘打開自己的首飾箱,摸出來的,不是金銀財寶,而是一份購房合同,笑靨如花:正想和你說呢,這是我的嫁妝……

小夥兒一看,一份購房合同,首付是自己的彩禮和姑娘自己攢的私房錢湊的,月供4500.

頭轟的一聲,差點暈過去,接著便心花怒放,抱起媳婦原地轉了個圈:這樣的好媳婦,哪兒找去?

是的,小哥,你偷著樂吧。

這15萬彩禮做首付,應當不夠吧,姑娘必定自己要添上一塊。另外,婚後你們共同還的貸款,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姑娘月薪3000,她敢月供4500,這意味著,她婚後必定會省吃儉用。

你的15萬彩禮,她花也就花了,給父母養老也就養了,自個兒存著當私房錢也就貶值了,現在她把它放在房子上,變成硬通貨存了起來,而且,還要繼續省吃儉用來供房,這不是過日子的好料嗎?

這房子以後最終會歸誰?只要你們好好過,它人給你們的孩子,為你省下以後給孩子操心買房的累;萬一你們過不好,因為她名下有房,也不會分得那麼難看。

總之,這哥兒娶到寶了,好好愛著吧。

祝幸福。


潘衛霞律師


之前我作為新時代女性,對房子加名是嗤之以鼻,甚至我連彩禮都不想要。所以我們婚前的房子只有老公的名字,彩禮收了一萬一。後來讓我改變想法的原因是我為了生孩子差點死了。

如果我死了我老公會替我養老嗎?答案是不會。是我一個人承擔了所有的生孩子的後果,同時還有我的父母,差點無老可養。

大難不死後我又承擔了大多數的照顧孩子和家務的重任,工作前途也完全被耽誤了。

現在我又有了後遺症,還好我老公對我不離不棄。但是如果他拋棄了我,我除了有工作能養活自己外,我的人生就完全毀了


多媽831


這個女友主意太大,從她做的這個事情來看,男方以後且有好日子過呢。

根據現有信息,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字,被男方拒絕。於是,女方要了十五萬彩禮,用這個錢揹著男方又買了一套房,月供4500元。而女方月薪才三千多,所以要求男方負擔一半月供,可男方為湊彩禮錢已經欠債。

此女友蠻會算計,首付十五萬是男方的,然後男方再負擔一半月供,這套房幾乎相當於是男方給女方買的。不過,倒是有一個好處,最起碼在房貸還清之前,女方不會有離婚的念頭,否則,她拿什麼去負擔比她工資還高的月供。

照此看來,男方沒同意在婚前那套房上加她的名字,做的沒問題。如今的一些女孩,總是拿“沒房就沒安全感”說事,實際都是胡扯。其實就是怕萬一離婚後自己什麼也沒撈著而吃虧,這個鍋不能讓“安全感”背。安全感原本是個褒義詞,可惜被現在的一些人用成了貶義詞。

可能有些人不贊成這種說法,認為女方嫁給男方,便將青春浪費在了男方身上。這同樣是胡扯,消耗的不單單是女方的青春,男人也不是長青春不老的動物,男人的青春也沒那麼不值錢。所以,消耗的是雙方的青春時光,壓根沒有什麼誰吃虧之說。平常總是吆喝著男女要平等,怎麼在消耗青春這個問題上就不平等了呢!顯而易見,那樣說,只是為了強詞奪理,為自己達到某種目的找個說辭而已。

如今的很多婚姻已經變了味,成了赤果果的金錢、物質交易。還沒結婚便為離婚做打算、找退路,極其可怕的一種思想。這也是導致如今婚姻不牢靠的一個重要原因。彼此間投入的真情少了許多,更多的是算計,如此膈應人的婚姻,想長久著實是難!

如題目中的女方,很顯然是怕離婚後吃虧。這個男方感覺不像女方的老公,更像女方免費僱傭的長工。不知道在這樣的婚姻中,有多少真正的感情在裡面。

現在社會上流行這麼一句話“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在耍流氓”,那麼,不以感情為主導、只盯著財物、為離婚做打算的婚姻,同樣是在耍流氓。

當然,還是希望題目中的男女雙方都有真愛的存在。

至於說男方困惑的還房貸問題,可能出現兩種狀況。如果男方因收入限制而無法替女方承擔一半的月供,那這段婚姻也許有黃的可能。

假如男方覺得以這種方式替女方還房貸有點憋屈,可以要求女方在房產證上加上男方的名字。畢竟,按照實際狀況,這套房一大半的錢都是男方出的,男方提出這樣的要求也合理,而且女方依然沒有吃虧。既然已經開始算計,那就雙方一起算計好了。遇到什麼樣的人,採取什麼樣的方式辦事。

其實,在這點婚姻中,房子、房貸都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買房這麼大的事,女方能夠在不與男方商量的情況下私自做主,這種做事方式,可能會影響二人以後的感情和生活。

囉嗦了這麼多,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祝你們小兩口幸福!

大家覺得男方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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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同為女性,覺得這個女生太過分了。

我跟老公結婚,他跟他爸媽前兩年就買了一套房。還不全是他爸媽的錢,有一半是他自己的錢。他十年的工資全部都交給他媽媽。

讓他把房子加我的名字,這種無理的要求根本不會去提。那房子我沒出過一分錢,憑啥加我名字啊?

如果我們相愛,加不加我名字都一樣。

如果有一天我們走到離婚,我也不好意思分人家的半套房啊。誰的錢都不好賺。

多少人結婚時連房都沒有,還不是照樣結婚?

什麼不加名字就沒安全感,都是貪得無厭的藉口。

結婚有一套現成裝修好的房子給你住,還有十五萬現金在你手裡,還有什麼好要求的?

這個女的太任性,自己工資才三千多卻要買房貸款四千五。需要別人幫忙付貸款卻事先商量都不商量一下?不是幫她付貸款那麼簡單,付完貸款一分錢沒有,還不是吃住穿的費用也都要男的來負擔。

男的為了彩禮錢已經負債了,卻還要他幫忙付貸款?可見這個女的也不怎麼愛男的。滿足她自己有房的心裡比男的是不是欠債還錢更重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回十五萬彩禮然後分手,讓她自己根貸款過日子去吧。


Winniebbb


看了標題說說我見到的情況,有個朋友結婚二十年,養育一兒一女,夫妻共同買一套房,房孑寫的妻子的名子,丈夫在還房貸,城中村改造分兩套房,她婆婆把這兩套房直按寫了兒媳的名子,婆婆對兒子說,“你一後要討好老婆,要不沒你一間房",現在一家人其樂融融,兒媳上孝父母,下慈孑女,很幸福!相對標題中那樣夫妻互防對方,你們結什麼婚,男人,當你的老婆冒著生命危險,懷胎十月生下你兒女的時候,你可曾有一絲感激,當你上一天回到家,乾淨整潔,你的襪子,鞋孑乾淨擺放整齊,甚至馬桶賊亮,餐桌上飯菜熱呼的時,你可曾想到妻的不易,當你在遇到疾病和災難時,是誰在與你同甘共苦,太多了,相對妻子付出這麼多,你房子加個字,給她一個歸屬感,過份麼?再說就加個名子真到離婚那步,你有購房的票據,這房孑你妻子真能那麼容易拿走嗎?有點男人胸懷好嗎!


馨雨41184628


現在的新婚姻法根本就沒有保護女性的權益,女人要懷孕生孩子會影響到工作的進步,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會犧牲自己工作的進步,男人把所有的財產都變成了婚前財產,一旦出軌了,要離婚的話,女人會失去孩子和婚姻,會變得一無所有,男人出軌的代價真的是太輕了,女人根本就不敢結婚


梅仔66


這個問題男方很明顯避開了一些關鍵點:

1. 按新婚姻法的規定,就是加了女方名字,房子也還是男方的,那為什麼不敢加?

2. 彩禮如果沒結成婚的話有權讓女方返還,男方沒什麼可擔心的,現在對女方購房不滿,有可能是不想幫還貸,但也有可能是想結婚後再拿回來用吧?結果女方直接買房了……自己算盤打錯了。

3. 女方買房不加你名,但又要你去還貸,你心裡很不樂意。換位思考,你房子不加女方名字,她不開心也合理啊?

4. 最後,你完全可以賣掉自己的房子,就有能力給女方幫忙還貸了。這個狀態,和你女友之前情況不就是一樣的嗎?只不過兩個人情況反過來而已。但是男方肯定更不願意吧?合著女方可以沒名沒自己房子,男方就不能沒名沒自己房子?

所以男方所困擾、考慮的,其實完全是和女方的想法一樣,誰也別說誰不對,各有私心。能不能走下去,還是要看你們有沒有真感情,互相體諒,不然後面只會越來越糟。


轉角灑滿陽光


結婚前你這個房子有貸款嗎?房子不加女方名,你家人挑唆的吧?

如果有貸款,婚後女方得和你一起還貸款,又得給你生兒育女,你又不加人家的名字,她幫你還幾十年貸款後,人老珠黃,房子還是你自己的!

請問是她腦子有病嗎?別人都沒心眼?就你家人有心眼?她拿彩禮買房是你自找的,你怎麼對她,她就怎麼對你!

如果換了別人,婚都不可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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