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一村支书受严重警告处分

洛南一村支书受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洛南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石坡镇郝坪村因套取村组路硬化项目款59900元,以及违规向群众集资问题,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石坡镇郝坪村套取村组路硬化项目款和违规向群众集资问题。2016年6月,郝坪村采取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县扶贫局通组路硬化项目资金59900元,用于支付村集体欠款;在村通组路硬化过程中,违规向10户群众收取水泥路硬化集资款5300元。2018年10月19日,县纪委给予原郝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郝军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的群众集资款责令全部退还。

2.柏峪寺镇前河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8年6月,前河村虚报整村推进项目套取扶贫资金6.3万元用于村上其他开支。同时,该村还存在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未按规定招投标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19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李项山,原村委会主任、现村党支部书记王海峰,原村文书、现村党支部副书记陈瑞山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保安镇西坝村虚报精准脱贫产业到户帮扶项目问题。2018年7月,西坝村党支部书记冀新庄擅自将302亩的村集体板栗林,以户均5.3亩的标准虚报为全村57户贫困户的精准脱贫产业到户帮扶项目,西坝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李保军、驻村包扶干部殷书凯未及时发现和纠正。2018年11月2日,县纪委给予冀新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保军、殷书凯2人党内警告处分。

4.城关街办扶贫分社原负责人史建国移民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2月,史建国在审核申报城关街办移民搬迁补助款工作中不实地核查,致使王院村十四组移民搬迁户朱某在未实施搬迁的情况下领取移民搬迁补助款3万元。2018年7月18日,洛南县监委给予史建国政务警告处分。

据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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