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官调解睦邻里

“王法官,真心感谢您为我母亲追回这10万元赔偿款,谢谢您!”近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帮工引起的纠纷后, 被告闫某的儿子激动地说道。

原告老闫与被告老马本是关系极好的邻居。在老马为儿子小马修建房屋时,原告老闫前来帮忙,不小心从二楼摔下,造成头部、腰椎多处受伤。老马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不再问津,老闫无奈一纸诉状将老马父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7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是义务帮工过程中受伤引起的侵权,两家本是友好的邻居,存在调解的基础。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分别作调解工作,从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分析,耐心细致地向被告讲解法律知识及具体法律规定,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老马除已付的部分医疗费外,再一次性赔偿老闫各项费用10万元。案件分期履行,领取调解书当日被告已履行4万元,其余按期履行。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使两家的关系化干戈为玉帛,再次阐释了远亲不如近邻的真实内涵。(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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