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男子早上喝口回酒 駕車上路被交警查處

一男子宿醉第二天早上喝口回酒清醒一下,隨後駕車上路被交警查處


貴州民族報訊 (陳璐)“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口號”一直廣為流傳,甚至被人們開玩笑說成“喝車不開酒,開酒不喝車”。喝酒開車的駕駛員都知道不能酒後駕車,但還是有許多人抱著僥倖心理。12月5日,六盤水一男子在白天飲酒後騎三輪摩托車出門,在途中被交警攔下處罰。

水城:男子早上喝口回酒 駕車上路被交警查處


當日,水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長曹洪帶領立火杆崗點民警範學勝及輔警,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13時40分左右,一男子緩緩騎著三輪摩托車前行,在看到交警的時候神情明顯有些緊張,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靠近駕駛人王某中時,民警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當即判斷王某中可能系酒後駕車,隨後便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檢測,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最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王某中因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經瞭解,王某中是比德鄉某村人,在頭天晚上和朋友吃飯喝醉了,第二天早上起來喝一口“回酒”覺得清醒一點,隨後便開自家的三輪摩托車去拉磚。知道喝酒不能開車卻還是抱著僥倖心理上路。

水城交警提示:

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事故的幾率越大。珍愛生命,遠離酒駕。

值班主任:劉加飛

值班總編:楊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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