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退位詔書有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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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義後第126天,1912年2月12日,隆裕皇太后帶著六歲的小皇帝溥儀,接受一班國務大臣和內閣成員的三鞠躬新禮,將退位詔書交給外務大臣胡惟德,頒佈天下。退位詔下,不僅意味著滿清政權的結束,也標誌著中國帝制傳統的終結。

詔書確認民國對於清朝領土的完整繼承:“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這在很大程度上就堵死了那種以“效忠大清不效忠中國”為由的分離主義行徑的法理空間。如果民國已經完整地繼承了清帝自願交出的統治權,效忠清朝、反對革命的勢力自當服從清朝政權的臨終遺言,歸順民國。詔書確認民國對於清帝統治權的完整繼受,在國際法上亦具有重要意義:它確認了民國對於清朝的繼承為政府繼承,而非王朝國家繼承,有助於民國中央政府儘快獲得國際承認。

總而言之,清帝退位詔書不僅促使了南北戰火的消弭,促進了新舊政權的順利更替,更重要的是為民國全面繼承清朝疆域提供了重要法理依據,對於“中華民族”的建構具有重要意義。


老照片


《清帝退位詔書》的歷史意義遠遠超過朝代更替這一單純目的。

清季之世,以孫中山為代表的同盟會提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

這正是五百餘年前,朱元璋提出的抗元口號。

孫中山先生像

如果沿著這個邏輯走下去,孫中山會同朱皇帝一樣,先激起民眾的種族意識和危機意識,然後團結漢人去反抗並推翻滿人統治者。

既然是“驅逐韃虜”,就是把滿人趕回東北。而之後呢,漢人是否要和東北的滿人以明長城為界,劃疆而治?滿人如此,那蒙古呢,藏人、回人呢?

這都是革命者不曾想要的問題。或許是因為革命發展的態勢超過了革命者的預料。

大清就這樣在辛亥的槍炮聲中崩潰了。

在南北雙方的交涉下,大清統治者同意何平讓渡其最高統治權。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的《清帝退位詔書》就是其重要標誌性文件。(全文見附文。)

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清帝退位詔書》

其中有一句話,非常關鍵:“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這是“滿、漢、蒙、回、藏五族”這一說法,第一次出現在歷史記載中。

革命者所忽略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大清帝國的最後一份詔書中,別明確指出來:滿、漢、蒙、回、藏五族是一體的,不可分割的,都是中華民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革命者看到後,很快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1912年元旦,孫中山就任南京臨時政府的臨時大總統,他在《大總統孫文宣言書》中提出“民族統一”的思想。“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

之後又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將民族平等、民族統一的思想付諸法律。最終使得這一思想深入人心,成為鑄造多民族大一統中國的堅強基石。

中華民國的國旗,選用紅、黃、藍、白、黑五色旗,分別表示漢族、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所選用的五色為五個民族傳統上所喜愛的顏色,象徵著五族共和。

中華民國早期的國旗

因此可以說,《清帝退位詔書》的意義十分深遠,不僅實現了最高統治權的和平轉移,更使得中國從一個“古典帝國”轉型為一個“現代民族國家”。


附文:退位詔書全文: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塗,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義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歷史寶藏



(張謇像)

首先,詔書由晚清狀元,實業家張謇草擬,袁世凱最後審定,遜帝溥儀頒佈。單就文字內容而言,不得不服確有狀元之才。

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滿清及末代皇帝溥儀已是四面楚歌,由是退位詔書主要載明:(1)皇帝將“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2)“

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3)“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袁世凱戎裝像)

個人認為,清帝退位詔書的作用主要有二。其一,遍示海內:帝制已盡,共和勢在必行,天下是大眾之天下,而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其二,“詔書”載明:五大民族並立,東三省,西藏,新疆,蒙古(彼時內蒙外蒙一家)必須大一統,巍巍中華絕不喪一片一瓦於外族。



(清晚期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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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卓侃天下


首先,應該看看清帝退位詔書上都寫了什麼?

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塗,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義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閒,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

清帝退位詔書

(1)皇帝將“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

從法理上確定了國體,將國家政權合法的過渡到共和政體,這樣的話,就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合法性,假如,清帝沒有頒佈這道詔書,那麼,當時成立的中華民國將不會得到全國的支持,軍閥割據,或者分崩離析再所難免。

(2)“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

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其實,就表明清政府的退位條件之一,就是讓袁世凱當大總統,最起碼,袁世凱是清廷可以信賴的人,雖然袁世凱逼清帝退的位,但是,如果真能優待的話,滿清皇室還是得依靠袁世凱,而南方革命黨人,第一他們不熟悉,第二積怨很深。從後來馮玉祥攆溥儀出皇宮,也可以看出來,袁世凱其實才是清皇室的保護傘。

(3)“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孫中山在進行革命的時候,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民族主義訴求,這一點符合當時的國情,但是,具有排他性,就是排除了少數民族參與革命,這一點,在清帝退位的時候,能夠想到這一點,可以說矯正了南方革命黨的這一缺陷,後來,孫中山也提出了“五族共和”,從而維護了國家的多民族統一性。


史論縱橫


清帝退位詔書作用重大,它以和平的方式終結了清朝,實現了共和。而此前的朝代更迭,基本都是通過戰爭流血的方式實現的。

能夠讓滿清皇室同意發佈這個詔書,袁世凱居功甚偉。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清廷不得不請出此前被攝政王載灃趕回老家賦閒的袁世凱收拾殘局。因為當時能夠對付革命黨的,只有北洋軍。而北洋軍是袁世凱一手締造的,除了袁宮保,別人都指揮不動。

東山再起的袁世凱,一面與清廷討價還價,一面與革命黨私下接洽。最終,革命黨答應袁世凱,誰能推翻清朝,誰就做共和後的第一任大總統。

一來,天下大勢無人可擋,清廷的氣數已盡;二來,清廷曾經罷免袁世凱,讓他在心理上不必有背叛舊主的顧慮。於是,袁世凱開始給清廷施壓,讓清帝退位。

當時的清帝是溥儀,只有五六歲。能做主的,主要是隆裕太后,以及其他的皇室權貴。

那些皇室近支的小王爺們,當然不會輕易答應。袁世凱便授意心腹段祺瑞,聯合北洋軍的諸多將領,發表通電,要求清帝退位。

這相當於兵諫。小王爺們嚇壞了,不敢再有異議。然後,袁世凱又買通隆裕太后最信任的太監總管小德張,極力勸說隆裕太后答應此事。

無可奈何之下,隆裕太后只好點頭答應。

但是,為了保證日後的奢侈生活,隆裕太后與袁世凱討價還價,最終簽署了《清室優待條件》,不但保住了溥儀的帝號,允許他繼續住在紫禁城,同時北洋政府每年要支付給清廷400萬兩白銀,以供皇室花銷。

就這樣,隆裕太后發佈了退位詔書,宣佈清帝退位,清朝正式終結。

在商談清室優待條件時,袁世凱是做了很大讓步的。其實就算袁世凱不讓步,清帝也是要退位的。由此可見,袁世凱是個厚道人,至少他還念及自己曾經的清朝重臣的身份。


趣談秘史


清帝退位詔書,當歷史的風雲散去,我們再去回看這份詔書對現在的意義,恐怕是抵得過千軍萬馬,挽救了整個中國的領土完整,可以說是近代中國最重要的一份文件,沒有之一。


清朝,又稱作清帝國,所謂帝國,是針對近代興起的民族國家而言,帝國就是那些領土廣袤,民族眾多的國家。近代興起的民族國家,就是一個民族成立一個自己的國家,為此歐洲誕生了無數小國,奧斯曼土耳其,奧匈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等帝國,最終都分裂城一個個小國家。

這在當時是一個趨勢,清帝國正是有了這一份詔書,明確寫明到滿漢回蒙藏任為一統一之帝國,這句話在法統上讓中國維持了完整的國土。這一點很多人都沒有深刻的認識。


滿清後期留給了我們一個屈辱的近代,但至少留下了一個完整的大帝國的領土,這一點比起那些四分五裂的帝國來說已經是對得起子孫後代了。


昭烈名臣


《清帝退位詔書》的歷史意義遠遠超過朝代更替這一單純目的。清季之世,以孫中山為代表的同盟會提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這正是五百餘年前,朱元璋提出的抗元口號。清帝退位詔書最大的作用是:保證了我國領土的完整性,從法理上阻止了西藏、蒙古、東北、新疆等地區的分裂。同時也使得民國政府政權的取得有了合法性,避免了內戰的擴大。

清帝退位詔書的象徵意義——它標誌著在我國自秦始皇嬴政一統華夏以來兩千餘年的皇權專制政體的終結,從此國家不再是一家一姓的江山,而是屬於人民的公器。民主共和的理念自此深入人心,之後袁世凱和張勳兩次復辟鬧劇皆無疾而終,這說明中國再也不可能回到帝制獨裁的年代了。

皇帝將“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從法理上確定了國體,將國家政權合法的過渡到共和政體,這樣的話,就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合法性,假如,清帝沒有頒佈這道詔書,那麼,當時成立的中華民國將不會得到全國的支持,軍閥割據,或者分崩離析在所難免。

1912年袁世凱讓清朝草擬的退位詔書上,增加一句話:“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然後才頒佈。就是袁始凱增加的這句話,不但在法理上保證了滿洲東北、蒙古、新疆、西藏、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不被列強瓜分分裂出去,而且避免了流血內戰同時,也展示了弱國也能開疆拓土帝國雄風!

很多人都會講到,這份頒佈於1912年2月12日的《退位詔書》,代表著中國主權由清廷轉移到中華民國政府手中,而詔書中有一句“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也意味著新的中華民國仍能在疆域上保有清朝原來以非漢族居民為主的邊疆地區,從法理上保障了我國領土的完整。個人認為,清帝退位詔書的作用主要有二。其一,遍示海內:帝制已盡,共和勢在必行,天下是大眾之天下,而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其二,“詔書”載明:五大民族並立,東三省,西藏,新疆,蒙古(彼時內蒙外蒙一家)必須大一統,巍巍中華絕不喪一片一瓦於外族。


清朝回憶錄


很多人都會講到,這份頒佈於1912年2月12日的《退位詔書》,代表著中國主權由清廷轉移到中華民國政府手中,而詔書中有一句“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也意味著新的中華民國仍能在疆域上保有清朝原來以非漢族居民為主的邊疆地區,從法理上保障了我國領土的完整。

這個回答當然沒錯(而且也確實是主流說法),但它忽略了一個最關鍵問題:詔書的內容是說給誰聽的?

如果預設的聽眾是來自岌岌可危、甚至有些已經脫離中國控制的邊疆地區的人民,詔書自然無異於白紙一張。這些地區顯然不會因為有這道詔書的存在,就理所當然地將他們對清朝皇帝的忠誠,轉嫁到民國政府身上。

以外蒙古為例。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剛剛爆發,已經對清朝產生離心傾向的外蒙古王公,就在俄國外交官員的煽動下,準備利用民族主義革命的機會,將喀爾喀從清朝的控制中獨立出去。終於在11月30日,外蒙古的王公、喇嘛們對庫倫辦事大臣三多宣佈:

刻本蒙古已定宗旨,將蒙古全土自行保護,定為大蒙古獨立帝國,公推我佛為哲布尊大皇帝,不日諏吉登極。……請貴大臣,明日即速同文武官員兵丁等出境。

值得一提的是,外蒙古聲稱自己獨立的理由是受到內地革命的感召,“今內地各省,既皆相繼獨立,脫離滿洲”,則蒙古此舉實為效仿。

西藏的情況也不樂觀。清朝被推翻的消息傳過去後,原駐拉薩的川軍已經不能再控制局面了;與此同時,以德爾智(Dorjieff)為代表的俄國勢力及英印政府一直在推動西藏仿效外蒙古實行“獨立” 。例如,1912年7月十三世達賴回到拉薩後,公然宣佈:

內地各省人民刻己推翻君王,建立新國。嗣是以往,凡漢人遞到西藏之公文政令,概勿遵從。身著藍色服者,即新國派來之官吏,爾等不得供應,惟烏拉仍當照舊供給。

隨後,1913年俄國主導的《蒙藏條約》以及1914年英國主導的《西姆拉條約》,都是這種邊疆危機趨勢的體現。當然,這兩份條約都沒有被中華民國政府所認可。

至於新疆的情況可能稍好一下。不過,這種稍好的局面也不過是新疆暫時由漢人軍閥所把持,形成割據局面,中華民國政府的政令對這裡毫無影響。

由此可見,《退位詔書》並沒有真正能解決什麼問題,主權的問題不是單純靠著一張寫有字的紙就能解決的。

那麼,這份詔書的意義是什麼呢?它代表著戰略的轉向,代表著一種新的國家構想。為了實現“五族共和”的局面,保障領土主權的完整,中華民國政府相繼採取修改《約法》、設立蒙藏院和駐藏辦事長官、劃分行政區域以及與外蒙進行談判等各種手段,挽救危機局面。這些措施對於維繫領土的完整性而言,顯然要比《退位詔書》的作用更大;不過,如果我們追溯以上措施的思想源頭,恐怕正是這道《退位詔書》。


HuiNanHistory


《清帝退位詔書》是滿清政府在無奈的環境下籤訂的歷史產物,要說其帶來的歷史意義,其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但卻是當時看來的一份重要的法理依據。


因為在當時的那個環境下,清廷出不出詔書,其直接的命運都是被推翻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而且重要的是,如果再頑抗下去,其下場被熟知明末那場浩劫的統治者們想了又想,那是真不敢想。所以還是服從的好,這才有了這份詔書。

這份詔書的簽訂,並不是滿清統治者真的感應世界大勢,把政權“交”給了人民,而是被逼無奈之舉,有些人拿這份詔書說什麼代表了偉大的意義,保證了中國領土的完整性,其實都是瞎扯,在絕對的實力面前,這些被誇大的作用不值一提。


雖然如此《清帝退位詔書》也是有象徵意義的——它標誌封建皇權專制政體徹底結束,也標誌著愛新覺羅家對中華的反動統治就此完結,中國從此走上了民主共和的世界,同時中國也真正的進入了民族團結的新時代,愛新覺羅氏和億萬國人一樣,都成為了國家的公民。

至於說皇帝將“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從法理上確定了國體,將國家政權合法的過渡到共和政體,這樣的話,就確定了中華民國的合法性這句話是錯誤的。無論是英國光榮革命還是法國大革命,都沒有聽說過是非要王朝君主頒佈詔書後來的英法兩國資產階級政權才算能得到承認和具備合法性,這說法也就是滿清政權自己貼金,民國看著玩罷了。法理也好,公理也罷,都是強權在前的,有些人故意誇大詔書的意義,說什麼“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意味著新的中華民國仍能在疆域上保有清朝原來以非漢族居民為主的邊疆地區,從法理上保障了我國領土的完整。難道他不寫,這些地方就不算中國的了?就不會有千萬的國軍和解放軍拋頭顱灑熱血的去收回了?

所以說《清帝退位詔書》其積極意義是有的,但更多的帶來的是政治上的,並沒有什麼實際性的特別意義,什麼“留”下領土,政權“交”給人民之說都是胡扯,領土早就紛紛獨立加入民國了,用的著留?至於交,不交也可以試試。


關河南望


回答者:季我努學社青年會員 嶽忠豪

《清帝遜位詔書》是大清最後一位皇帝愛新覺羅·溥儀於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頒佈的退位詔書,主要內容是:(1)皇帝將“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2)“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3)“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

清帝遜位詔書

清帝頒佈遜位詔書,以遜位而非流血革命的方式結束了帝制,確定了立憲政體,故有學者將清帝遜位比作英國的“光榮革命”,將遜位詔書視為帶有憲法性質的綱領文件,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但又非全然正確。下面我們就將分析詔書的積極作用及其侷限性:

積極作用:對於詔書持肯定態度的學者基本都認為,詔書的最明顯的作用在於在法理上將邊疆滿蒙回藏等少數民族依舊固定在新成立的立憲國體內,避免了政權轉換期間邊疆的分裂傾向。辛亥革命很大程度上講是以宣揚滿漢對立發動的革命,包括隨即引發的各省脫離清廷的活動,都主要是以建立漢人政府為號召的,在這種時刻,一些邊疆少數民族就會思考自己在國家中所處的位置,以及該對革命採取何種應對,很自然地滋生出分裂傾向,列強也會趁機插手.西藏就曾以朝代變易而驅逐當地的漢人,而清帝在臨退位之前用僅剩的權威宣佈“五族共和”的原則,這就在法理上祛除了各地分裂的合法性。再加以對於少數民族上層的優待策略,“王公世爵概仍其舊”,最大程度地穩定了邊疆局勢。當然確保邊疆穩定最重要的還是在於中央政府的實力,但即便這樣,遜位詔書還是使得邊疆的分裂“出師無名”,再加之其後對少數民族上層的優待策略,有些分裂則因此而畏而卻步。

孫中山

消極作用:在南方已成立中華民國的情況下,清帝所頒佈的立憲政體顯得並不新鮮。但是詔書要求“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這就使得南北雙方對於建立新政府的權力來源問題爭執不下,袁世凱聲明自己的權力來源於清帝的禪讓,南方政府則認為權力來源於革命建立民國的合法性,最後雖然由掌握絕對軍事實力的袁世凱執掌民國,但這也只是暫時的妥協。由於雙方的理念並不一致,這也埋下了日後民國紛爭不斷的禍根。

(袁世凱)

最後,雖然清帝遜位詔書裡申明的理念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合理性,但也應該看到其侷限,清帝作出遜位的決定根本而言在於南方革命形勢的高漲,加之袁世凱又在其中耍了兩面手段逼迫而成。再者,對於邊疆民族的安排,清帝只是告訴他們“應該怎麼做”,而非“必須這麼做”,詔書頒佈之後,邊疆分裂也時有發生,因為維護邊疆統一的根本還在於中央的有力控制。在當時內地人心已朝向民國的情況下,詔書的效用有則有之,但不可誇大。

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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