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湖南12歲小孩殺死母親有什麼看法?為什麼?

一口香606


看到這個令人髮指的消息,我感到更多的是悲哀,這是一個家庭的悲劇。試想這個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媽媽一定是無限歡喜的期待他能夠平安長大,如果說當初的她能夠預料到這樣的結局,她一定不願意生下他。媽媽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了,這個12歲的孩子的餘生會是怎樣的煎熬?他的弟弟才兩歲,沒有了媽媽,今後的生活如何安置?他的心理受到了怎樣的傷害?還有他的爸爸……讓我們回頭來看看事情的經過

孩子抽菸,媽媽生氣了用皮帶來抽打孩子,孩子奮起反抗,繼而被憤怒控制,做出無法挽回的悲劇。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家庭教育的嚴重錯誤。古人云:“棍棒底下出孝子”,在今天這個社會再也不適合了。科學的研究發現,當人產生憤怒的時候,腦器官叫著杏仁核會極速運轉,當它啟動的時候,就關閉了通往大腦皮層的通路,而這個大腦皮層主管理智的前額葉就再也無法啟動。只有當杏仁核冷靜下來的時候,這個前額葉才開始運轉。新聞中的媽媽,孩子12歲了,採用的方法仍然是打。孩子耳濡目染也學會了以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所以


一:我們要從小開始教孩子控制情緒。爸爸媽媽可以這樣做

1:榜樣示範,爸爸媽媽想讓孩子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首先自己要先做到,如果孩子從小看到父母如何控制情緒的,他也會學著去控制自己。反之,如果從小看到的都是父母生氣,發怒的樣子,孩子也會模仿。

2:幫助孩子識別情緒,梅格.米克在《好媽媽強兒子》一書中寫到,每一位媽媽都應該在兒子小時候,為她建造一個情緒詞彙庫,盡最大努力幫助他,以最健康的方式承認和表達適當的情感,教給兒子如何處理這些情感,可以幫他更深刻的體驗生活。


二:12歲的孩子已經進入青春期,青春期是人一生當中最困難的時期,這是由於孩子的心理成熟度和生理成熟不同步的結果,孩子自認為自己已經長大成人,可以獨立了,可是事實上他的能力卻還沒達到。

在對待青春期孩子的問題上,媽媽沒有提供足夠的幫助。

1:青春期的孩子需要更多的尊重和理解。

孩子在抽菸,媽媽沒有看到孩子抽菸背後孩子的情緒,只看到了孩子這種不好的行為,媽媽想要制止。使用了最不恰當的方法。

2:青春期孩子渴望獨立,渴望擺脫母親的控制,每個男孩都需要在情感上與母親分離,這是每個男孩成為男人的必經之路。如果母親死拽住兒子不肯放手,那麼就會遇到更大的反抗。



3:和青春期的孩子溝通,需要以尊重為前提。青春期孩子的生理特徵,荷爾蒙旺盛的分泌造成孩子易衝動,難以控制自己情緒。

三:父親長期不在身邊,孩子無法從父親那裡得到關愛。無法學會在困難的時候向父親請求幫助。

男孩子更需要父親的存在,我家大寶9歲,處於青春前期,他對媽媽要求是諸多苛刻,情緒多多,然而對爸爸則理智的多。

無論怎麼樣,悲劇已經造成,只希望更多的父母能夠學習如何更好的做好家庭教育!學會和孩子溝通


郭郭親子


聽到這個消息,讓我毛骨悚然。一個12歲的孩子,竟然捅母親十幾刀。


他應該還沒有忘記蹭在母親的胸前喝母親的奶,應該沒有忘記母親一遍又一遍的教他牙牙學語,應該沒有忘記女子嬉戲時的甜蜜。看到母親的鮮血時,他的心是否在顫抖。

我很氣憤,老師教育一下孩子,就被髮到網上讓人隨意的侮辱,家長還不依不饒,對於有些孩子,光苦口婆心行嗎?從此嚇得老師們都不敢再言語。

因為不讓孩子玩手機,有的孩子以絕食與之抗議,有的甚至跳樓。這絕不是個別的孩子,而成為了一種現象。



我覺得現在的孩子還是太過於溺愛了,使他們變得很脆弱,也很無知。年輕人應該有衝動,會犯錯,但是這種太離譜了,代價太沉重了。

我想起了一首歌《媽媽的吻》,哼著居然眼睛有點溼潤了,怎樣教育自己孩子,我想我們做家長應該深思一下了……


我是焱垚


無比震驚,以至於感到毛骨悚然!

原因一:兒子弒母,母親給了兒子生命,兒子卻無情地剝奪走母親的生命!

原因二:年僅12 歲的孩子,居然殘忍至極,據說殺害母親後,還割斷母親的手指,剝離母親頭皮,令人髮指!

震驚之三:12歲的孩子,殺人後居然異常的淡定!母親的屍身就在床側,一地鮮血,這個孩子居然在床上安然睡去,睡前還接聽母親的幾個電話,以母親的身份向班主任老師請假。第二天上午,又若無其事地把弟弟送到爺爺家。弒母之後,這個孩子竟然如此的平靜,沒有絲毫的罪惡感。

引發弒母悲劇的原因很多。

1.孩子的心理極為陰暗,呈現出極端的不健康狀態

從孩子事後的種種行為看,這個孩子的智商並不低,殺害母親後,他平靜地帶著二歲的弟弟睡覺,還很理性的以家長身份向班主任請假,第二天平靜地把弟弟送到爺爺家,但是他所表現出來的殘忍,說明他的人格已經嚴重扭曲。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很顯然出現了嚴重缺失,抑或根本就是空白。

2.家長的教育手段過於粗暴

母親用皮帶抽打孩子,是因為孩子公然吸菸,施以懲戒是必須的,但是母親的教育方式太簡單粗暴了,母親有懲戒的權利,但是要強調方法的多樣性和漸次性,如果是呵斥,孩子不聽話,在動手打,可能不會引發孩子的如此大的怨恨,而且動手也應該儘量不使用器具,因為皮帶抽打,可能會讓孩子有一種惡意的錯覺。

3.留守兒童親情與教育缺失

這個孩子應該屬於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母親也是在兩年前因為生弟弟才回到家,可以說是由爺爺奶奶帶大的,母子之間,親情淡薄。母親只是在兩年前生二胎,才回到孩子身邊的,爺爺奶奶肩負起孩子的養成教育責任,但是,大部分爺爺奶奶都比較嬌慣和縱容,孩子能當著大人的面抽菸,顯然這不是第一次的。這足以證明了爺爺奶奶的教育成效不大。孩子習慣了縱容,原本和母親就不親近,那麼家長恨鐵不成鋼式的粗暴教育手段,可能就會導致孩子極大的逆反心理。你粗暴,我比你還粗暴。

4.未成年犯罪懲戒手段不夠

12歲,在完全無責任年齡範圍之內,即使是故意殺人,也不會被判刑,只是監護人要承擔民事責任,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對於這個家庭,被害人就是監護人,這個孩子沒有一丁丁點違法成本。很難想象,這個孩子能不能真心懺悔。如果一旦有了“就是殺人也就無非是這樣”的想法,很難說未來能不能成為社會的毒瘤。

死者長已矣,生者枉嘆息。前車之鑑,後事之師,但願能引起人們的警醒。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這幾天這個話題很熱,幾乎都在聊。今天和一個大姐聊起這事,她說汗毛孔都發冷。

殺人已經讓人很恐懼,殺自己的親生母親,讓人驚懼,更令人髮指的是殺完親生母親後的言行,一個才12歲的孩子,竟然有如此深的心機和算計。殺完人可以如無其事,還會帶著弟弟出去找失蹤的媽媽。。。。。。這種心態和心思,一般成年人都做不到!

現在我們的法律對未成年犯罪過於寬容。應該與時俱進。如果四五十年前,各種信息不發達,孩子瞭解世界都是來源於大人,或者只有電視機報紙,信息量有限,內容比較單純,未成年犯罪少而且不這麼殘暴,法律可以寬容。但是現在真的和從前不一樣!孩子接觸的信息海量,不管願意不願意,信息如潮水湧進孩子的視野腦海心靈。現在的孩子過於早熟,完全區別於幾十年前的孩子。

如果孩子再缺乏管教,或者父母教育方式不對,存在很多問題,那麼非常容易毀掉一個孩子。

這個12歲就殺母親的孩子,心裡肯定沒有愛,沒有父母的關愛,心裡沒有愛的人,才會無所顧忌,痛下殺手,毫不留情。他的母親更是他的仇人。這類人有一部分天性。我們不得不承認,每個人的生命都包括三個部分:天性的成分及家庭環境的影響還有後天的學習。我們不排除這個孩子天性殘暴,狠毒,不知道他的前幾代人有沒有殺人的事,有的基因裡就帶的。加之沒有父母恰當的管教和關愛,形成這種非人類人格。

他的母親絕不是第一次這樣打他。我相信是從小打到大。教育專家說過孩子過了六歲就不要再打,會記仇,會走心了,他們不再是記吃不記打的小屁孩了。如果這個年齡段持續打孩子,孩子的仇恨心理會很大,如果不注意修復改善,真的會造成更多的悲劇。

我們為這個母親哀傷也為這個孩子惆悵。此生有緣成為母子,一定要用有度的愛相依為命。注意自己的言行。是你們把他帶來這個世界,不管多麼辛苦多大的犧牲和付出,最重要的是要負起責任,盡最大努力教育孩子走正道。不管成績如何,只要他們能夠有正常的心理和人間的情感,父母就該滿足。不要過於苛求孩子和為難自己。

不要急躁不要粗暴,要用愛去感化。





苔花如雪


這個事發生在我老公的老家,殺人的小孩是我老公初中同學的親戚的小孩,連我們小區群和我老家的群都在討論這個事情,小孩一直給爺爺奶奶帶,前兩年小孩的媽媽回家生二胎,就留在家裡一起帶兩個小孩,其實在爺爺奶奶帶的期間,小孩就有抽菸偷竊的惡習,悲劇發生後,小孩斷了他媽媽的手,連頭皮也給剝下來了,12歲的小孩手段能夠這樣兇殘,而且還能冷靜處理後面的事,拿他媽媽手機給班主任打電話,第二天又給他外公打電話,讓他外公來照顧他弟弟

他可以逃過法律對他的制裁,但他永遠受到良心的譴責和社會輿論的壓力


91516767




12歲男孩殺死母親!細思極恐!!

最近一直在研究犯罪心理學。這種特別殘忍的殺人,甚至連環殺人,有預謀的殺人都是在嚴重的心理扭曲下發生的。







據悉:警方在接警後也是迅速到達案發現場,到達現場後警方立即控制住這位年僅12歲的小嫌疑犯。在警方仔細觀察發現這次兇殺事件是發生在家裡,案發地為死者主臥室,房間內有打鬥跡象,屋裡地板上有大片的血跡,究竟這對母子有什麼深仇大恨呢?原因只是在晚餐後,吳某康在家吸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用皮帶抽打兒子。吳某康當即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將母親砍了20餘刀,致其母親當場死亡! 更讓人吃驚的是,其母親死亡後,吳某康一直帶著2歲的弟弟在家住宿未外出,並且接聽其母親若干電話,回覆其母微信,吳某康還拿其母親手機借母親名義在12月2日星期日晚上10:49,給其班主任發了請假信息,原信息是:“胡老師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從心理角度推測,這孩子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嚴重問題,從小對孩子過於苛責,教育方法簡單粗暴,造成孩子以暴制暴。

因為是在母親用皮帶抽打的情況下發生的,而且男孩對母親捅了20餘刀!可見對母親的恨又多深!雖然人死為大,不應該責備母親大人。但是從事件中我們看到家庭教育的嚴重問題。



現在的孩子由於網絡發達,接收信息的渠道廣泛。加之同齡人的交流、交往,從中獲得父母教育及家庭背景方面的信息眾多從而進行比較、攀比,容易產生扭曲心理。更因為認知能力發展不成熟會將很多自己的問題歸因於父母或者認為是父母的無能造成他的不如意的學習和生活,不能理解父母生活的艱辛從而遷怒於父母!



我從小失去了母親,母愛是我終生的渴望。非常羨慕別人有一個慈愛的母親。但內心深處有時候會有隱隱的痛甚至恨,為什麼母親會那麼早的離開我們,雖然是在那個窮困的年代,因為生妹妹時難產而不治,有時候也會對自己的妹妹產生“恨意”!是因為她的出生造成了母親的去世。但理智的想想這一切能埋怨她們嗎?但是在與別人的比較中總會有這樣的念頭出現。



從對自己的心理分析可以看出,人的自我服務偏見(心理學術語:指在人對事件發生的結果上歸因方式,總是把錯誤歸因於外部條件,而將成功歸因於自己的優秀和努力。)往往將自己遇到的挫折歸因於外界或他人,這是一種普遍心理。尤其對於兒童或者判逆期的青少年更是如此。



這則案例說明家庭教育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孩子的教育絕對不能釆用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

中國有句古話叫“棍棒底下出孝子”,注意這是古代!教育觀念落後的古代!那時候大家的教育方式基本都是崇尚這一觀念,幾乎所有孩子的家庭教育都是這樣,體罰、打罵、罰跪……所以孩子在與同齡人的比較中沒有發現父母對孩子的愛有什麼問題。而今,各個家庭秉承的教育理念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有溺愛型、放縱型、鼓勵型、打擊型、散養式、圈養式⋯各種各樣,可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所以同齡孩子在一起會比較議論自己的父母對自己愛還是不愛,而孩子的認知有限,認為母親棍棒教育就是不愛他、討厭他、不要他!打他是要把他打死!但是哪有母親不愛自己孩子的?所以就釀成了這樣的悲劇。



二、棍棒教育的另一壞處是讓孩子從小認識到暴力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為什麼會出現校園欺凌事件?為什麼會有男孩子結幫打群架?這些現象的背後就是都有一個棍棒教育的家庭群體!棍棒教育結出的惡果就是以暴制暴。所以就出現了性情暴躁,手段殘忍的各種令人髮指的校園欺凌事件!



最近播放的電影巜悲傷逆流成河》就反應了校園欺凌事件,但實際情況遠比電影情節嚴重。前段時間發生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欺凌自己同胞的事件,給其中一個富二代判了二十五年監禁!父母還想用賄賂的方式去跨國解決問題,被美國驅逐回來。



回到這件案例,可以看出棍棒教育在今天已經是一個十分落後的教育理念!作為家長如何用適當的方式讓孩子感受到愛是家長必須考慮的問題!每個孩子都是天使,是獨一無二的。愛孩子要以孩子接受的方式去愛,而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更不能用極端的方式。曾經報道南京一養母為了孩子的學習成績,將孩子打到全身青紫,不忍直視。被媒體曝光,公安將孩子養母拘留!



可見,父母不會愛,不會表達愛,更不會以正確的方式教育孩子!這是我們這個時代每個為人父母的應該深思的問題!很多孩子成年後的問題都是家庭教育的問題,家庭教育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毀滅一個人,讀讀犯罪心理學,真的是觸目驚心!每一個罪犯都有一個不幸的童年和不健全的家庭!



學會家庭教育、學會自我成長!我是心理問答達人,心理領域創作者:夏蟲不可語冰2008,點贊評論轉發關注可閱讀更多家庭教育方面的文章。


夏蟲不可語冰2008


湖南弒母的12歲小學生被無罪釋放了!

而且學校也不敢開除,假設一下,如果他繼續要求去學校上課,那麼周圍的老師和同學得有多大的心理陰影? 但從法律上是沒有障礙的,沒人能阻止他這麼做!

還有分屍同學的小魔頭,一樣得不到制裁,還在晃晃悠悠的出現,這裡的人一樣怕是有陰影吧? 迅速長大強壯的小孩子,和原地不動的法律,教育為本的理念是好的,但如果結果領周圍的人膽戰心驚,不能正常生活,那麼意義何在?

要知道,他再殺一個人,結果依然不被懲罰,害怕什麼呢?是不是在縱容? 假設被成人利用,那豈不是更加的可怕!

行走的殺人犯,我們卻無能為力!

被周圍的人歧視和防備,是一種必然,而不承擔刑責的後果,讓偏激的心裡再一次的殺人成為可能,繼續直到16歲,算一算能有多少人呢? 有些事兒,一旦開始就沒有了回頭,孩子也一樣!


生活對我說


他應該是覺得自卑、壓抑、不公平、不對等!

我愛人總是說我很多心緒上的缺陷是因為原生家庭帶來的云云!不可否認,但我也不想承認!因為我不服輸,我一直以為憑自己的努力就能變優秀,老婆缺告訴我一些東西潛移默化讓我不自信、怯懦、不喜歡批評別人等等。

我們看外部因素:

1爸爸在外打工

2兩歲的弟弟

3媽媽粗暴式教育

·生活不易,媽媽難有樂觀的情緒感染孩子,爸爸在外角色缺失,我會想同學的新衣服玩具,同學的週末,是同學可有正常的作業輔導,而自己......(感覺不公平、自卑)

·寶爸寶媽們深有體會的,有了二胎之後,我們都會忽略的老大,而教育相處都會變成簡單粗暴,聽不聽,不聽就罵甚至動手。媽媽無法做到關係對等和同理心,同時也分身乏術啊。(關係不對等)

·12歲的年紀對生活已經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很多東西也只能壓抑,不會表達或者也不能表達,因為表達也無濟於事。面對媽媽的粗暴式教育也只能忍受(壓抑)

這些被放逐在二三四五線城市的孩子是我們應該關愛的,同為孩子,一些孩子真的過得很糟心!大城市高速發展應該反哺周邊落後城市,特殊的社會保障、社工的介入、社區專門的配套設施等等。



阿浪SANO兩人讀


針對於這個事件,我假設一下原因: 1,母親因帶2個孩子,2個孩子年齡又相差很大,2歲小孩子不懂事,讓母親精疲力盡,最後怒氣都發在大孩子身上了。 2,父母關係不是很好,孩子父親常年在外,孩子母親無處排解心裡的煩惱,又一次把心中的不快發洩在大孩子身上了。 3,大孩子青春期,母親不能給孩子很好的減壓,而且好多事情不好和孩子溝通,孩子對身體的反應和生活中的變化,得不到答案。 4,母親的精力有限,帶著小的,沒有精力照顧大的,孩子在外邊學會了抽菸,初衷可能就是為了減壓,同時看過一些暴力的視頻。 5,家庭裡沒有正常的溝通,應該時刻在爭吵。因為小孩子把母親的精力已經耗完了,大孩子稍有差錯,問題就被放大了。 6,母親應該沒有家庭教育的意識,不懂的方式方法,批評孩子的時候,沒有具體到點,孩子可能感覺很委屈,同時覺得母親的無知,這樣越來越看不起母親,越來越感覺和母親交流格格不入。 7,這個母親應該很少誇孩子,而且罵孩子的時候說的話很難聽,罵的孩子更多的話是對孩子的全盤否定,以及以後人生的否定。(廢物,垃圾,要你幹啥,你以後能幹啥等) 8,打孩子,這個打孩子也是門學問,7歲前打孩子,要具體問題具體處理,不能想打就打。7歲後,孩子開始很在乎尊嚴,儘量別再打了,12歲已經是叛逆期了,還打孩子,就是非常的不明智了,小時候都打皮了,大了再打已經沒作用了。


優兒源


也許,你孩子的同學就有可能是未成年殺人犯!

我們可以找到很多理由為12歲的吳某開脫,年齡小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留守兒童得不得父母的關愛,爺爺奶奶的溺愛,遊戲裡暴力刺激,學校教育的缺失等等,但有一點沒法反駁,吳某殺了自己的母親。不是無意,不是失手,是極其殘忍的虐殺了自己的母親,至此沒有後悔。對,你只是殺了自己媽媽,唯一的真正愛你的媽媽。

還有更可怕的事情,吳某將會被無罪釋放,甚至不需要進少管所。《刑法》規定的不滿14週歲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需要付刑事責任。少管所也只收留14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吳某將正常的迴歸社會,迴歸校園。吳某現在所在的學校建議其轉學,恩,轉學,不是輟學。或許不久吳某會上另一所學校。對了,在校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不需要告知學校,學校也不會去審查12歲學生的犯罪情況。 所以在學校和老師不知情的情況下,當然你更不知情,你的孩子的同學也許就是一個未成年的殺人犯。

或許我有點危言聳聽了,但是現行法律框架內,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我不覺得一個淡定弒母的孩子會被學校教育感化,本身就很偏激的性格,在弒母后會變的更偏激,親戚朋友會怎麼說他,鄰居會怎麼議論,他的弟弟以後怎麼對待他。在殺了自己的母親仍正常的入學的話,必然對法律缺少敬畏,如果依仗自己的年齡再次殺人怎麼辦?其他處於他這個年齡段上下的孩子看到他效仿怎麼辦?我們的刑法1979年頒佈已經運行40年,真的太老了。那個時代的14週歲孩子跟我們現在這個年代的14週歲的孩子怎麼比。現在的孩子早熟早慧,我們對電影、遊戲、信息也沒有完善的分級制度,10幾歲的孩子什麼都懂了。仍然僵硬的把刑事責任能力定在14週歲,合適嗎?

我倡議刑十修正案的時候,把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10-12週歲之間。當然我們不能把這起事件歸責到刑法的滯後,刑法只是對時候的懲戒。促成案件發生的原因才值得我們深思,但修改刑責年齡也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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