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至輕傷或者輕微傷,對方不願意調解,警方已立案該怎麼辦?

健健康康1995


俗話說的好——“君子動口不動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人或因習慣使然或因一時衝動在遇到問題時把打架當做解決的方法,殊不知這種行為不僅不文明更已觸犯了法律規定。

在法律上,如果一方毆打另一方致使對方輕傷,那麼打人者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被打一方的傷情屬於輕微傷,那麼打人者的行為屬於違法,即治安範疇的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致人輕微傷已經不在情節較輕之列,因此對於打人者的治安處罰起步即在五日以上拘留還要並處罰款。倘若打人者屬於結夥毆打他人或是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亦或是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那麼對打人者要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打架致人輕傷也好輕微傷也罷,只要其中一方向警方報案,那麼警方就必須立案調查。在查明案情後,對於類似的案件如果系因矛盾糾紛引發,那麼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是可以予以調解的。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和解,那麼多數情況下公安機關將不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即對已立的治安案件予以結案對已立的刑事案件予以撤銷案。

當然了,要達成和解也並非易事,通常打人者需要賠償被打者醫藥費、營養費、護理費(住院期間)、誤工費等損失。由於公安機關不是法院,調解也不具有強制性,民警只會儘量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斡旋,和解的賠償金額實際上並沒有具體嚴格的標準。同樣是被人打到鼻樑骨骨折,有的人可能需要賠償幾萬搞定,而有的人可能只需要賠償幾千就能搞定,這件的案例經常會發生。

如果被打者不願意接受調解,那麼公安機關就必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對於治安範疇的毆打他人,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對於刑事範疇的故意傷害,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畢後將會把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不過,有些時候所謂的不願意接受調解也並非絕對,除了少部分不差錢的被打者外,之所以被打者會有不願調解的表態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向打人的一方施加壓力獲得更高的賠償金額,這裡面其實還是有迴旋餘地的。



通城丹妹


老警是基層民警,遇到的這種案例很多。

當然,打成輕微傷和輕傷有質的區別。前者只會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而後者屬於故意傷害罪,會判刑的。因此,通過走調解途徑達成受害方諒解,就可以避免被拘留,但前提是賠償到位。

如果給對方造成輕微傷,那麼將面臨最多15日的行政拘留。如果對方住院有花費,那麼對方可以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法院起訴民事賠償,只要提出的住院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合理,對方百分之百會勝訴,而且敗訴方要承擔起訴費用。

如果給對方造成輕傷二級或輕傷一級,那麼就會先行刑事拘留,等檢察院批捕後,將面臨三年以下的刑期。至於判幾年,要看具體的毆打情節,有沒有從重或者從輕的情況。當然,判刑和民事賠償不矛盾,對方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訴民事賠償問題,也必定會勝訴。


老警面面觀


首先我們要明確知道輕傷和輕微傷的區別:輕傷為犯罪行為,分為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刑法規定,判處三年後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微傷則不構成犯罪,一般來說拘留十天以下,日常生活中,會拘留三天或者五日,隨後被害人到當地法院提起經濟賠償訴訟,是純民事訴訟。而輕傷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二者性質截然不同。輕傷的賠償要多一些,因為犯罪嫌疑人為了避免牢獄之災,必須徵得被害人的諒解,所以被害人可以“獅子大開口”。輕微傷就不行了,人家拘留都過來了,就“啥也不怕了”,賠償是可丁可鉚的,就是說你花了多少,法院就判多少,一分錢都不多。其中包括: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還有交通費,所以一般輕微傷還是在公安機關即時結清為好,否則雙方都“吃力不討好”,而輕傷在公安機關是不能調解的。


陳律12


簡要作答!

因題目中未說清楚嫌疑人打人的起因和具體情況,所以僅憑打傷了人並不能確定案件的性質。但題目中又提到了被害人不願意調解,說明案件性質應不涉及不可調解的尋釁滋事等。

根據通常打人致人輕傷或輕微傷,一般情況便是:若故意打人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害不願意調解,根據《刑法》第234條,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雖然被害人不願意調解,但根據《刑事訴訟法(2018)》第15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若故意毆打或傷害他人僅致人輕微傷,那麼在此處便不構成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不會立案,只會作治安案件受理(治安案件無立案這個程序,只有受案程序,治安案件受案即相當於刑事案件立案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如果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就不再處罰了。如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會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對民事爭議,當事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該題目中,因被傷害的的人不願意調解,所以公安機關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予以處罰。一般情況的毆打他人僅致人輕微傷以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可只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有下列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這三種情形之一,則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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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潤金沙


最好調解給點錢,不然要拘留,出來後他還是可以通過法院,醫藥費是少不了的,所以說現在不能打架,打架就是打錢


99大兵


因為普通的鄰里糾紛一些引發的打架輕微傷的,派出所可以調解,尋釁滋事這類的就不能調解。如果輕傷,那是刑事案件,現在的公安無法調解只能起訴。


用戶152474586


輕微傷15天,輕傷8個月,沒諒解書就是這樣


美濃寶礦力


不願調解,雙方都要吃錢虧,現在這社會哪個都曉得。


趙幹新


輕微傷立案後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輕傷公安機關也可以調解,但需經受害人同意。


東立11


很簡單啊!被打的住院!打人的坐牢啊!!還能怎麼辦,好好改造,爭取減刑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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