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不成反被撞死,誰負責?

碰瓷不成反被撞死,誰負責?

隨著車輛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了有車一族,在享受車輛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發生了很多鬧心的事,比如碰瓷,真是讓人防不勝防。即便車主及時剎車也停不下來,一旦碰瓷黨黏上你的車,便開始漫天要價。對於車主來說,不認的話,碰瓷者便撒潑耍賴。如果您遇到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呢?

對於有經驗的車主來說,都會安裝行車記錄儀,加上各個街道路口安裝了電子監控。這對事故發生後,交警認定事故責任非常有用。陝西有一起碰瓷者被車撞死的事故,警察調取了行車記錄儀發現,男子自己竄出去碰瓷的,而且死去的男子是個碰瓷老手,經常在外碰瓷。交警表示,駕駛員的行駛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是死者自己在極短的時間內衝了上去撞車,所以駕駛員不需要負責任!

碰瓷不成反被撞死,誰負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據此,如果交警認定機動車方不存在過錯責任,那麼,賠償責任就大大降低了,只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本案中,交警正是根據案件發生的真實情況,判定是死者自己主動撞出去,機動車不存在過錯,最終認定駕駛員無責任。

碰瓷黨再也不能囂張了,主動撞車,將自行承擔責任。

碰瓷不成反被撞死,誰負責?

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您在開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遇路口或危險路段,減速慢行,不給碰瓷者碰您的機會。安裝行車記錄儀,遇事故,不慌張,第一時間停車,報警解決,才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便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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