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9号起,禁飞无人机!还有这些也都不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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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扩散!9号起,禁飞无人机!还有这些也都不能飞……

为确保我市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崇左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对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实行临时飞行管制。

扩散!9号起,禁飞无人机!还有这些也都不能飞……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制时间

2018年12月9日零时至12月13日24时

╫管制区域

崇左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

╫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管制措施

1.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空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请低慢小航空器制造、销售、拥有使用者,以及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3.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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