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低慢小飛行器和空飄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為確保我市低空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及《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在崇左市行政區域內﹛含各縣(市、區)﹜對低慢小飛行器和空飄物實行臨時飛行管制。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管制時間
2018年12月9日零時至12月13日24時
╫管制區域
崇左市行政區域內﹛含各縣(市、區)﹜
╫管制對象
各類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輕型飛機、直升機、滑翔機、無人機、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
╫管制措施
1.所有飛行活動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因特殊原因確需飛行的,經空管部門嚴格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2.請低慢小航空器製造、銷售、擁有使用者,以及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擁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3.對於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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