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为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便于各地监管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参考。

二、生产经营许可

(上)

生产经营食品是否需要申请许可?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而后办理许可。

对超出经营项目范围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执法部门如何处罚?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对超出经营项目范围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在实践中,如果经营者无许可证的,应按无证处罚;如果经营者有许可证但其超越许可范围,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许可机关受理但未核准,如果申请人以其已提出许可申请为理由、即开始生产经营食品,监管执法部门该如何处理?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如果申请人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许可机关已经受理,但该申请人在未获有关准许生产经营证明材料就开始生产经营食品,属于违法行为,监管执法部门应当对其实施处罚。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及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是否需要取得许可?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三)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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