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人员公示

「扩散」人员公示

「扩散」人员公示

关于公示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发〔2018〕24号)及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鄂人社发〔2018〕349号)精神,今年继续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各旗区,由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要求,我旗印发了《2018年全旗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准人社发〔2018〕298号),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准格尔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问题。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准格尔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准格尔旗党政大楼西附楼321室(邮编:010300)

联系电话:0477-3970097

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请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http://www.zge.gov.cn/)

准格尔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