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致老太婆死亡,法院有可能會把債務人監護人僅有的一套小住宅拍賣嗎?

麥客90731781


這不太可能。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麼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要麼過失犯罪致人死亡,但無論哪種情況,監護人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責任都不是直接責任。因此,司法實務中,如果判決監護人代為賠償,也主要是金錢賠償,如果監護人僅有一套供自己生活居住的小平米住宅,一般不在被執行標的的範圍內。

但各地法院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執行的標準不一樣,多數情況刑事被告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話,法院會選擇終結執行,具體到你所在地的法院,請諮詢業內人士!


漠北虎


非機動車也好,機動車也好,債務人無力賠償,由監護人賠償,而監護人只有一套住宅,拍賣了,監護人就沒地方住了。這種情況法院是不會拍賣的。

法律在保護權力人的權力同時,對被執行人的基本生存權也是保護的。僅有一套住人的住宅不會被拍賣或者是查封,但你有別的房屋屬超出部分的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就不在保護之內,法院可以查封、沒收、拍賣用以抵擋債務,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打開車窗看景色


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失,依法應當予以賠償。案件經法院判決生效後,依法進入執行程序。

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進行賠償。

根據2015年5月5日公佈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規定,關於金錢債務債權案件,若被執行人(債務人)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在扣除5至8年租金後,法院可以執行房產,保障債權人利益。

  《規定》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執行中,就要看法院的執行民警了!因為畢竟涉及唯一房產,執行阻力比較大的。


清風普法


答案是不會,這種情況應該是未成年人駕駛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致老太婆死亡,由於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勞動收入,沒有賠償能力,就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監護人只有一套小住宅是不會被拍賣的,法律不外乎人情,法院不可能拍賣被執行人唯一的一套由自己居住的小住宅。除非監護人有兩套以上住宅,或者只有一套但屬於明顯超過當地平均水平的豪宅,才會被法院拍賣。當然,監護人的其他財產比如工資收入,車輛,股票等資產會被法院執行。


狂奔的大紅薯


各位老師答的都有道理,但綜合起來就更好了。

一、原則的講,法院有權限根據法律規定執行丶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一般情況下,只有一套小面積住房,被拍賣的情也是小概率事件。

三、總的來說,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老生常談65307232


不會,法律保護居住權,一套不會


鑑定人楊成


可以拍賣,但是法院不會強制執行


nigmimi


法院不會這麼判決的,但是這個賠償金可以由你們的至親來理賠。賠多少當然還是要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良友鄉村


這是應該的?殺人償命


相遇1788312


是可以拍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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