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動態」被執行人懾於拒執罪,當場履行44萬元欠款

12月12日,被執行人張某在被取保候審後來到來鳳縣法院,在執行幹警的見證下當場以轉賬的方式履行了44萬餘元標的款。至此,張某與申請執行人向某汽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執結到位。

「执行动态」被执行人慑于拒执罪,当场履行44万元欠款
「执行动态」被执行人慑于拒执罪,当场履行44万元欠款

(被執行人到法院履行義務)

申請執行人向某於2016年10月19日與張某經營的來鳳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汽車銷售合同》,以33萬餘元的價格購得一輛奔馳汽車。向某付清首付款14萬餘元,併成功按揭貸款23萬元。此後,向某為車輛支付貸款利息、購置稅、保險費、裝飾費等合計10萬餘元。後因該車無法上牌,向某遂將張某及汽車銷售公司起訴至法院。來鳳縣法院判決解除向某與汽車公司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張某應退還向某購車款及相關費用合計44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張某與向某達成執行和解並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法定義務,但張某並未履行義務,電話不接人不露面。在向某的申請下,來鳳縣法院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臨控措施。

「执行动态」被执行人慑于拒执罪,当场履行44万元欠款

(涉案汽車)

被執行人張某隨後被來鳳縣公安局抓獲,由於怕自己會被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張某表示自己會馬上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文書,於是就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