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住院,没做伤情鉴定,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AH法治时空


被人打伤住院,没有做伤情鉴定。如果双方关系不错,可以经过中间人协调解决,那么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就不需要做伤情鉴定了。

但是作为受害人在调解的时候也应当提出自己的要求和主张。根据法律的规定,因身体受伤需要主张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一些必要的费用。

医疗费按照实际的金额结算。误工费,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是不一样的,可以参照当地的标准计算。护理费一般是参照护理级别和护理的具体情况确定。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都是每天50到100元左右。交通费按实际票据结算,有时候没有票据的也可以酌情认定。



如果伤情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要求一些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等。

当然,如果双方私下调解不好,伤者最好作出法医鉴定,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评残。这样打官司的时候就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对方索要一切的经济损失了。


法重情深


伤情鉴定涉及到对方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伤残赔偿,既然花了一万多元医疗费,说明伤的比较严重,建议报警,公安机关将会委托鉴定并予以处理。

〈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打人者须承担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如果经鉴定你公公伤情达轻伤以上,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将立案,你们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打人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打人者应当赔偿你公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经鉴定已造成残疾的,打人者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经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须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经鉴定你公公伤情为轻微伤,打人者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公安机关可对其予以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打人者应当赔偿你公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暖阳悠悠609


我是霍邱人,上个月公公被人打伤,报了警但没做伤情鉴定,对方支付了我公公住院花的一万多元,但没人来看望过,后续补偿就不给了。请问律师,我们可以要求对方哪些赔偿?

建议该观众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者是轻伤以上的话,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此案件。如果没有构成轻伤以上,则是民事案件,可以去做个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以及护理费等相应费用,这些都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AH法治时空


这种情况,建议先做伤残鉴定,然后主张相关费用。

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生活费补贴,陪护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营养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如果有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用品费,定残后陪护费等。


淮北日月升


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关键是诊断证明一定要注明,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如果是轻伤以上就好说了。如果是轻微伤。如果存在过度医疗,医疗费都可能给不了全款。具体可以加粉,私聊。非律师。实践比较多


A施乐辉福星


这就看心里价位了!如果报案了,并且双方均有和解意图,多少钱就看双方承受能力了,有的赔偿连医药费都不够,因为没钱;有的条件好点的可能赔偿医疗费用的多少倍,不能一概而论,但最基本的赔偿应该是医疗费,误工费,疗养费或者还得陪护费,后几项费用是有标准的,可以适当加减。如果需要做伤情鉴定,做出来的鉴定为轻伤及以上,那么一般在公安局调解不了,需要检察院或法院来调解,或者法院判刑附带民事责任。如果伤情不明显,建议尽快通过公安机关调解解决。


ang1229


可以主张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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