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伤情鉴定十年后还能起诉赔偿吗?

老黄17732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关人身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告方同意赔偿,则不受此限。

例如,某甲因交通事故导致某乙受伤致残,事故是2019年3月1日发生,3月20日交警做出责任认定,六月七日出院,九月十七日做出伤残鉴定。则自九月十七日开始一年内某乙可以主张权利。如果期间某甲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要求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结果在次年一月六日给出,则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相应推迟到次年一月六日。


淮北日月升


靠谱回答。

这个是不行的。

1、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受伤十年,你的证据方面能够支撑你起诉并得到法院认可的可能性也非常小了。再说,法院一句话“十年才来诉讼,之前干嘛去了?”,一句话就让你哑口无言。

2、从法律角度来说,首先你没有伤情鉴定,那么你的伤是什么程度的不知道,那就不知道按什么标准来赔偿;其次,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比如你借给别人钱,别人不给,你得在2年内起诉,而人身受伤根据《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是1年。

所以还是别折腾了。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赢了官司,没赔偿不了几个钱,可能不够你花律师费的。


月球贼亮


即使做了伤残鉴定,过了十年几乎也得不到赔偿了,除非责任方自愿赔偿,祝您好运。


王泽成律师


我问一下我也定工伤15年查档案才知道,可07年一中法院调解成了工伤97年出的烧伤面积6o%因02年单位给我买断了,所以我还可以申诉吗,法院是误调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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