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鑑: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清朝第一大貪汙案”發生在被譽盛世的乾隆時期,甘肅全省官員,上至總督,下至州縣衙役,全部涉案。面對這種塌方式腐敗,乾隆帝痛下殺手,斬殺、絞決、流放毫不手弱,甘肅官場“為之一空”。

乾隆後期爆發的甘肅捐監冒賑案,因貪汙數量之大、延續時間之長、牽涉官員之多、懲處罪犯之嚴,被後人稱為“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以史為鑑: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一、 誤用貪官,好事辦壞

乾隆三十九年(公元1774年)四月十八日,乾隆帝下達了一道原本應該很平常的諭旨:批准陝甘總督勒爾謹在甘肅開辦捐監的請求。按照勒爾謹的說法,甘肅省土地貧瘠,時有災荒,經常需要政府的救濟,而通過捐納的方式,讓那些無法考取功名而財力有餘的人,向政府提供一定數量的糧食換取監生名號,於國於民,俱為有利。捐納之風從明清以來就一直盛行不衰,所以他的主張很快就得到了乾隆帝的批准。

為保證捐監的正常進行,乾隆帝特意將“能事之藩司”王亶望調到甘肅任布政使,專門負責捐監事宜。王亶望出身名門,其父王師,中過進士,官至江蘇巡撫,勤政愛民,名聲頗好,是典型的清官。王亶望憑藉父親的地位,在考上舉人後,通過捐納,先後出任甘肅山丹、皋蘭等縣知縣、寧夏知府、浙江布政使。乾隆帝認為王亶望很有才幹,特意將其調任甘肅,委以開捐收糧的重任。

王亶望赴任之後六個月,向乾隆帝報告了甘肅省的“捐納”情況:目前已有19,017餘人前來捐納,共收得糧食827,500餘石。收到奏摺後的乾隆帝起了疑心:甘肅的老百姓向來貧窮,怎麼會有近2萬人前來捐監?開捐半年就收到糧食80多萬石,一年即會有160多萬石,年復一年,勢必會無處存放,潮溼損壞,又該如何處置?

不久甘肅回奏,因為平定少數民族叛亂後,新疆與內地的商品流通日益發達,商人們獲利頗豐,甘肅為商民必經之地,所以報捐者很多。而甘肅省雨水稀少,連年大旱,需要大量的糧食賑濟百姓。乾隆帝一時也找不到破綻,便批示到“爾等既身任其事,勉力妥當可也。”乾隆帝做夢也沒有想到,這位“能臣”所收的80多萬石“監糧”,竟全系紙上之數,倉庫之中一粒未有。同樣,他所上報的賑災糧食,也從來沒有送到過百姓手中。

把戲沒有被揭穿,王亶望等人的膽子愈來愈大,上報的收捐數目也愈來愈多,從三十九年四月批准捐監開始,到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在三年的時間裡,他所上報的“糧食”已多達600多萬石,是甘肅省全年賦稅的7到8倍。報捐人數和所收糧食數,不僅在甘肅省是空前的,就是在全國,也名列榜首。當然,三年內的甘肅省“賑災糧食”也多達600多萬石。

因為捐監有功,乾隆四十二年五月,王亶望被提升為浙江巡撫。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春,乾隆帝五下江南,王亶望投其所好,竭力逢迎,大肆鋪張,得到了好大喜功的乾隆帝的歡心,乾隆帝還特意賞賜王亶望之母御書匾額,以及大緞二匹和貂皮四張。此時的王亶望,官居從二品,是獨領一方的封疆大臣,又以“能臣”見知於乾隆帝,前程似錦,志得意滿。

二、 多雨生疑,順藤摸瓜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甘肅河州回民蘇四十三起義,乾隆帝派最為親信的大臣阿桂前往“剿匪”。阿桂在上報軍情的奏章中,多次指出由於當地雨水太多,部隊推進困難。乾隆帝回想到過去甘肅的“連年乾旱”,不禁疑心大起:“該省向來年年報旱,何以今年雨水獨多,此中有無蒙弊?”他命令阿桂等人仔細查辦。

乾隆帝從雨水之多,察覺到甘肅省年年報旱可能有詐,一下就抓住了問題的本質。果然不出所料,阿桂很快就查明,王亶望等人的“捐納”,所收的不是糧食,而是銀子。

乾隆帝隨即命令閩浙總督兼浙江巡撫陳輝祖,查詢在浙江家中丁憂的王亶望,又命令接替王亶望出任甘肅布政使的王廷贊呈報捐納私收折色的情況。六月初,王廷贊上疏辯稱,自己到任後,原不許折色,因無人報捐,只得照舊章辦理;又擔心糧價不一,各州縣有故意刁難之事,所以統一規定,報捐者以55兩的數額為準。

六月初十日,乾隆帝指出,甘肅開捐,原本是為收糧濟賑,自應收取本色,豈能公然核定折收價格?如此重大之事,為何甘肅各級官員從無一人對朝廷提及?況且,所定55兩銀子的價格,表明該省的糧價並不算高,糧源充足,又何必賑濟!三天後,閩浙總督陳輝祖的奏摺也送到北京。陳輝祖在報告說,王亶望承認在辦捐過程中,確實聽說過有折色一事,並曾就此事責備過屬下,但後來考慮到收銀後可以補購糧食,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乾隆帝表示仍然難以接受這種解釋。又過了四天,因阿桂再報“連遇陰雨”,無法採取軍事行動,乾隆帝更如火上澆油,連下幾道諭旨:“甘省如此多雨,而歷年來俱稱被旱,可見冒賑是假,貪汙是實”。他要求阿桂一定要追查到底,務必水落石出。

到七月初,阿桂將王亶望等人在甘肅省折收捐納、冒銷賑糧等違法亂紀行為,查明上報。乾隆帝隨即於七月三十日下達上諭,對此案作了概括:王亶望上下其手,公然徵收折色;勒爾謹竟如木偶,毫無見聞。王亶望又依靠蘭州府知府蔣全迪,將全省各級地方的旱災情況,胡亂編造,報銷冒領,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氣,毫無忌憚,所以造成了如此重大的貪汙案件。

以史為鑑: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三、 一網打盡,觸目驚心

王亶望等人究竟收到了多少捐納銀兩,又貪汙了多少?到今天,具體數字我們已經無從知曉,但可以肯定,數目必然非常巨大。因為按王亶望所說的收捐800餘萬石,則共有捐生18萬餘人,以每名55兩計,所收的銀子應該有1000多萬兩,而這1000萬兩銀子,最後全部消失在“賑災”活動中,也就是說,全部被這幫“蛀蟲”侵吞了。其貪汙數量之巨,實堪稱清朝入關以來之最。另一方面,浙江查抄王亶望家產時,雖然閩浙總督兼浙江巡撫陳輝祖私自侵佔不少,但上報的數字已高達300萬兩。

四十六年七月三十日,乾隆帝下諭,命令將王亶望立即正法,勒爾謹自盡,王廷贊絞監侯。八月十八日,乾隆帝又對其他的官員進行了處理:貪汙數量在2萬兩白銀以上者,立即正法;2萬兩以下者擬斬監候;1萬兩以下各犯,亦斬監候,並隨時請旨定奪。哈密通判經方,因貪汙數量高達15萬兩,立即處斬。貪汙在2萬兩以上的程棟等20人,以及貪汙數量雖不到2萬兩,但又有其他貪汙情節的徐樹楠、陳韶2人,定為斬監候,於本年處決。為儆後來,乾隆帝還規定,特派阿揚阿等人,會同陝甘總督李侍堯親赴刑場監督。

其他貪汙在1萬兩以上的林昂霄等11人,以及不到1萬兩但有其他貪汙情節的成均等4人,判為斬監侯,改為第二年執行。至於那些貪汙量在1000兩至9000兩的,共有尤允永清等26人,被判為斬監候,明年秋審時請旨辦理。通計甘肅官員前後赴刑場正法的,多達56人。而以後又陸續免死流放的,則有46人之多。

甘肅省當時共有直隸州6個,直隸廳1個,州6個,廳8個,縣47個,而最後被追查出來的貪官即達100餘人,其中縣官63人,知州5人,同知3人,通判5人,縣承2人。經過此番審理,甘肅省的官員幾乎“為之一空”。而且這還只是指貪汙數量在1000兩銀子以上的人,如果細查下去,所牽涉的人員必定更多。

以史為鑑:清朝第一大貪汙案

這種上至總督,下至州縣衙役,全省官員“無不染指”的大規模集體作案,在清朝的歷史上,是很少見的;而一次就斬殺、絞決、流放如此多的貪官,更是聞所未聞。回想到“內外大臣,皆知而不舉”,以致形成如此貪汙巨案,使得乾隆帝“思之實為寒心”,當即停止了甘肅和陝西的捐監之事。

四、節外生枝,又揪貪官

王亶望的家產被查抄後,由浙江運解京城。乾隆帝前往驗收,發現所交物品大多平淡無奇,與這位大貪汙犯的身份很不協調。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七日,乾隆帝再次派大學士阿桂和戶部右侍郎福長安前往清查,他同時還要求陳輝祖也來參與對此案的審理。此時的乾隆帝,對於陳輝祖是絕對信任的,他甚至說,“陳輝祖深受朕恩,必不肯同流合汙。”

不料沒過幾天,在接見浙江鹽道陳淮時,乾隆帝才得知查抄王亶望之財產時,浙江當局曾有公然以黃金換白銀的情況。乾隆帝感到此案非同小可,絕非抄家的兵丁營私舞弊所能做到,並很可能和陳輝祖有直接的關係。於是,他下令將陳輝祖革職審查。

很快,阿桂對陳輝祖的口供記錄到京。陳輝祖說,當時在查抄王亶望家產時,布政使國棟與自己商量,覺得金子的成色不好,含水過多,押運到京,路途遙遠,恐怕損耗太多,不如將其兌換成銀子實惠,所以自己也就答應了。因此,兌換銀子,乃是為國家著想。

九月二十二日,乾隆帝下達了一篇很長的諭旨,對陳輝祖的觀點進行駁斥:既稱黃金成色不好,將金子盡行易換,何以解交內務府冊內,又有黃金9兩?“其欺罔矇混,更無疑義”。

根據乾隆帝的旨意,阿桂等人加緊審查。十月下旬,他們通過陳輝祖的家人劉大昌等供詞,得知陳輝祖曾偷換過玉器字畫等情況,並且兌換黃金800兩。在事實面前,陳輝祖只得低頭。不久,署河東河道總督何裕成也報告乾隆帝,陳輝祖曾給其妻舅送銀3萬兩,“令開典鋪生息”,又在去年十月份,送來雜色金子1000餘兩,要他兌換銀子,並強烈要求他“勿向人言”。

四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乾隆帝公佈了對陳輝祖等人的處理決定:陳輝祖侵吞抽換,形同鼠竊,乃是“一盜臣耳”,定為斬監候,秋後處決;次年因又查明虧空倉谷銀錢多達130餘萬,“令其自盡”。布政使國棟、知府王士瀚、楊仁譽,通同作弊,從中分肥,均判為斬監侯。知縣楊先儀、張翥直接經手其事,卻不聞不問,發配新疆充當苦差。布政使李封、按察使陳淮對此事也是毫無察覺,著革職併發往河工效力贖罪。四十八年二月初三日,因查明陳輝祖虧空倉谷銀錢多達130餘萬,並且武備廢弛,貽誤地方,乾隆帝下旨,“令其自盡”。

至此,十年之前開始的甘肅捐監冒賑案才最終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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