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2歲少年弒母毫無悔意,揚言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

冰焰


教育,教育,教育!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教育真的非常重要。現在社會發展很快,我身邊9成以上的父母,或者說9成以上的人都存在攀比心。就喜歡聽別人說自家的孩子的好話,聽不得一句不好!久而久之忽略了孩子的需求,一味的為了攀比,各種各樣的東西硬塞給孩子。有多少父母會靜下心來了解自己的孩子?又有多少人會靜下心來想,人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可現實是攀比已經矇住了雙眼。很多父母對小孩的教育也是一味的忍讓,一味的責怪,沒有去注意過賞罰分明這個。這些都是個人看法而已。我覺得我們很多時候不要做孩子的父母,而是做孩子的朋友,只有和孩子做朋友,孩子才會和你說他的心裡話!做父母的時候,是因為我們要做孩子的引路人,不能讓孩子走錯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弒母這種行為,千刀萬剮都不為過。但希望不要再有這種悲劇發生了…


單身何嘗不是幸福


對12歲少年弒母案的一點心理學思考

近期,12歲的湖南少年吳某康弒母案引起了廣泛討論,大家在感嘆之餘會想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他作案時對自己母親的冷酷無情,作案後淡定從容,以及案發後毫無悔意。

我們從媒體披露中能看到一些細節。一是,該少年父母長期在外,由爺爺奶奶帶,爺爺對他放縱不管。二是,有一次他受傷,父母沒有回來。三是,母親得知他抽菸後,用暴力管教他。

人是由社會屬性的。社會中的人會有同理心,看到別人遭遇不幸會感到傷心,看到別人需要幫助會伸出援助之手,這是推己及人產生的反應。吳某康長期缺少父母的陪伴和關愛,自己受傷了父母表現的也比較冷淡,在犯了錯後(抽菸,在他自己看來未必是一種錯)被粗暴對待,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就是他人生中的常態。而這些常態也成為他感知、處理內外世界的方式。約束人們社會行為的,除了這種推己及人的同理心,還有道德規則和法律規則的約束。吳某康在成長過程中沒有這種規則的約束,造成了他犯的錯誤越來越大,直到他對自己的母親拿起屠刀。

最讓我感到震驚的是他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是我自己的媽媽。這說明在21世紀的今天,這個家庭沒有把女人當成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而是家庭的附屬品。

在家庭教育中應該怎麼對待孩子?一是要愛與尊重。不是要滿足孩子的所有需求,給予他們無限制的選擇。要滿足他們安全的需要,給他們吃飽飯,遇到害怕的事情給予足夠的安慰,能夠體會到他們的情感,尊重他們的選擇,給他們獨立探索世界的機會。二是要制定規則。父母和孩子一起制定對雙方有利的規則,遇到問題時商量解決方案。當父母必須做出決斷時,要堅定而和善,維護孩子的尊嚴,給予尊重。


謝老師聊心理


他殺的是他母親。他說的沒錯,他沒殺別人。他母親對他不好,所以把媽媽殺了。所有的人記住,必須要對他好,要不然殺頭有你的份!

法官對他好,不判他的刑。如果法官判他少管,那就是對他不好。對他不好意味著什麼?殺了你。

幾歲的孩子都會護親,12的孩子殺娘,這樣的人,不養或不留意義不大。

人們常常為生為養個孩子折騰得死去活來;等有了第一個兒子還想再要第二個。試問,要這樣的兒子有何意義?他說他殺的是自己的媽媽,沒有很大的錯。天哪!就好比有人去賭博,他輸掉的僅僅是自己的錢那麼簡單。還哭著鬧著多要幾胎,我看,養這樣的孩子,半個都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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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我心狠!如果是我的兒子把我老婆給殺死了,就是法律不判他刑,我都會把他打死過去!然後就會把他攆出家門,讓他在社會中自生自滅!我也是非常疼愛我的兒子,但是我感覺兒子在我心中永遠沒有我老婆的地位高!雖然我的老婆不漂亮,可是她能跟著我過我的窮日子,我就非常愛她疼她!


ldb望子成龍


雖然我也是兩個孩子的媽,但我不會原諒和可憐這個孩子,他不是一個沒有獨立思維與行為能力之人,不是三歲孩童,如此冷血無情的軾母惡魔,說得難聽點,縱容他還有兩年才違法,可以想殺誰就殺誰,專家,反正他十四前想殺哪個殺哪個,想怎麼剁就怎麼剁,如果他今天一時氣憤拿刀傷了母親,自知錯了,打了120或110,家人社會從寬可以理解,二十多刀啊,事後還……還縱容了社會的不良風氣,現在多少不服管的孩子,玩失蹤,玩出走,玩跳樓,等等,是不是這個駭人聽聞的事情也告訴他們往後在用傷害自己了,誰管他就殺了,一了百了,又不犯法,派出所呆幾天,釋放,想幹嘛幹嘛,自己死了多可惜,我相信有勇氣自殺的人,加上法律給的膽,殺人不是問題,唉,好氣憤,好傷心,真的是不想再說了,不要說我鑽牛角尖,這個事件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未成年保護法,只要不到十四歲只要有那個膽量就可以殺人,那誰還敢管那些不服管教的孩子,就像看到精神病一樣,避之不及吧,誰敢肯定一個不服管的孩子下一秒會不會揮刀殺人,因為一個軾母惡魔都釋放了


落漠紅妝


他家裡人估計懂法!固然我認為人生而帶有一些本性,但是悲劇的形成還需一些誘因。我就懷著惡意的陰謀論揣測一下,爺爺奶奶爸爸,對他媽很有意見,想下死手,又知道未成年人殺人沒事,所以給孩子灌輸一些不良思想,惡意放大媽媽的行為!長期以此從而達到借刀殺人的目的。固然概率很小,但是他家裡人自私冷漠的行為表現讓我生出此等想法,對於已故之人冷漠的表現以及第一行為不是加強對小孩扭曲思想的教育,而是以不懂事為由草率揭過此事,自私的將小孩儘快的融入社會而不考慮其不穩定因素可能對社會帶來的危害,這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居然尋求社會的幫助,真是可笑至極!


lovenixme


這是人間悲劇,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我們在悲痛之中必須思考正確的育兒問題。

一個留守兒童,從小自由放縱慣了,到了逆反心理容易產生的年齡(十二、三歲),又踫到不會善於誘導的母親的突然“嚴管”,操之過急者,弓必折也。

我想這個案例,母愛在日常生活中或許沒有基礎,(再生一個弟弟,惜小嫌大在農村常有)日常共同生活中所產生的煩事、瑣事與所產生的心裡怨恨在逆反心理期中無法及時緩解,孝悌、道德倫理觀念又從小不足,正確的人生觀尚未形成,啃老享受、自私自利思想在日常的放蕩的生活中滋生了,(吸菸、偷錢、偷煙。)在逆反心理期,容易化成“仇恨”母親的種子,一錯之間惡念產生,殺母被認為解恨,不知天地之本原,大錯特錯鑄成而自己未悔。

這是家庭教育失敗的個案,是駭人驚聞的。

我認為,父母對待孩子,從小必須認真培養,不管賢愚,一定要嚴慈齊管,正確誘導孩子健康成長。

母親是孩子的第一任班主任,也是孩子終生的班主任。母親的一生是偉大的,也是最操勞的。

既生之必善育善教之,對善養兒女,為母必須責無旁貸!少年弒母,是當今家庭教育的失敗。(上世紀六十、七十年代,廣大農村大多數玩皮的孩子都是在母親的“嚴厲竹鞭”下成長的,他們當中有不少成為社會棟樑。)

這一悲劇我們在痛苦中要接受現實教訓,親子教育要高度重視,培養孩子從小敬畏父母,敬畏師長,從而敬畏社會。

這個案不完全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責任,但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必須反思,致力培養有敬畏之心的學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重於泰山。

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我們希望社會每個家庭都平平安安發展。

2018,12,12.

聊談人情,宣揚文明。


江遠欽2018


讓其 自生自滅吧……!



滄海一粟1973578


每當出現少年犯罪,聽到第一句話,就是未成年人犯罪我們沒辦法?這未成年?真就成了少年犯罪的護身符,免死牌,保護傘了,也成了他們理直氣壯,殺人,強奸,分屍的膽量了?

記得有一個案例,未成年人犯罪,當抓他的時侯沒有一點懼色,並公共揚言"我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不打自招,自己說出了作案的底氣?意思是你能奈我何?

正如十二歲弒母少年犯,揚言"我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其意同出一轍,潛臺詞是:我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殺別人,殺我媽都不是犯罪?可見未成年保護法,保護了些什麼敗類人渣???


鑫挺83563181


你又不是這孩子,又怎麼知道他的內心?親手結束自己媽媽的生命,這會成為他一生的汙點和心魔。現在12歲太多事情他理解不了,餘生他將要面對比普通孩子更殘酷的社會。他一定會後悔,後悔他讓弟弟和自己失去了媽媽,後悔他讓爸爸再沒有笑容,後悔爺爺奶奶因為他被嘲笑..但一切都發生了。他需要面對親手造成的惡果;法律和社會以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面對他。法律需要監管,社會需要關懷,我們需要寬容。最新消息監護人已經帶他離開原居住環境,希望他能懂得珍惜,希望他黑暗的人生中有光明!對此案請不要再過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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