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安監局會計出納合謀貪汙公款40萬獲刑

垫江县安监局会计出纳合谋贪污公款40万获刑

重慶網絡廣播電視臺記者 周旭

12月13日,墊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墊江縣安監局會計梅某、出納盧某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汙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被告人梅某、盧某因犯貪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四年。

垫江县安监局会计出纳合谋贪污公款40万获刑

據公訴機關指控,在2007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梅某、盧某共謀,分別利用其擔任墊江縣安監局會計、出納的職務便利,通過竄改賬目、少報財政定額收據、多報上繳罰款數額的方式,侵吞公款40萬元,並予以平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梅某、盧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40萬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垫江县安监局会计出纳合谋贪污公款40万获刑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二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舉行了舉證質證,並對案件事實、證據、量刑情節、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充分的法庭辯論。經過近4個小時的庭審及合議庭評議,墊江縣人民法院院長、審判長程曉東當庭宣判:“被告人梅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盧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追繳被告人梅某、盧某違法所得人民幣四十萬元,依法上繳國庫”。

法庭宣判後,被告人梅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被告人盧某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當天,來自全縣各部門的200餘名黨政幹部旁聽了整個庭審過程。大家紛紛表示,通過現場旁聽發生在身邊的職務犯罪案件,直觀感受了職務犯罪的嚴重後果,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的慘痛教訓,在以後的工作中,將進一步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廉潔從政,忠誠履職,遠離職務犯罪。

墊江臺 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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