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債券2018年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600604 900902 證券簡稱: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編碼:臨2018-072

債券代碼:136104 債券簡稱:15市北債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債券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債權登記日:2018年12月20日

● 債券付息日:2018年12月21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於2015年12月21日發行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8年12月21日開始支付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間的利息。根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5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15市北債;

3、債券代碼:136104;

4、發行總額:人民幣9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與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前3年(2015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票面年利率為4%,在債券存續期內前3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發行人選擇上調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存續期的後2年(2018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票面利率為4.33%。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

8、還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9、起息日:2015年12月21日

10、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21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利息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前的第1個交易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第一個交易日)。

12、信用等級:2018年4月24日,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對本期債券的信用狀況進行了跟蹤分析,維持本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維持本期公司債券“15市北債”的信用等級為AA+。

13、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調整幅度為0至100個基點(含本數),其中1個基點為0.01%。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發行人選擇上調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存續期的後2年(2018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票面利率為4.33%。

14、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第3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債券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第3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交所和證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6年1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債券受託管理機構: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付息方案

按照《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5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4.00%。每1000 元面值的本期債券,派發利息為40元人民幣(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1、付息債權登記日:2018年12月20日

2、付息日:2018年12月21日

四、債券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8年12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5市北債”持有人。

五、債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1、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徵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

2、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徵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文件的有關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相關機構聯繫方法

1、發行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江場三路262號1樓

法定代表人:羅嵐

聯繫人:姚挺

聯繫電話:021-66528130

郵政編碼:200436

2、主承銷機構: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法定代表人:孫永祥

聯繫人:吳沁馨

聯繫電話:021-50293681

郵政編碼:200120

3、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繫人:聶燕

聯繫電話:021-38874800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600604 900902 證券簡稱: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編碼:臨2018-073

關於“15市北債”公司債券的回售實施結果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回售代碼:100920

●回售簡稱:市北迴售

●回售價格:100.00元/張

●回售登記期: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

●回售申報有效登記數量:64,590手

●回售金額:64,590,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資金髮放日:2018年12月21日

根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5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回售條款,債券持有人於回售登記期(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內對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市北債”登記回售,回售價格為債券面值(100.00元/張)。“15市北債”公司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回售申報期(即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4日和2018年12月5日)內進行回售申報,將持有的“15市北債”公司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回售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本期債券回售情況的統計,“15市北債”(債券代碼:136104)回售申報有效期登記數量為64,590手,回售金額為64,590,000元。有效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在回售資金髮放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018 年12月21日為本次回售申報的資金髮放日,本公司將對有效申報回售的“15 市北債”公司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15市北債”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交易的數量變更為835,410手(1手為10張,每張面值100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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